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University of Miami News
利維坦按:
的確,每個人的善舉如果是自己說出來,難免會讓他人覺得有某種炫耀、乃至自我標榜的意味,這也恰恰是本文作者所言及的“行善者困境”:行善者自己不愿意說,那么這些善舉也就喪失了可以感召更多人行善的可能性。
發現或者獲知他人的善舉,將他/他的利他行為告訴更多的人,這或許可以避免那種行善者內心的尷尬,尤其是考慮到在這個社交媒體上惡意信息滿天飛、仇恨對立情緒日益被放大的當下,自我道德中的善無形當中已經被這些噪音排擠到了邊緣:但實際上,救助流浪動物也好,資助失學兒童也罷,這些善舉理應被更多的人所知曉,這也正是當下對社交媒體之惡的某種倫理平衡。
![]()
當我在洛杉磯一家超市外,把價值7美元的雜貨遞給一位請求幫助的人時,他露出了感激的笑容。他臉上的神情溫暖了我的心。我感到無比美好。根據我們對人類行為的了解,我的反應并不令人意外。社會科學家早已記錄下“利他主義的溫暖光芒”,即來自于做好事時的一種美好感受。
但后來,在一次晚宴上——當我考慮要不要與朋友們分享這一經歷時——我產生了一種更為復雜的反應。我感受到一種奇怪的混合:做了善事后殘留的喜悅、期待因這件事而被贊美的心情,以及一種說不清的令人不適的感覺。最終,正是對那種令人不適的感覺的擔憂讓我保持了沉默。
類似的情緒反應也讓我沒有按下“發布”按鈕,把這一積極的經歷發到Facebook上。那一天已經過去好幾年了,但那種僅僅給了別人7美元的食品雜貨的溫暖感覺,卻縈繞了我大約三個月。我不禁想知道,如果我真的把這件事告訴了朋友,或者把經歷發到社交媒體上(我當時非常想這么做)我是否還能感覺同樣美好。
在經歷了這種情感拉扯之后,我懷疑其他人也會體會到這種沖突。內心深處,我們很多人都希望別人知道自己曾幫助過陌生人、捐過款,或者支持過一個正在經歷困難的朋友。但我們又感覺,若由自己來講述這些故事,會失去些什么。正如奧斯卡·王爾德所說:“世界上最美好的感覺就是匿名地做好事——然后被別人發現。”這句話完美地概括了我和同事們所稱的“行善者困境”(the do-gooder dilemma):既希望自己的善行被人知曉,卻又不希望由自己說出口。
問題在于,讓我們的利他行為更為顯而易見,可能確實會帶來真正的好處。
近期的社會心理學研究表明[1],如果人們在網上告訴他人自己捐贈過慈善,這可能會讓這種慷慨行為看起來像是常態,從而有可能引發連鎖反應,促進更多的慈善捐贈。當人們看到別人從事某種行為時,他們自己也更可能效仿[2]。這一邏輯是合理的。但基于我自己復雜的經歷,我開始懷疑我們對做好事及分享沖動(或猶豫)的心理機制理解中,是否遺漏了些什么。
研究顯示,當人們確實談論自己的善行時,他們常常會被負面評價,尤其是在公開的情況下。旁觀者往往會假設[3],這個做好事的人一開始就是出于自私動機——仿佛他們事先就計算過會獲得的聲譽提升,隨后去做了這件好事,并公開宣布,以便獲取社會聲望。
自我宣傳似乎“玷污”了善行[4],因為根據定義,利他行為必須既有利于他人,又對自己有代價。自我獲益并不在這個公式之內。
但這些研究結果全部都關乎那些披露善行的人是如何被他人看待的。以往的研究并沒有探討行善者本人在向他人講述善行時會有何感受。因此,我和合作者們著手研究,人們是否認為談論自己的善行會讓他們感覺更好還是更糟——以及原因。
![]()
? Our Father's House Soup Kitchen
我們知道,社會中存在一些反對自夸的規范[5],比如不要炫耀升職或贏得比賽這樣的成就,而我們想要測試的是,當涉及到自我報告善行時,是否存在更強烈的緊張感。我們懷疑,人們因為謙遜規范,會在講述自己成就時感到尷尬,但若講述的是自己的善行,他們會預期自己感覺更糟。
我們隨機要求研究參與者回憶一個個人成就,或者一次自己做過的善行,然后問他們對此感到多么積極(開心、自豪)或消極(羞愧、尷尬)。接著,我們又問他們,想象一下如果把這件事告訴朋友,或發到社交媒體上,他們會如何感受。
人們似乎知道,告訴別人自己的善行會削弱他們的情感回報。
與善行本身的感受相比,參與者預期自己在與他人分享善行后,尤其是在社交媒體上分享后,會感到更加糟糕——羞愧和尷尬加劇,快樂和自豪感則減少。盡管他們表示,自己對成就和善行的感受同樣良好,但他們預想,分享善行時的感覺會比分享個人成就時糟糕得多。
有趣的是,參與者們并不認為另一個分享自己善行的人會有這種負面反應。他們似乎認為,無論對方是否隱瞞善舉,都會有同樣的好感。我們無法確切地說他們為什么會這樣想,但我們猜測原因很簡單:大多數人并不會生動而具體地模擬當別人處在某種情境時的感受。結果就是,他們往往不會把自己所知的復雜情緒體驗(比如對分享善行的矛盾心情)歸因到他人身上。
