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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象娛樂
文丨槳聲
2023年底,由王家衛執導的電視劇《繁花》,以精致的影像風格和濃厚的時代氣息引爆熒屏,不僅斬獲白玉蘭、金鷹等多項大獎,更讓導演王家衛和編劇秦雯的業界地位愈發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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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繁花》劇照
這場看似個人恩怨的糾紛,撕開了影視行業光鮮外衣下的權利裂縫。事件的核心三方,實則構成了典型的行業權利金字塔:頂端是手握話語權的國際大導和被主流認可的知名編劇,底端則是鮮為人知的小編劇。
早在《繁花》開播當日,古二就曾發布聲明主張劇本歸屬權,但因缺乏關注度未激起水花。2025年8月起,他轉而通過微信公眾號"古二新語"曬出聊天記錄并曝光錄音,直至10月在小紅書發布7段總時長超一小時的"會議紀要"錄音,終于因牽扯多位明星沖上熱搜。
劇方的回應則針鋒相對:稱古二僅是"前期資料收集員",2020年12月便擅自離職,錄音系"加工篩選的隱私侵犯",并已采取法律手段維權。隨后古二的公眾號被封禁,小紅書內容也多數屏蔽,這場維權之戰陷入明暗交織的僵局。
祛魅:文藝光環下的權利霸凌
這些錄音最直觀的沖擊,是打破了公眾對頂尖創作者的"文藝濾鏡"。
在曝光的對話中,王家衛和秦雯對合作演員的評價充滿居高臨下的審視:王家衛稱唐嫣"很裝",特意囑咐古二讓老師提前到場"暖場";兩人評價陳道明"陰陽同體""是極品";王家衛認為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燈";秦雯則暗示倪妮"有后臺";兩人對金靖的評價更帶著明顯的有色眼鏡。
這些言論,幾乎超出了私人評判的合理范疇,本質上是一種權利展演,是權利高位者對低位者的語言霸凌與邊界侵犯——無論演員名氣多大,在掌握創作主導權的導演和編劇面前,都淪為可隨意評判的對象。
這種權利不對等,同樣延伸到創作環節,演變為更隱性的藝術霸凌。
辛芷蕾曾在一檔節目中透露,在劇本拍攝中就因角色設計與王家衛產生分歧:王家衛從攝影角度要求角色行至“拍起來更好看”的陽臺,辛芷蕾從角色動機出發提出反對,后果是遭到"停拍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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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繁花》劇照
此外,據韓國演員宋慧喬采訪片段,在拍攝電影《一代宗師》期間,王家衛不僅讓助理沒收了她的護照,更令其在劇組耗時近三年后,于成片中僅剩寥寥數分鐘的鏡頭。
這些行為常被娛樂營銷號包裝成"藝術偏執",但其本質或許是將個人創作意志凌駕于他人權益之上,用權利威懾取代專業溝通。
還有秦雯在錄音中談到的劉詩詩臺詞被換問題。在《流金歲月》中,原著中的經典臺詞從劉詩詩飾演的角色“讓渡”給了倪妮飾演的角色。這種在創作后期對角色資源的重新分配,不僅影響作品的敘事平衡,也反映出創作團隊內部基于演員地位而非角色需要的權利計算。
困局:編劇維權的三重法律枷鎖
明星評價爭議只是表象,古二維權的核心——劇本署名與勞動報酬問題,直指行業剝削的核心。
古二自稱承擔了《繁花》阿寶股票線、汪小姐外貿線、李李復仇線等核心劇情創作,卻僅獲"前期責任編輯"署名和每月幾千元酬勞,還需兼任王家衛的生活助理,承擔擋酒、送宵夜等雜務,甚至因熬夜改劇本導致罕見病肯尼迪氏癥加重。
他曝光的錄音中,王家衛對制片人說"就幾千塊,又干助理又能寫,多劃算"的言論,成為其眼中“剝削指控的關鍵證據”。劇方則堅稱古二僅負責資料收集,2020年離職后未參與后續創作,署名已符合職責。
