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本市場的舞臺上,能用錢擺平的問題,往往不被視為真正的絕境。
不少上市公司實控人因違規被罰巨款,只要不涉及刑事責任,哪怕金額再高,也常被視為“破財消災”。
然而,這一回,浙江園林界的風云人物——*ST元成的實際控制人祝昌人,恐怕沒那么容易脫身。
證監會近日的一則公告,不僅對他開出了2800萬元的天價罰單,并禁止其十年內進入證券市場,更在公告末尾輕描淡寫地留下一句“可能移送公安機關”。
這句話,看似平常,實則重如千鈞,意味著祝昌人的事情罰款根本打不住,證監會的特別關照,讓祝昌人坐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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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昌人,浙江金華蘭溪人,生于1967年。他的創業故事頗具時代色彩。1998年,他創辦了蘭溪苗木場,趕上中國城市園林綠化蓬勃發展的浪潮,靠賣苗木起家。
2007年,他收購了瀕臨破產的浙江園林綠化公司,整合資源后成立了元成環境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成功登陸上交所,完成了從苗木場主到上市公司實控人的華麗轉身。
祝昌人并非純粹的資本玩家。他在園林行業深耕多年,公司擁有六十多項專利,其中多數與他本人密切相關。
然而,隨著2018年房地產行業降溫,園林綠化市場受到沖擊,*ST元成的股價持續下跌。為穩定市場信心,祝昌人推動員工持股計劃,甚至承諾“兜底”,結果股價一路走低,員工損失慘重,他的承諾也未能兌現。
為尋找新增長點,2020年公司承接了浙江金華越龍山國際旅游度假區項目,金額達4億多元。祝昌人進而收購項目51%股權,試圖跨界旅游運營。
也正是從這時起,他動起了財務造假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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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監會調查,從2020年至2022年,祝昌人指使項目經理虛構勞務與機械設備投入,將原本4億多的項目“做大”到6億多。
這多出的2億元,不僅虛增了項目投資規模,也被計入公司營業收入,分散在三年財報中,形成連續財務造假。
更嚴重的是,2022年,*ST元成以這些虛假財務數據為基礎,定向增發募資2.8億元,構成欺詐發行。
根據現行法規,欺詐發行金額達到500萬元即屬嚴重,2.8億元已屬“數額巨大”。而連續三年財務造假,更是觸發了強制退市條件。
證監會對*ST元成的處理,并非孤例。近期被重點曝光的東方通、*ST高鴻等公司,同樣因財務造假與欺詐發行被證監會舉著放大鏡查。
而起步股份的案例更具參考價值:該公司因連續三年造假3.6億元、欺詐發行5.2億元,最終被證監會移送司法機關,相關責任人已負刑事責任。
祝昌人的案件被列入“證監會要聞”,說明其已被視為典型。證監會近年來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行為采取“零容忍”政策,祝昌人要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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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祝昌人而言,2800萬元的罰款和十年市場禁入,或許尚可承受。但若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他將面臨的是《刑法》中關于“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罪名的指控,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
起步股份的案例顯示,實際控制人及團隊在移送后均被采取強制措施。盡管*ST元成的造假金額略低于起步股份,但2億元的虛增營收與2.8億元的欺詐發行,已遠超立案標準。祝昌人能否避免刑事追究,前景不容樂觀。
祝昌人的經歷,是中國部分民營企業家的縮影:他們憑借時代機遇與個人努力迅速崛起,卻在市場環境變化時,試圖通過財務造假、資本運作來維持增長幻覺,最終墜入法律陷阱。
尤其是在注冊制改革深入推進的背景下,監管對信息披露真實性、合規性的要求越來越高。任何企圖通過造假“美化”報表、欺詐融資的行為,都將面臨更嚴厲的打擊。
企業家若不能守住底線,不僅個人前途盡毀,更會連累企業、連累員工、連累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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