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寶媽發帖說自己剛剛去找教育局了,學校有點過分了。
下面評論說,怎么了。
剛開學發生什么事情需要去找教育局。
這個寶媽就解釋說,家里老二剛上一年級,她想讓六年級的老大晚上放學帶老二回來。
但是學校不讓,說有安全問題。安全沒有小事。18歲以下是不能接送孩子的。
過馬路有很多問題。有橫沖直撞的也有闖紅燈的,等等。
盡管離家近,盡管老大已經六年級了,但也是個孩子呀。
下面很多評論有的家長指責寶媽偷懶說不愿意去接孩子還找到教育局,出現問題之后肯定就還是找學校,自己什么問題都沒有,這種人最討厭了。
即使寫了保證書,寫了同意老大帶老二回家,跟學校無關的責任書,如果出現問題,也是肯定會找到學校的。
家長只負責生,不負責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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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中國每年有超過1.8萬名兒童因道路交通事故傷亡,其中學齡兒童占相當比例。
學校作為監護責任的延伸方,在放學時段確實面臨巨大的壓力。
一旦發生意外,無論責任在誰,學校都難辭其咎。
這種“無限責任”的期待,使得學校不得不采取最保守的策略——通過禁止兄弟姐妹結伴回家來規避風險。從這個角度看,學校的規定并非無的放矢。
而且很多學校都有這樣的規定,來接孩子的必須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
有的還需要簽字或者老師親自確認,才可以離開。不然學校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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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母親直接發帖說投訴至教育局,在網絡上引發激烈爭論:一方堅稱“安全無小事”,支持學校的謹慎;另一方則指責家長“偷懶”、“推卸責任”。
還有一部分網友同意加的看法,他們覺得安全考量不能成為一刀切的理由。教育的智慧在于在規則與人情間找到平衡點。
六年級學生具備照顧弟弟妹妹,離家近就可以接送孩子,如果簡單地以年齡劃線,禁止所有兄弟姐妹結伴回家,實際上是一種管理上的懶惰,反映了學校更傾向于采取最簡單粗暴的方式。
還有人說,如果父母都是雙職工,不能隨時請假,而且托管費很貴,這些壓力都存在的。要求家長每天分兩次接送不同年級的孩子,對很多家庭而言意味著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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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深思的是這場糾紛的解決方式——家長跳過學校直接投訴教育局,反映了當下家校溝通機制的失效。
當正常渠道無法解決問題,家長只能通過施壓方式獲得通融,這種對抗式的問題解決模式,無益于構建健康的家校關系。
理想的狀態應該是學校與家長共同商討,制定出既保證安全又兼顧實際的方案,比如對高年級學生進行安全培訓、發放結伴回家許可等。
這場“接送風波”本質上是一場關于責任劃分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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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希望最小化自身風險,家長希望最大化便利度,而社會則傾向于簡單道德評判。
安全固然沒有小事,要不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尊重家庭的實際需求,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呢?
值得我們一起思考。
大家怎么看呢?支持家長還是支持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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