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30余萬的債務糾紛撞上錯綜復雜的關系網,本可通過法律途徑妥善解決的矛盾,竟演變成了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刑事冤案。尤文東實名舉報,將宿遷市侍嶺派出所民警胡某、裴某、和蔡某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揭開了他們徇私枉法的丑陋一面。
尤文東的悲劇,起源于他與李生之間30萬元的雞飼料款債務,李生不僅拖欠款項,其兄弟李先照還強行霸占了尤文東的雞棚。為了躲避債務李生更是選擇外出打工,尤文東討要欠款無門,生活陷入了困境。
或許是有其他村民看不下去李先照的囂張跋扈,撥打了市長熱線投訴他占用耕地違建,隨之而來的則是一起錯綜復雜的關系網浮出了水面,隨即對尤文東展開了毫無底線的報復行為。從2015年10月起,尤文東就多次遭到李生及李先照的暴力對待。
某次在雞棚西路上偶遇,李生夫妻不由分說暴打尤文東,哪怕報警后,李生妻子倚仗其堂弟在法院工作,居然當著民警的面扇尤文東耳光,態度囂張至極。三天后李生將尤文東拉進雞場羞辱,甚至關上院墻大門后企圖訛詐,旁人報警后才得以解圍。
2016年5月尤文東發現雞棚被李先照霸占后出租,警方到之前,李先照一家人就對尤文東大打出手,而警方到場后其態度更是耐人尋味,居然為李先照的暴行求情。數次報警都不了了之,警方并沒有為尤文東伸張正義,顯然李生兄弟和派出所有著非同尋常、千絲萬縷的關系,而這也讓李先照的氣焰越發囂張。
2016年7月27日,尤文冬再次被李先照毫無緣由的暴打,雙方均被派出所關到夜里11點左右才被陸續放出來,但令人細思極恐的是,當天居然沒有口供筆錄,而派出所居然給出了一份“情況說明”,而這顯然是派出所為了李先照偽造的證據。
![]()
![]()
傷情鑒定材料漏洞百出
公安機關指控尤文東因矛盾打傷李先照,導致兩處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但警方提供的傷情鑒定材料存在嚴重問題。2017年6月12日開庭時,法官詢問李先照傷在哪里,他竟不知所措。普通人憑肉眼就能看出,受傷照片上下并非同一個人,受傷部位也非同一處,明顯是東拼西湊的偽材料。
為了自證材料的真實性,原侍嶺派出所還補辦了一份宿遷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物證鑒定報告,企圖坐實李先照被打傷的事實。從時間線上看,2016年7月27日雙方發生糾紛后,李先照直至7月29日才到醫院進行CT檢查,其診斷報告明確記載“病史系兩小時前被他人用拳頭打傷左側胸部致疼痛,隨后檢查出左側第5、6前肋骨骨折”。
由此可判斷李先照受傷時間應為7月29日檢查前兩小時,與7月27日的糾紛時間無關聯,足以證明其傷情并非申訴人所致。而李先照兄弟因與尤文東存在欠款糾紛心存不滿,蓄意勾結相關人員修改檢查時間,意圖將自身傷情嫁禍于尤文東,主觀栽贓意圖明顯。
![]()
![]()
![]()
傷情診斷邏輯無法自洽
在2026年7月27日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后,連著兩天李先照都沒有做任何的拍片檢查,甚至當天在派出所李先照都沒有任何的不適,但事后兩天去醫院檢查卻診斷肋骨斷了,著實讓人難以相信。
申訴人的辯護律師在一審、二審程序中多次申請查閱“被害人傷情鑒定報告”,均被以“涉密”或“需審批”等理由拒絕,直至申訴人申請再審后,辯護律師才獲得查閱該報告的許可,直到這時才發現鑒定報告存在重大事實矛盾。
報告記載“7月27日和28日并沒有李先照的相關檢查記錄,直到7月29日才形成首次檢查報告”,如果李先照在7月27日受傷,通常會在當日或次日就診檢查,時間上顯然無法邏輯自洽?且與醫院核實的李先照實際就診時間為7月29日,記錄中的7月27日系“按派出所要求填寫”的事實一致。
作為法院的訴訟材料,居然存在涂改的痕跡,為了能夠在日期上的吻合,將診斷日期7月29日修改為了7月27日,誰有權力涂改嚴瑾的訴訟材料,而幕后的黑手令人細思極恐,法律的公正性何在?原審法院在未核查鑒定報告真實性、未保障申訴人查閱權的情況下,直接以該報告作為定案依據,程序違法問題明顯。
《鑒定意見通知書》簽名造假
最終法醫鑒定以“輔助檢查”內容為結論,《鑒定意見通知書》上竟還有尤文東的簽名及手印,但事實上他卻從未收到過該通知書,那又是誰在替他簽字呢?所有的證據材料都是侍嶺派出所提供,其不僅讓人深思,到底是誰企圖通過偽造當事人簽名來完善所謂的“證據鏈”,以達到給尤文東定罪的目的。
![]()
![]()
證人證詞存疑
整起案件中,部分證人的身份和案件當事人有親屬關系,倪明花是李先照的妻子,難以保證其證詞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可能提供有利于李先照的虛假證詞。更為離譜的是,證人侍孝花,晏春良夫妻倆居然是憑空捏造的證人,兩人在案發時,根本不在現場。
2021年6月30日侍孝花,晏春良夫妻倆到侍嶺派出所說明緣由,但派出所居然拒絕接待,2023年3月9日“證人”侍孝花更是親自到宿豫區信訪局澄清了不在現場的事實,但最終的結果居然是讓派出所自查。
這顯然就是為了敷衍走個流程,甚至次日有不明人士(疑似便衣),來到侍孝花家進行語言威脅和恐嚇,足以證明證人證言的虛構,以及不可信之處。
這起由債務糾紛引發的刑事冤案,猶如一面鏡子,映照出公權力被濫用時的可怕景象。在證據漏洞百出、疑點重重的情況下,尤文東卻被無情地判處10個月刑期。但既然是互毆的案件,而且還是李先照先動的手,最終為什么只判決了尤文東一個人?
這背后是原侍嶺派出所民警胡某、裴某和蔡某等人對法律底線的肆意踐踏,他們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編織出一張偽造證據的巨網,將無辜者拖入深淵。
回望整個案件,法院在審理時,存在事實審查不清、證據不足等情況,導致申訴人被錯誤定罪量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一款,再次呼吁法院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本案重新審理,改判申訴人尤文東無罪,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及司法公正。
同樣我們也呼吁異地更高層級的審查介入,打破地方保護的枷鎖,還他一個公正的裁決,恢復他受損的名譽和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