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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國棟
一種古老價值的當代觀察
作者 |句國棟
作者單位 |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南京大學
原文 |
論文《中間偏好:量表應答模式的全球測量與文化機制》獲刊于《社會學研究》2025年第四期,筆者深感榮幸和鼓舞!這篇文章的完成和完善過程,受益于與南京大學社會學院、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社會政策系、阿爾伯塔大學中國研究院眾多師友的討論對話,匿名審稿專家的寶貴意見,更離不開陳云松老師悉心的指導、合作和支持,謹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謝!借“作者手記”欄目提供的寶貴機會,筆者也希望分享一些文章背后的故事和延伸的思索。
一、一次聯想與兩種框架
在2023年夏天一場討論如何測量“傳統文化的當代影響”的經濟史工作坊上,筆者偶然聯想到如果將李克特量表的定序選項想象成一根“棍子”,它的首尾分別是代表“完全(不)同意”的兩極選項,“棍身”則由“比較(不)同意”和“中立”等選項構成。這與儒家論述中庸時,使用“執其兩端,用其中于民”(《中庸》)、“叩其兩端而竭”(《論語·子罕》)的類比是相似的。筆者馬上與陳老師微信探討,一起提煉出“通過統計受訪者回答大量主觀問題時的平均表現,在個體層面構造一種測量中庸價值的聚合指標,再檢驗受儒家文化影響的地區相比世界其他地方是否存在顯著差異”的研究思路。
回頭來看,這一“靈感涌現”的過程似乎頗為“絲滑”,但實際上是草蛇灰線的串聯起了一些更早的見聞和思索。在之前的博士研究里,導師蒂莫西·希爾德布蘭特(Timothy Hildebrandt) 副教授強調要在調查分析中區分“不同程度的負面態度”,并提示應將李氏量表視為“線段式”的價值譜系(Value spectrum)。筆者在博士階段比較深入的使用了世界價值觀調查(WVS)數據,學習過英格爾哈特的全球文化分區系統,在分析中也多次注意到來自儒家文化影響地區的受訪者給出的回答似乎“不甚決絕”:統計“贊同或反對”的比例未必低,但選擇“完全(不)同意”的比例常常低于其他地區。更早些時候,陳老師和其他講授《社會調查方法》的老師們曾在不同場合提到過日本等國家回答問卷時更偏好中間而非端點的選項;筆者也因此查閱過心理學領域討論量表應答模式的研究。
考慮到中庸思想對儒家文化區域和亞里士多德中道原則(Doctrine of the mean)對歐美地區的潛在影響,我們最初的預期是“來自這些地區的受訪者在回答大量主觀問題時,選取非兩端選項的概率會高于其他地區”,初步分析的結果不但支持這一預設,而且顯示儒家文化區規避端點選項的概率比歐美地區更高。但我們對實證結果的“可證偽性”未敢掉以輕心,隨后通過完善變量選取規則并重新選取變量、邀請獨立研究者檢驗變量、變更控制變量和回歸模型、拆分年齡-時代-隊列趨勢,以及對每個變量單獨回歸再計數等方法多角度的檢驗不同文化區域之間是否存在顯著且穩健的中間偏好差異。這些分析的結果一致表明相比世界其他地區,來自儒家文化區的受訪者在回答主觀問題時,有更高的概率選擇非端點區域的選項。另一處位次始終不變的區域是非洲和伊斯蘭文化區,所有檢驗均顯示來自這一文化區的受訪者選取“完全(不)同意”式選項的概率高于世界其他地區。其他文化區域的相對位次則在不同檢驗間有所變動。
在撰寫文章初稿時,我們考慮過兩套理論框架:一是對話心理學關于量表應答模式的已有研究,強調本文基于全球樣本和廣泛變量得到更系統穩健的地區差異;二是沿著“測量中庸”的設計思路,從中庸觀念影響民眾日常行為的角度解釋儒家文化區更高的中間偏好。我們當時選取了第二套框架,僅在文獻背景的一角簡要介紹了心理學關于量表應答模式的研究。我們在2024年5月將稿件投遞到《社會學研究》,12月底收到匿名審稿專家的一輪意見,修改回應后又收到若干輪的修改意見。這些修改意見主要集中在對中庸概念和指數含義的辨析上。經多次討論,我們放棄了將指數視為對個體中庸傾向的直接測量的思路,轉而從量表應答模式的角度開啟實證,再將中庸作為解釋儒家地區中間偏好更高的文化因素。在這一反復溝通的過程中,責任編輯劉保中老師給與了我們非常多的支持和幫助,筆者深表感謝!
