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交警的”事件后續:涉事女子被行拘,并面臨民事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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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綠燈起步,反被逆行女質問“你是怎么活到現在的”,如今法律給出了最硬氣的回答。
“撞了人還揍人?”“你是怎么活到現在的?”
8月4日江蘇蘇州街頭,一名騎電動車的年輕小伙在綠燈正常起步時,與逆行女子發生剮蹭。女子手持手機拍攝視頻,連續發出刺耳質問,試圖引導對方認錯。
面對如此場面,小伙僅以五個字回應:
“我聽交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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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個字如今聽來格外有力。近日,當事男生發布視頻稱,10月11日,該女子已被公安機關下達行政拘留處罰。同時,他正考慮啟動民事訴訟程序,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
01 事件回顧:“我聽交警的”成維權范本
回顧8月4日的事發現場,兩輛電動車在路口發生剮蹭。逆行女子第一反應不是查看車損、協商責任,而是舉起手機拍攝視頻,反復質問小伙:“撞了人還揍人?”“你是怎么活到現在的?”
面對咄咄逼人的氣勢,小伙始終保持冷靜,沒有陷入無謂爭吵,也沒有被激怒道歉,而是始終堅持“我聽交警的”——把責任認定交給執法部門。
交警到場后,迅速查明事實,判定逆行女子負全責。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女子表面同意前往交警大隊處理,卻在途中擅自逃離現場。
事態并未就此結束。女子將剪輯后的視頻發至網絡,未對小伙面部及電話號碼打碼,直接導致其隱私泄露并遭受網暴。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就此升級為網絡侵權案件。
02 法律回應:行政處罰落地,民事追責啟動
法律不會縱惡。10月11日,蘇州市公安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對涉事女子作出行政拘留決定。《處罰決定書》明確指出其存在 “歪曲事實、言語侮辱、傳播侵權視頻” 行為。
從法律角度看,女子的行為已構成多重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她逆行引發事故負全責;事故后逃逸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或面臨罰款乃至拘留;
而她的網絡侵權行為,則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和《民法典》第1019、1024條。
行政處罰已經落地,民事追責緊隨其后。當事小伙已委托律師,正收集證據擬提起民事訴訟,追究其侵犯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的法律責任。
有律師指出,若女子未發布侵權視頻,可能僅承擔交通事故責任;但其惡意傳播行為構成“情節嚴重”,反而加重了自身處罰。
03 典型意義:誰鬧誰有理的邏輯被打破
這起案件看似簡單,卻具有顯著的示范意義。
它徹底打破了“誰鬧誰有理”的錯誤邏輯。女子試圖通過拍攝視頻制造輿論壓力,卻沒想到完整證據鏈——逆行事實、交警定責、侵權證據——讓她反遭法律嚴懲。
它展示了普通人該如何應對糾紛的教科書式維權。現場應對時,小伙切斷語言陷阱、不接誘導提問、堅持權威介入,從源頭阻斷網暴風險;事后追責,他固定證據、及時報警并啟動法律程序,一步步讓正義得到伸張。
它還體現了執法與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蘇州警方嚴格依據事實辦案,未因輿論發酵而“和稀泥”,獲得網友廣泛贊譽。多地網民呼吁本地交警“向蘇州學習”,這本身就是法治進步的體現。
法律不會辜負每一個理性的人。從“我聽交警的”的冷靜應對,到行拘+民事追責的法律結果,這起案件以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詮釋了法治社會的大規則:任何企圖利用輿論抹黑他人的行為,終將反噬自身。
如今,涉事女子已被收拘,小伙的民事訴訟程序正在推進。法律在這起事件中展現了它的力量與溫度,為所有試圖通過網絡暴力顛倒黑白的人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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