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邢臺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
邢東自然規罰決〔2025〕1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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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順融建設有限公司 在邢州大道以南、東華路以西原園博園張家口園和兒童樂園位置,建設的太行國際學術交流中心一期工程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動工建設的問題。
違法行為類型
邢臺順融建設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動工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
處罰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一條,按照《河北省自然資源行政裁量權基準(試行)》第六十四項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內容
對邢臺順融建設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動工建設的行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捌拾捌萬叁仟伍佰柒拾捌元整。
處罰機關
邢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來源: 市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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