那么,為什么自我報告一件善行會比報告一項成就讓人感覺更糟呢?我們直接向參與者提出了這個問題,并發現了一些共同的主題。根據關于利他主義的研究,總結他們的回答就是:如果你把善行告訴別人,別人可能會認為你只是為了獲得認可而去做,并且這與“善行應當為其本身而做”的觀念相矛盾。他們認為,一旦你把善行公之于眾,這個行為就不再是純粹的利他行為,這會抹去你可能因此而產生的美好感受。簡而言之,人們似乎知道,告訴別人自己的善行會玷污他們的情感回報,并引發懷疑。
當然,人們確實希望被視為道德高尚的人。讓別人知道你做善事可以提升你的聲譽;道德高尚的人更容易獲得社會伙伴、機會和資源[6]。但自我表露的預期情感代價會造成一種緊張,促使人們限制談論自身道德良好行為的程度。
![]()
? Declutter The Mind
正如我提到的,研究表明,分享可以帶來很多好處。事實上,我現在終于分享了自己的一次善行故事,感覺還算不錯,部分原因是這可能會鼓勵別人做類似的事情。也許,當足夠長的時間過去后,人們在自我報告善行時不再感到那么糟糕,因為那份“溫暖的光芒”已經消逝。或者,也許僅僅是因為在文章的語境中書寫善行起到了緩沖作用。我們需要更多的研究來確切了解我們什么時候、為什么在談論自己的善行時不會感到難受。
不過,解決“行善者困境”的另一個可能方案是談論他人的善行,并讓其他人談論你的善行。這樣做可能讓我們既保留了利他主義的溫暖光芒,又避免了自我宣傳的尷尬與對動機的懷疑,同時還能通過社會傳染來鼓勵利他行為。這甚至還能提供額外的回報:慶祝他人的喜悅。親密的朋友和家人,有時還有同事,處在見證彼此善行的最佳位置。但這些善行可能會被忽視和未被認可,除非談論他人的善行成為一種既定的實踐。如果在任何特定的社區或工作場所里,有足夠多的人更關注并描述他們所見證的善行(知道這本身也可能令人感覺良好),那么這種親社會的敘事就可能成為常態。
如果你遇到那種令人不適的感覺,不妨考慮聚焦于別人的利他行為。
將其付諸實踐:我的一個朋友最近為一位即將到別處任職的同事組織了一個告別晚宴。她找了一家餐館,安排了大家都方便的時間,發送了提醒,并發表了一段優雅的祝酒辭來慶祝即將離開的同事。她為別人組織了一場活動,并付出了相當大的個人代價。她可能不會告訴你她做了這些,但我很樂意分享她的事跡。再舉一個例子:我和妻子最近去進行了一次為期四天的徒步旅行,結果不到一個小時,她的靴子鞋底就開始脫落。一位剛剛下山的徒步者聽到了我們的遭遇,說:“你們為什么不直接穿我的靴子呢?”我們驚呆了。她說她的車里有鞋,而且第二天就要飛回家了。那位徒步者可能會覺得把這件事講給別人聽有點奇怪。但我很樂意分享這個故事,因為它揭示了陌生人的慷慨——并且可能會鼓勵其他人也變得慷慨。
你覺得,在聽到這些故事后,如果知道自己分享后感覺良好,你會更有可能去贊揚別人的善舉嗎?我們計劃在未來的研究中探討這類問題。在此之前,如果你渴望分享自己的善舉,但又感到不舒服,不妨考慮去贊揚別人的利他行為。這些善舉很可能會讓你樂于分享。
參考文獻:
[1]pubsonline.informs.org/doi/10.1287/mksc.2023.1450
[2]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15534510500181459
[3]direct.mit.edu/opmi/article/doi/10.1162/opmi_a_00085/116523/Virtue-Discounting-Observability-Reduces-Moral
[4]journals.sagepub.com/doi/abs/10.1177/0956797613504785
[5]psycnet.apa.org/record/1996-14251-001
[6]www.pnas.org/doi/10.1073/pnas.1601280113
文/Jerry Richardson
譯/天婦羅
校對/兔子的凌波微步
原文/https://psyche.co/ideas/why-do-we-hesitate-to-talk-about-our-own-good-deeds
本文基于創作共享協議(BY-NC),由天婦羅在利維坦發布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未必代表利維坦立場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