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賀龍指揮所修繕一新,成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我作為人大代表,感到特別欣慰。”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石拐區人大代表李瑞強回顧自己提出建議、參與保護“祁家大院賀龍指揮所舊址”全過程時如是說。
2018年,位于石拐區的“祁家大院賀龍指揮所舊址”被列為包頭市文物保護單位。這里承載著厚重的革命記憶:1945年12月初,第一次綏包戰役期間,賀龍率領部隊挺進包頭,將指揮部設于祁家大院。1948年,第二次綏包戰役前夕,賀龍再度來到石拐,看望鄉親,還與老房東促膝長談。80年歲月流轉,歷史記憶與革命精神在這片土地上傳承不息,“祁家大院賀龍指揮所舊址”已成為當地紅色文化的重要標識。
2024年3月,李瑞強在走訪中發現,該舊址年久失修,墻基蝕空,屋頂漏雨,建筑主體風化酥堿嚴重。他隨即通過“益心為公”志愿者平臺將情況反映給石拐區檢察院,建議檢察機關依法監督。該線索迅速進入該院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庫。同年4月,石拐區檢察院立案,李瑞強應邀同檢察官一起進行實地勘查。
在辦案過程中,李瑞強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一邊耐心向產權人解釋文物保護政策,一邊及時向檢察機關反饋群眾訴求。他與檢察官一起分析文物保護面臨的現實困境:法律明確了產權人的修繕義務,舊址產權人雖有保護意愿卻缺乏經濟能力,而文物保護主管部門申請專項經費程序繁雜。
針對上述問題,石拐區檢察院聯合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屬地鎮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召開磋商會,就文物保護法中“產權人修繕義務”和“地方政府應給予幫助”等條款進行充分釋明。李瑞強參加磋商會,并詳細說明了產權人捐獻文物的意愿。在檢察機關推動下,各方形成“以房置換”安置產權人的方案。經協商,文物保護主管部門與產權人達成置換意向,通過產權置換將舊址收歸國有,既破解了執法困境,也為系統性修復奠定了基礎。
然而,舊址收歸國有后,文物保護主管部門未在約定期限內開工修繕。2024年7月23日,石拐區檢察院聯合呼和浩特軍事檢察院向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全面落實文物保護監督管理職責。借此契機,李瑞強協助檢察機關對轄區145處不可移動文物展開調研,推動制定《檢察公益訴訟與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
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對建議進行回復后,石拐區檢察院邀請李瑞強一起跟進監督,發現主管部門僅履行部分職責,文物本體“指揮室”仍未得到有效保護,遂依法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程序。法院最終判決責令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全面履行文物保護監督管理職責。該案入選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秋陽暖照,祁家大院煥發新生。賀龍指揮所舊址已修復如初,成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通過全程參與辦案,我深切感受到檢察機關對代表建議的重視和公益訴訟制度的優越性。我將繼續履行好職責,期待與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強協作。”修繕完成后,李瑞強與檢察官一同參觀時感慨道。
來源丨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
編輯丨劉巖
審核丨田驍
投稿丨tx3053911(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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