相較初始稿件,最終稿件主要在三個方面做了較大的修改:一是增加了中間偏好與中點偏好的對比分析和問題內容如何影響中間偏好的評估;二是擴展了文章的理論覆蓋性,從之前圍繞儒家文化區論述調整為討論所有文化區的中間或兩極偏好來源,并構建全球尺度的中間偏好譜系;三是重構了文章理論框架,由圍繞中庸概念的討論變更為從量表應答模式的概念分類和研究積累出發,兼顧文化因素對行為模式的影響。限于文章篇幅,中間指數對其他個體觀念的影響、年齡-時代-隊列交互模型、地區聚類等內容也從正文移出。文章最終在五月底確認接收,除發表的內容之外,刪截調整和意見回應的內容計有四萬余字。筆者認為,當前為讀者呈現的版本是最為適當和穩健的。
二、社會化的中庸觀念
由于文章框架的調整,我們在研究過程中對中庸概念的一些思索未能在論文中全部呈現。筆者也希望借此機會,向讀者簡略分享一些想法和動機。
中庸是儒家推重的一種思想,但又與“仁、義、禮、智、信”等具體的德行有所差別。它提倡通過對德行的適當遵守、觀點的適度表達,來避免“過猶不及”(《論語·先進》)的境地。按照龐樸(1980)歸納,儒家典籍中常以“A而不A”和“A而B”的形式來描述兼顧兩邊、避免極端的“中庸狀態”,如“剛而無虐,簡而無傲”(《尚書·堯典》)、 “威而不猛”(《論語·述而》),“直而溫,寬而栗” (《尚書·堯典》)、“溫而厲,恭而安” (《論語·述而》)等。“剛、簡、威”這些德行都是儒家倡導的,但倘若過度就會變得“虐、傲、猛”;“直、溫、寬、栗、恭、安”都被提倡,但它們兩兩之間又互補而需被兼顧。中庸統攝這些德行,使它們達到適度閑閑的狀態。由此而言,中庸可以被視為一種“德行的德行”或者“德行的方法論”,抑或朱熹所謂的“孔門傳授心法”(《四書章句集注》)。在相近的歷史時間,西哲亞里士多德提出中道原則,認為欲養成卓越的人格,個體需要將情緒與行動控制在過(excess)與不及(deficiency)之間的適當范圍內。兩者的形式和涵義有明顯共通之處。
無論中庸還是中道,在設計之初均只針對精英群體。亞里士多德認為只有卓越者才能踐行中道,孔子稱“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中庸》)、“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論語·雍也》)。但是,由于朱熹的推動,中庸自宋代以后逐漸獲得了指導社會大眾日常行為的影響力,成為面向整體社會與普遍民眾的思想準則。而作為哲學命題的中道在西方社會則不曾經歷過這種影響力社會化的過程。不同于孔子視中庸為“至德”,朱熹認為中庸“人所同得,初無難事”(《中庸章句》),是社會中每個人不論賢愚都可踐行、應遵守的。以致元代以后,即使是處在封建教化次序邊緣的販夫走卒,也被導引以中庸式的為人處事規范。張德勝等學者2001年發表在《社會學研究》上的文章《論中庸理性:工具理性、價值理性和溝通理性之外》對中庸思想在儒家社會各階層群體中的普及提供了更豐富的案例和討論。而本文基于社會調查所測量的,也正是這種面向普遍民眾的中庸觀念的影響。
當然,中庸在從知識精英向社會大眾的傳播彌散的過程不可避免的帶來含義的變動、延展、甚至扭曲。比如許多人未必理解中庸的原始內容,認同中庸的教化理念,但仍然在日常生活中習得“不要走極端”、“做事留余地”等規訓, 從而也成為中庸的踐行者。而如“好好先生、折衷主義、隨大流、沒主見”等負面印象,雖然并非中庸的原始含義,而應歸為孔子所批判的“鄉愿”,但也的確構成了一些民眾對中庸的印象。杜旌、姚菊花(2015)使用開放式調查對中庸關聯的多種社會性內涵有過更系統的調查和梳理。
