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貴州法院率先進行了行政案件集中、異地管轄的試點改革。十余年來,改革工作逢山修路、遇水搭橋,迸發了許多改革成果。為做好改革工作的成果回顧,10月14日至16日,貴州高院組織了新華社、人民網、法治日報、貴州日報、貴州廣播電視臺、貴州法治報等媒體,開展為期3天的實地調研采訪,帶著記者實地了解人民法院如何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10月15日,一場秋雨寒意漸濃,記者們伴著細雨繼續前往安順市平壩區法院,了解平壩法院行政爭議協調化解的亮點做法,采訪行政爭議案件當事人和相關工作人員。
“作為非集中管轄法院,我們對全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工作涉法律適用問題進行指導,還負責參與區直部門行政爭議的調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案例指導、法律適用解釋。”平壩法院院長肖幫華介紹,通過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三個三”工作法,2023年以來,平壩區行政復議受理259件、行政訴訟101件,法院參與全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案件86件,調解成功22件。
“雖然非集中管轄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但我們也建立了行政審判人才庫。”安順中院副院長陳慧英向記者們介紹,“安順市兩級法院黨組高度重視行政審判人才儲備工作,建立了全市法院行政審判人才儲備機制,要求非集中管轄法院均明確兩名法官,由中級法院進行統一培訓,為參與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奠定了基礎。”
![]()
![]()
記者在平壩法院采訪
![]()
“十多年來的建設壓力和應付大量訴訟、巨額賠償讓我們身心疲憊,所以起初我們對法院調解沒抱太大信心。”安順某房開公司訴某政府行政協議案的實質性化解,預防和減少了大量衍生案件涌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渠道,真正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后來法院領導到我們企業調研,既從法律的角度給我們分析企業的權利邊界、社會責任,也從企業發展角度引導我們放下包袱、著眼大局,讓我們意識到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彼此理解、共同擔當,才能真正走出困境。于是我們調整心態,積極配合調解工作,最終達到了多贏的效果。”安順某房開公司負責人王某在采訪時說。
采訪該案例的當事人、法院承辦法官、司法局相關負責人后記者表示,“通過此次采訪我們看到了‘府院聯動’‘院院溝通’‘全程解紛’三大機制不僅化解了長達十余年的糾紛,也恢復了政企信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通過協調行政機關、法院、檢察院、調解員和行政相對人,從源頭上解決了單純訴訟判決無法解決的社會和經濟矛盾,同時反向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為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方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
![]()
記者在平壩法院采訪
“2023年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成立以來至今,復議案件調解和解結案57件,調撤結案率26.8%。”“審結的212件立案受理行政復議案件中,作出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糾錯類行政復議決定,糾錯率達26.2%。”“審理的79件行政訴訟案件,保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100%、行政裁判文書履行率100%。”平壩區司法局副局長吳從波還向記者詳細介紹了平壩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工作的具體開展情況。
記者手記
![]()
貴州法治報記者 楊情麗
走訪平壩區人民法院,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這里真正把“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從理念落到了實踐。通過“府院聯動+院院溝通+全程解紛”的“三個三”機制,不再簡單地審理案件,而是在搭建橋梁、促成對話、推動共識。
從那份關于某房開公司與區政府行政協議糾紛的典型案例中,我看到了一套工作機制如何運轉、多方如何協同、矛盾如何被耐心細致地消解于庭前庭外。平壩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在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它不只是受理案件的平臺,更是推動行政機關正視問題、主動作為的“法治推手”。這次采訪,讓我相信:行政爭議的化解,不僅是法律技術的運用,更是治理智慧與為民初心的結合。
來源:貴州高院
主編|王 錢 責編|樊 淦
編輯|任江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