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一直壓在我心里,現在總算解決了!”近日,高州市綜治中心迎來了一位特殊的訪客——村民何大爺的兒子,他將一面印著“綜治調解為人民 排憂解難辦實事”的錦旗送到工作人員手中。就在幾個月前,他們家因為一起犬只傷人事件,與鄰居杜某一家爭執不下、劍拔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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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今年5月的一個中午,94歲的何大爺在村中散步時,被同村村民杜某未拴繩的狗咬傷。何大爺一家因此要求杜某賠償5000元,而杜某則認為金額過高。雙方經村委會、鎮綜治中心多次調解仍僵持不下。很快,這起糾紛被提交至高州市綜治中心。
一起簡單的賠償糾紛為何基層屢調不決?市綜治中心分析后發現,此類農村飼養犬只致害糾紛在當地較為多發,其糾纏時間長往往是卡在“責任認定清晰”但“賠償預期懸殊”上,背后反映的是當事人對法律標準不熟悉。
于是,高州市綜治信息中心副主任張洪聯系上他的新搭檔——高州法院派駐市綜治中心的退休法官吳飛,一起到村里開展解紛工作。
“我爸年紀這么大了,身體本來就不太好,加上老人家傷口恢復得慢,醫生囑咐今后要長期悉心護理,5000塊賠償一分不能少!”調解伊始,何大爺兒子情緒激動。
“我明白老爺子確實受了苦,但你們也不能漫天要價啊!”杜某也不甘示弱。
何某見杜某態度強硬,也難掩憤懣,指責糾紛的根源全在于杜某未對犬只栓繩,更開始質疑其解決問題的誠意。
面對雙方劍拔弩張的氣氛,張洪和吳飛果斷決定采取“背對背”分頭調解策略。
調解室中,張洪正引導何大爺兒子:“你們的委屈我理解,但賠償得講個理據。看看這些單據,實實在在的花費是哪些?鄰里鄉親的,賭氣解決不了問題啊。”
聽罷,何某態度有所緩和,拿出一沓醫療單據,“張主任,我們不是不講理的人,只要他誠心道歉,賠償一部分醫療費和營養費,這事就算了。”
在另一間調解室,吳飛沒有急于施壓,而是與杜某拉起了家常,待其情緒平復后,才翻開《民法典》,指著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耐心解釋:“老杜,法律講得很清楚,動物造成他人損害,你作為飼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真走到訴訟那一步,法院判決支持的賠償項目(如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加起來,數額可能并不低。我還找了一些跟你們這起糾紛類似的案例,你也可以看一下一般法院都是怎么判的。”
明明白白的法條和案例擺在眼前,杜某的態度從抵觸轉為沉思:“自家養的狗咬到別人,的確是我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我也很內疚,就是覺得對方要價太高,心里憋屈……”
“根據何某提出的賠償金額包括了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有單有據共2500元。若走到訴訟,判決結果未必低于這個數,而且還需耗費時間、精力和訴訟費。到時候是不是更麻煩?何大爺年紀大了,恢復確實需要不少時間,他們已經作出了讓步,你也得有個態度。”吳飛細細地向杜某分析。
兩個多小時的耐心溝通、引導下,雙方差距逐漸縮小。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杜某一次性支付何大爺2500元賠償款。杜某當場履行賠償義務。一場可能升級的糾紛圓滿化解。
但綜治中心的工作并未止步于簽字按印。“老杜,這次是個教訓,以后一定要提高管理意識,犬只必須拴養或圈養,外出遛狗務必拴繩。安全措施既是保護他人,更是保護自己和愛寵。”調解結束后,吳飛對杜某囑咐道。杜某連連點頭,表示今后一定規范養狗。
這起個案的成功調解,是高州法院深度融入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行的一個縮影。
2024年以來,在高州市委政法委的統籌下,高州法院創新打造“法院+綜治”模式,將司法惠民服務中心與綜治中心機制融合、功能聚合,使指導調解、司法確認、速裁快審等全鏈條服務嵌入綜治中心。同時,聘請退休法官成立調解室,發揮其經驗優勢和權威性,以“銀發力量”助力多元解紛。
數據顯示,該模式已協助縣級綜治中心解答群眾法律咨詢4762人次,訴前調解矛盾糾紛1237宗,現場立案35件,派駐法庭開展速裁快審案件132件,努力讓群眾解決矛盾“只跑一地,只進一門”。
“鄉村的矛盾糾紛,看似‘雞毛蒜皮’,但若調處不好,可能會引發大矛盾,甚至發生‘民轉刑’案件。”張洪總結道,“破解之道,在于把法理說到群眾心坎上,用他們聽得懂、能信服的方式化解矛盾。群眾的難事,就是我們的大事。”
(來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編輯:黃 茵
初審:李小玉
復審:林華善
終審:鄒夢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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