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給小三轉了120多萬,卻全是通過生意伙伴和下屬操作,連法官都問‘你怎么證明錢是你丈夫的’。”張女士(化名)找到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張彬彬、律師助理任艷鈴時,滿是無助。丈夫馮先生(化名)與家教老師的不正當關系,加上“第三方代轉”的轉賬套路,讓120萬夫妻共同財產看似成了“要不回來的錢”。最終,張彬彬律師拆穿這層偽裝,不僅證明了“贈與事實”,更幫張女士打贏一審、二審,全額追回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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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張彬彬、律師助理任艷鈴
案情簡介
張女士與馮先生結婚多年,日子本該平穩,直到她偶然發現丈夫與家教老師王女士的微信聊天記錄——里面滿是“愛你”“想你”的親密表述,還牽扯出大額轉賬。可仔細一看,錢并非馮先生直接轉出:2022年底,生意伙伴張先生(化名)給王女士轉了120萬;2023年中,下屬方先生(化名)又給王女士轉了20萬。
王女士對此全盤否認:既不承認與馮先生的不正當關系,還說120萬是“跟張先生的資金往來”,20萬是“方先生還的借款”,跟馮先生毫無關系。馮先生雖私下承認事實,可拿不出直接證據,張女士主張的其他現金、購包款也因證據不足難以認定。最棘手的是,這120萬全是“第三方代轉”,表面上與馮先生無關,連一審法官都擔心“證據鏈不夠硬”。
辦案經過
張彬彬律師聚焦“擊破第三方轉賬偽裝”的核心目標,圍繞三大難點逐個突破,用證據鏈還原事實真相:
難點1:王女士否認不正當關系,通過“多維證據鏈”鎖定事實根基
王女士始終堅稱“與馮先生僅為師生家長關系”,試圖否定贈與行為的前提。張律師針對這一核心障礙,構建三層證據網突破:
親密記錄破題:提交王女士前夫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其中“超級愛你”“就是想你了”等表述,結合雙方非工作時間的頻繁私下互動,直接指向關系異常,王女士對此無法作出合理解釋;
當事人自認鎖實:庭審中,馮先生當庭承認與王女士存在不正當關系,且明確表示轉賬是“自愿贈與”,其陳述與王女士的辯解形成直接對抗,成為認定關系的關鍵依據;
證人證言佐證:王女士前夫出具書面證言,證實曾目睹二人親密舉動,與聊天記錄、馮先生陳述相互印證,最終讓法官形成“雙方存在不正當關系具有高度蓋然性”的內心確信,為后續贈與行為的認定奠定基礎。
難點2:第三方代轉切斷資金關聯,聚焦“主導權”還原贈與本質
王女士以“120萬是張先生所轉、20萬是方先生所轉,與馮先生無關”為由,否認贈與事實。張律師跳出“誰轉賬”的表面爭議,直擊“誰主導轉賬”的核心:
拆解大額轉賬鏈路:傳喚生意伙伴張先生出庭,其證言明確指向“不認識王女士,120萬是馮先生指令我轉的,他說‘錢我之后還你’,事后馮先生確實全額歸還”,直接證實馮先生是資金的實際發起者與承擔者;
追蹤小額轉賬流向:調取銀行流水顯示,馮先生先向下屬方先生轉賬20萬,方先生當日即等額轉給王女士。方先生當庭確認“是按馮先生要求轉的,不清楚具體用途”,資金流向與指令鏈條完全吻合,印證馮先生的主導地位;
駁斥虛假“合法事由”:王女士主張“120萬是與張先生的資金往來”,卻無法提供合作協議、供貨憑證;稱“20萬是方先生還款”,亦無此前借款記錄。張律師當庭指出:“無證據支撐的‘合理理由’本質是編造,結合馮先生的主導權,應認定為贈與。”
難點3:王女士上訴否認一審認定,通過“證據閉環+法律論證”穩固勝訴
王女士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主張“一審以‘高度蓋然性’定案缺乏依據”。張律師在二審中從證據與法律雙維度強化論證:
夯實證據閉環:重申聊天記錄、馮先生自認、證人證言共同鎖定不正當關系,張先生與方先生的證言及流水證實馮先生主導轉賬,三組核心事實相互印證,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力遠超“高度蓋然性”標準;
揭露邏輯矛盾:王女士上訴時仍堅持“不認識張先生卻有資金往來”、“方先生還款卻無借款記錄”,前后陳述矛盾,進一步削弱其辯解的可信度;
明確法律適用:援引《民法典》相關規定,強調婚內一方通過第三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的行為,無論轉賬形式如何,只要能證明其主導性,即因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
最終,二審法院認可一審對證據鏈的認定,駁回王女士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結果
一審判決:某區法院認定馮先生與王女士存在不正當關系,120萬系馮先生通過第三方的贈與,判決王女士返還張女士120萬;
二審判決:某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駁回王女士的上訴請求,120萬全額追回。
家理律說
本案最關鍵的,是張彬彬律師“穿透第三方轉賬看本質”的專業策略——很多人遇到“丈夫通過別人給小三轉錢”,會被“不是直接轉的”嚇住,卻忽略了“誰主導、誰受益”的核心。
律師沒有糾結“轉賬人是誰”,而是從三個維度構建證據鏈:用親密記錄鎖死“不正當關系”的前提,用證人證言證明“馮先生主導轉賬”,用對方的證據漏洞反駁“案外關系”。這種“不被表面套路困住,直擊事實核心”的思路,正是破解“第三方代轉”贈與案的關鍵。
同時,本案也用到了“高度蓋然性”的證明規則——當直接證據不足時,通過多個間接證據相互印證,讓法官確信“事實存在的可能性遠大于不存在”,這也是家事案件中常見的破局方法。
案外說法
本案中,丈夫通過第三方轉賬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不僅侵害了配偶的合法財產權,更折射出家庭關系中誠信與責任的缺失。良好的家風,建立在夫妻雙方的互信互敬之上,尤其體現在對共同財產的透明管理與合理支配中。即便婚姻出現裂痕,也應以坦誠溝通代替欺瞞算計,以法律框架內的理性協商取代損害家庭整體利益的單方行為。法律雖可追回不當處置的財產,但唯有基于尊重與責任的家風,才能真正守護家庭的穩定與尊嚴。此案亦提示我們,家風建設不僅關乎道德自律,更需通過制度化的家庭財產管理機制加以保障,使情感信任與制度約束共同構筑家庭的堅實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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