筆者復盤修改意見中對中庸概念和操作化的辨析,可以概括為兩項主要的問題:遵循中庸觀念會(因果性地)導致個體表現出更高的避免極端選項的傾向嗎;避免極端的傾向一定是中庸觀念所致嗎?對于前者,筆者認為是的。中庸當然并非一處機械的中點,而是隨同不同個體與具體情境動態變化的“時中”狀態,一種喜怒哀樂或“”未發“,或“發而皆中節”的“中和”范圍。但我們的測量方法為這種變動的范圍、為個體對一些議題更強烈的觀點和情緒留下了表達空間。我們窮盡式的篩選出大量主觀問題,這些問題覆蓋了廣泛的社會議題。遵循中庸的個體當然可能因對一些問題有更強烈的態度(如文中討論的涉及“義利是非”的問題)而選取端點選項,但通過統計個體在面對覆蓋不同議題的大量問題時的平均表現,則中庸者選取極端選項的概率應當小于“不中庸”的人群。事實上,即使是中間偏好指數排名最高的中國香港地區,平均每回答十項主觀問題時也會在2.5項問題上給出“完全(不)同意”的選擇,只是這種概率相對其他地區顯著更低。試想假如有人事事都持極端而不留余地的態度,即使聲稱自己是中庸的實踐者,也恐未可信。
對于后者,避免極端的傾向當然不只來自于中庸,尤其非儒家文化區的人群如果表現出高中間偏好,自然與中庸觀念無關。但對儒家文化區受訪者而言,中庸觀念歷史悠久、傳播廣泛、影響深遠,是中間偏好的主因。筆者檢索了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張岱年等《中國哲學大辭典》、今井淳等《日本思想爭論史》等論述儒家文化區思想價值觀念的著作,并未發現存在其他能與中庸及其衍生概念競爭的文化因素。當然,有些受訪者可能受到“超越二元論、辯證觀念”等“現代泊來觀念”影響,同樣表現出較高的中間偏好。但且不論這些概念在儒家地區傳播時會不可避免的與本土已有的中庸思想交互融合,即使它們能獨立的作用,也難以導致儒家文化區相較包括這些概念來源地在內的其他地區有更高的中間偏好。更進一步,這些需要學校教育的概念無法在控制個體教育水平、地區發展程度等因素后,仍然令不同文化區域之間保持系統性的差異。
事實上,倡導“避免極端、兼顧兩邊”的觀念在歷史上有三處獨立而悠遠的來源,包括儒家的中庸思想、亞里士多德中道理論、及古印度佛教中觀論。但中庸思想概念完備、社會傳播最為悠久廣泛,且在歷史上與釋道二家有密切的交融(陳來,2018),最具代表這種觀念的“資格”。同時,偏好中間與偏好極端是同一維度上的一體兩面,是一切社會所有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都要選擇實踐的,盡管這種選擇的過程可能“日用而不知”。筆者設想,為什么不能拓展中庸在社會行為學的含義,用這一本土化的概念指代具有全球普遍性的中間或極端偏好行為及其背后動因呢?此則本文力所不及,或當仰賴理論學者面向國際學術共同體的對話和爭取。
本文嘗試在全球性的尺度上“勾勒”出不同地區中間偏好的系統性差異,但如我們在文中承認的,文章在解釋中庸觀念的日常習得、非儒家文化區的區域異質性等細節上欠缺“深描”。非洲和伊斯蘭區域偏好兩端選項的文化根源是什么,新教歐洲文化區為什么同時偏好中間和極端,不同文化區和不同問題內容的交互機制是什么?這些都是本文留給未來研究的疑問。中庸的歷史脈絡在文本中,日常實踐在田野里,我們赤忱地期待中庸研究在社會學的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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