近日,廣州白云街坊報料,說他們兩夫妻租了一間房,原本住得好好的,卻因為生了娃之后,被房東說是違約,要求他們?nèi)熘畠?nèi)搬走,如果不搬走的話,平臺就會把他們的個人物品、行李等要全部清走,還說到時候如果有什么經(jīng)濟損失,就要他們自行承擔了。
據(jù)悉,王女士在2024年1月26日,跟廣州自如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租下了位于廣州市白云區(qū)某小區(qū)單元的一間房,在此期間,王女士結(jié)了婚并且生了一個孩子,本來以為生活會越過越好,卻突然被管家說他們違反合同約定,要求立即解約。
王女士丈夫黃先生說,自如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同里寫有該房子平方數(shù)只能住兩個人,不能低于十八歲以下的人居住。
記者在合同上看到,合同寫明租住標準不超過兩人每間房,且居住人員須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王女士就認為,自己被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完全沒有依據(jù)。
為了了解情況,記者電話聯(lián)系上了,廣州自如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解釋,王女士這里屬于合租房,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提醒過,最多入住人數(shù)不超過2人,并且不可以占用公共區(qū)域,如今王女士不僅添了丁,還每天都有老人家過來帶孩子,遭到了其他租客投訴,公司多次協(xié)商無果,才決定跟王女士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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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雙方仍未就此事達成一致,對此,律師就表示,自如雖然在合同內(nèi)明確約定只能住兩個人,且未滿18周歲以及40周歲以上,不能承租或者入住,但《廣州市住房租賃標準》有規(guī)定,承租人與同住人之間,具有贍養(yǎng)、撫養(yǎng)關(guān)系,或者醫(y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可以是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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