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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5月,鐘某芳與鐘某戟簽訂《舊機動車輛交易協議書》,約定以9萬元價格購買鐘某戟名下的豐田汽車。協議簽訂當日,鐘某芳通過微信轉賬全額支付車款,鐘某戟將車輛及行駛證、鑰匙等交付鐘某芳,鐘某芳隨后實際使用該車,但雙方一直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022年3月,鐘某戟因與債權人藍某新的合同糾紛敗訴,藍某新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查封了仍登記在鐘某戟名下的該豐田汽車。
鐘某芳得知后提出執行異議,稱自己早已購買并實際占有車輛,車輛所有權應歸其所有,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藍某新則認為,車輛登記在鐘某戟名下,應屬鐘某戟的財產,法院查封合法合理。
判決結果
法院經審理查明,鐘某芳與鐘某戟的車輛買賣合同簽訂時間早于車輛查封時間,有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佐證,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惡意串通情形。鐘某芳已全額支付合理價款,并實際占有使用車輛,雖未辦理過戶登記,但符合動產所有權轉移的核心要件。
最終,法院裁定中止對該豐田汽車的執行。藍某新不服提起執行異議之訴,一、二審法院均維持原裁定,認定鐘某芳已取得車輛所有權,其權利足以排除強制執行,藍某新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法律分析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基于本案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1.交付是汽車所有權轉移的核心要件
汽車作為“特殊動產”,其物權變動規則有別于房屋等不動產。不動產以“登記”為所有權轉移的生效要件,但汽車遵循“交付生效、登記對抗”原則。本案中,鐘某戟將車輛實際交付給鐘某芳后,無論是否過戶,所有權已從鐘某戟轉移至鐘某芳。這是因為交付后,買方實際控制車輛并享有使用、收益等權利,符合物權歸屬的實質判斷標準。
2.登記的作用是“對抗善意第三人”,而非所有權生效條件
未過戶登記并不影響買方取得所有權,但會導致買方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例如,若鐘某戟在交付車輛后,又將該車賣給不知情的丙并辦理過戶,丙作為“善意第三人”,因已登記可優先取得所有權,鐘某芳只能向鐘某戟追究違約責任。本案中,藍某新作為普通債權人,并非基于對車輛登記的信賴進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故鐘某芳的所有權可對抗其執行請求。
3.未過戶的潛在風險不可忽視
雖未過戶不影響所有權轉移,但仍存在多重風險。對買方而言,車輛登記在原車主名下,若原車主涉及債務糾紛,車輛可能被查封(如本案情形),雖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耗時耗力;對原車主而言,若買方使用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且未履行賠償義務,原車主可能因登記信息被卷入糾紛,需配合調查甚至承擔墊付責任。此外,未過戶還可能影響車輛年檢、保險理賠等手續辦理。
律師寄語
“車錢兩清,交車就算成交”是很多人對二手車交易的直觀認知,但車輛未辦理過戶登記,買方真的能取得所有權嗎?現實中,這類問題常因涉及“執行查封”“二次轉賣”等糾紛引發訴訟。通過上述真實案例,可以解析汽車買賣中“交付”與“登記”的法律博弈。買車未過戶,買方仍可取得所有權,但“登記對抗”的規則意味著未過戶始終存在法律風險。
這起案例提醒我們:二手車交易中,“交付”是取得所有權的關鍵,但“過戶”是規避風險的必要步驟。交易完成后應盡快辦理過戶登記,讓物權歸屬與登記信息一致,才能徹底避免糾紛隱患。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對不同法律規定、熱點、案件、裁判文書的梳理和研究,旨在為更多讀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觀察的視角。但需注意,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且司法實踐中不同案例的細節千差萬別,切不可盲目參照。
如果您遇到類似糾紛難以解決,也建議您及時咨詢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以便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 徐慶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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