雙方各執一詞的背后,是編劇維權面臨的系統性困境。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三條及《實施條例》第三條,編劇的署名權以"獨創性表達貢獻"為核心,而非單純看“創作比重”。但關鍵證據——古二創作手稿與最終劇本的相似度,卻由掌握創作成果的片方掌控。
《南方人物周刊》采訪的律師指出,編劇維權存在三重難點:證據獲取難,片方壟斷核心資料;損失認定難,署名權的經濟價值難以量化;行業成本高,公開維權可能導致職業生涯終結。
過往案例更印證了這種困境:《風箏》作者林宏證據充足卻僅獲賠15萬元,《隱秘的角落》兩位編劇維權后僅獲得前三集片尾署名,低違法成本讓署名侵權成為行業常態。
更值得警惕的是行業潛規則對法律的架空。
古二自稱"無合約、無稿費"創作三年,這種口頭承諾代替合同的情況在新人編劇中極為普遍。
缺乏談判能力的年輕創作者,為獲得與知名團隊合作的機會,往往被迫接受"為愛發電"的不合理條件,而片方則利用這種心理規避法律責任。
同樣嚴峻的現實是,當弱勢方如古二試圖維權,其賴以發聲的公眾號曝光大量聊天記錄等“手頭證據”后,亦會因“違規”而遭封禁。年輕創作者在維權中的信息劣勢與渠道困境仍然存在。
灰色地帶:權利壟斷下的創作生態
古二與王家衛、秦雯的糾紛,并非孤立的個案,而是影視行業權利結構與生產關系的集中縮影。
一個劇組,猶如一個“臨時江湖”,形成"導演總包-中層工頭-底層牛馬"的等級體系。比如在“繁華”劇組中,王家衛作為頂端權利者掌控全局,秦雯作為中層傳遞指令、壟斷署名,而古二這樣的底層創作者,很有可能成為前二者的"被剝削者"。
這種固化的權利結構,已深刻嵌入影視行業的各環節。匿名制片人透露:版權劇署名權掌握在制作公司,平臺自制劇由平臺主導,而導演中心制下導演更是擁有絕對話語權。
署名權的壟斷背后,是商業邏輯對創作的侵蝕。在"降本增效"的行業環境下,平臺和制作公司更傾向于掛這樣的知名編劇名號,既便于招商又能保障項目評級,年輕編劇的創作成果則被輕易歸為"團隊成果"。
秦雯曾在采訪中坦言,《流金歲月》的經典臺詞可能是合作編劇所寫,自己并不清楚。這種"署名者未必創作"的現象,是行業功利化的直接體現。
更隱蔽的剝削則以"師徒制""助理崗"為幌子:新人以助理身份從事核心創作,成果被師父歸并,卻只能在"多年媳婦熬成婆"的幻想中等待機會,形成惡性循環。
米蘭·昆德拉曾說:"令她反感的,遠不是世界的丑陋,而是這個世界所戴的漂亮面具。"影視行業的漂亮面具,正如《繁花》的精致影像。
在這個意義上,“繁花”不僅是一部劇作的名稱,也成為了公眾審視影視行業現狀的隱喻——那些在臺前的光鮮、亮麗,是否掩蓋了幕后那些被忽視、被壓抑的生命與創意?
一個導演、編劇的大火,背后一定有一群不知名的人在努力。王家衛曾拍出《重慶森林》《花樣年華》等經典,秦雯也曾參與創作《我的前半生》《如果愛》這樣的好作品,但這些成就不能成為話語權掌握者漠視他人權益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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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當年演員王傳君對王家衛那部爭議較大的《擺渡人》的評價“我不喜歡”,如今被不少網友用來表達對這一事件的態度。這種態度的轉變或許預示著一種積極的變化:觀眾不再僅僅滿足于作品表面的光鮮,開始關注創作背后的倫理與公平。
這場錄音風波能否成為行業規范的催化劑,目前尚難定論。但它至少讓署名權保護、勞動報酬規范、權利制衡等議題進入公眾視野。
影視行業的繁榮,從來不是個別"大師"的獨角戲。唯有打破權利壟斷,完善法律保障,讓幕后普通人的創作貢獻得到相應的尊重與回報,"繁花"才非曇花一現。
鏡象娛樂(ID:jingxiangyuler)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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