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0月10日,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孕婦泰國墜崖案”離婚糾紛作出一審判決,準予原告王某(王暖暖)與被告俞某某離婚,判令俞某某給付王某離婚損害賠償50萬元。
這起被稱為“國內首例被告在國外服刑的離婚案”的宣判,不僅為受害者王暖暖長達六年的維權之路畫上了階段性句號,更在司法程序和法律適用上展現了突破與創新。
![]()
這起離婚訴訟源于2019年一起震驚中泰兩國的殺人未遂案。
2019年6月,懷有身孕的王暖暖在泰國烏汶帕登國家公園被丈夫俞某某推下34米高的懸崖,全身17處骨折,縫了200多針,腹中胎兒也不得不引產。
俞某某在泰國經過三審判決,最終因蓄意謀殺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
然而,刑事判決懲罰了罪犯,卻未解除婚姻關系。2023年9月,王暖暖向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由于俞某某在泰國服刑,此案成為“國內首例被告在國外服刑的離婚案”,審理過程面臨諸多程序難題。
![]()
![]()
▌程序突破:跨國司法協作的創新
本案審理面臨三大難點:文書送達、出庭方式和財產分配。
泰國并非《海牙送達公約》締約國,法院需通過外交渠道送達司法文書,這一過程耗時近22個月。
在出庭方式上,秦淮區法院創新采用跨國視頻方式讓在泰國服刑的俞某某參與庭審,開創了國內境外服刑人員離婚案審理先例。
▌法律適用:暴力行為作為感情破裂的認定
法院認定俞某某的故意殺人行為屬于《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且其犯罪行為嚴重破壞婚姻基礎,符合法定離婚條件。
俞某某將王暖暖推下懸崖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的家庭暴力和虐待行為,且該行為已被泰國法院的刑事判決所認定,因此法院判決準予離婚是合理合法的。
▌財產分配與損害賠償:保護受害者權益
在財產分配方面,法院判定俞某某無權分割王暖暖婚前財產,婚后財產亦因暴力行為不予分配。
此前俞某某曾索要3000萬元巨額賠償并多次拖延訴訟。
關于50萬元離婚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一般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后果等酌定賠償金額。
該賠償包含物質損害與精神損害兩部分,既覆蓋了王暖暖治療創傷的費用,也補償了其失去胎兒、身心受創的精神損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該法條明確了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核心判斷標準是“感情確已破裂”。列舉的五項具體情況中,前四項是典型情形,第五項是兜底條款,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提供了法律依據。
▌結合本案分析:
在本案中,俞某某將懷孕的妻子推下懸崖,這一行為不僅構成刑事犯罪,也符合該條第二項“實施家庭暴力”的情形,同時也可歸屬于第五項“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行為性質惡劣,嚴重破壞婚姻基礎,符合法定離婚條件。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通常會充分考慮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該法條確立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旨在保護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前四項列舉了具體過錯情形,第五項“有其他重大過錯”作為兜底條款,擴大了保護范圍。
▌結合本案分析:
俞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家庭暴力,同時也可認定為“重大過錯”,王暖暖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50萬元的賠償金額,考慮了俞某某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后果等因素。
在司法實踐中,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通常會考慮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侵權人過錯程度、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本案判決50萬元賠償,相對于一般離婚案件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較高,反映了法院對俞某某過錯程度的認定以及對其行為的否定性評價。
![]()
王暖暖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眾望所歸,終于等到了這一天。” 此前,因離婚手續無法辦理,她甚至面臨孩子不能落戶的困境。如今,法律終于為她討回了公道。
對社會而言,該判決彰顯了法律對婚姻中過錯行為的嚴厲譴責和制裁,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范例,有助于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和價值觀,增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尊重。
![]()
![]()
![]()
▌律師簡介
張宇哲律師曾有十余年保險、互聯網金融領域從業經歷,對保險、金融公司的運作模式及產品有一定的了解。從事法律工作至今,已為多家保險、金融機構提供法律培訓和法律服務。
張宇哲律師在征地拆遷領域也具備一定的訴訟和非訴經驗,張律師熟悉政府征拆流程,能夠根據案件情況通過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代表當事人與政府機關進行調解、談判等方式高效解決糾紛。
張律師一直秉持著“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執業理念,為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
▌行業領域
金融行業
▌執業領域
保險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征地拆遷糾紛
尤其擅長處理 :保險合同糾紛
▌代表性案例
▌代理某信貸公司處理債權資產數百萬
▌代理山西運城客戶與山西某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為客戶爭取到百萬理賠款
▌代理北京某電子設備公司買賣合同糾紛
▌代理上海某客戶與上海市某區政府行政賠償糾紛
▌代理湖北孝感客戶與某縣政府征地拆遷糾紛
▌代理杭州某客戶與杭州某區街道辦恢復原狀糾紛
......本文旨在法規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具體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的任何成果,亦不作為對讀者提供的任何建議或提供建議的任何基礎。作者在此明確聲明不對任何依據本文采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