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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破案能手”到貪腐囚徒:鹽城原公安局長王巧全終審獲刑13年半,3000萬受賄款中700萬來自“權力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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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落下時,55歲的王巧全面色平靜。誰能想到,這位曾執掌徐州、鹽城兩地公安系統的“老公安”,最終會因受賄罪獲刑13年6個月,并處300萬元罰金,其折合人民幣3031萬余元的受賄款,也全數被追繳上繳國庫。
從蘇州農村走出,在公安系統深耕31年,王巧全的人生曾是“勵志范本”。1991年從江蘇省人民警察學校畢業后,他從基層民警起步,憑借辦案能力嶄露頭角——在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任副總隊長時牽頭破獲多起重大案件,2016年任鹽城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期間推動“智慧警務”建設,助力當地盜竊案發率下降,還曾因“治警理念”被媒體報道。2019年,他調任徐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成為這座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的公安“一把手”,彼時的他,是眾人眼中懂規矩、有作為的干部。
可權力的擴張,也滋生了貪欲。2023年12月鎮江中院一審庭審現場,一份股權代持協議揭開了王巧全最扎眼的受賄事實:2020年其任徐州市公安局長期間,通過朋友張某代持,以遠低于市場價的成本,拿下蘇州影速集成電路裝備股份有限公司1%的原始股。這家專注半導體光刻設備、被業內稱為“光刻小巨人”的企業,當時正籌備IPO,原始股價值不菲。經公訴人核算,截至案發,這筆股權已為他帶來694.92萬元收益。
面對辯護律師“正常投資”的辯解,公訴人拋出關鍵證據:同一時期,影速集成給其他外部投資者的入股價格,是王巧全入手價的3倍多;且從入股到案發,王巧全從未參與公司經營、未出席過一次股東會,卻憑空賺取近700萬元。究其根本,企業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權力——作為地方公安“一把手”,企業經營保障、安全檢查、項目審批等事務,他都能施加影響,這份“特殊折扣”,本質是權錢交易。
除了“權力股權”,2011年至2022年的11年間,王巧全的受賄清單還涵蓋現金、房產等多種形式。有人為承接市政工程向他行賄,有人為涉案資產處置謀利送其房產,還有下屬為求升職上門送禮,這些財物累計折合3031萬余元,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2022年9月,王巧全被調至江蘇警官學院任黨委委員、副院長,這一“平調”本是組織發出的警示信號,他卻未加警醒。兩個月后,江蘇省紀委監委對其展開調查,他的“好日子”徹底終結。一審中,因王巧全到案后主動退繳全部贓款,法院酌情從輕判處其13年6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卻因證據鏈扎實,2024年底江蘇高院終審維持原判。
31年公安生涯,從守護治安的“破案能手”,淪為濫用權力的“貪腐局長”,王巧全的墜落,不僅是個人的悲劇,更給政法系統敲響警鐘:權力一旦脫離監督,終將被欲望吞噬,唯有守住底線,方能不負職責與信任。
來源 : 財新 仕線、大豐鹿影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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