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良十四世于2025年10月7日正式批準了《信眾之母:關于若干涉及圣母瑪利亞與救贖工程合作的稱號之學理說明》( Nota dottrinale su alcuni titoli mariani riferiti alla cooperazione di Maria all'opera della salvezza )。該說明隨后由圣座教義部( Dicastero per la Dottrina della Fede )于2025年11月4日正式公布,并由部長維克多·曼努埃爾·費爾南德斯樞機( Víctor Manuel Fernández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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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學理說明旨在闡明圣母瑪利亞在救贖工程中合作地位的神學理解,申明圣母的角色必須完全置于基督作為“唯一中保”(unico Mediatore)與“唯一救主”(unico Redentore)的信仰前提之下。一切關于圣母的稱謂與表述,都應維護并彰顯基督救恩的獨一無二性,這是理解圣母位格與敬禮秩序的根本原則。
說明重申了教會歷來所承認的若干正統圣母稱號及其神學內涵。“天主之母”(Theotókos)自公元431年以弗所大公會議(Concilium Ephesinum)確立以來,一直是圣母信理的基石,標志著她在降生成人奧跡中的獨特地位。同時,“信眾之母”、“信徒之母”、“忠信者之母”及“屬靈之母”等稱號,恰當地表達了圣母作為完美門徒及全體信友靈性母親的身份,符合福音精神與教會傳統,因此被視為合宜的敬禮用語。
與此相對,說明明確指出,“共同救贖者”(Corredentrice / Co-Redemptrix)及“萬恩之中保”(Mediatrix of All Graces)等稱謂并不合宜,甚至可被視為“不合宜”(sconveniente)。文本解釋道,這些稱號雖常出于對圣母的真誠虔敬,但其神學概念含混,若依字面或引申理解,可能使人誤以為圣母與基督在救贖工程中具有平行或對等的中保角色,從而模糊基督作為唯一救主與中保的絕對地位,并在信友中引發不必要的混淆。
為提供清晰指引,說明從歷史與教義脈絡對相關稱謂進行了梳理。“共同救贖者”這一表述約起源于十五世紀,可視作對更早“救世主之母”(Redentrice)稱謂的一種延伸。盡管近代部分教宗曾在個別講話中出于虔敬使用過類似概念,但自二十世紀以來,尤其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及其《教會》憲章(Lumen Gentium)中,教會在論述圣母時均刻意避免使用該詞。圣座教義部指出,這一稱謂的含義始終未能達到充分的神學清晰度,且與圣經及教父傳統的語言存在張力,因而長期成為神學審辨與訓導關注的對象。
圣座教義部部長費爾南德斯樞機在介紹該文本時強調,此舉絕非為糾斥或壓制信友對圣母的真誠敬禮(devozione mariana),因為這種敬禮本是教會的“珍貴寶藏”。發布此說明的真正目的,是出于牧靈關懷:一方面鼓勵那些扎根于福音與傳統的敬禮表達,另一方面提醒信友避免使用可能導致信仰理解混亂的稱號,以維護教會信仰語言的和諧與純正。
說明在結尾處重申根本信理:一切救恩與恩典的源頭唯在于天主,并藉其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圣神德能的運行中——賜予人類。圣母瑪利亞作為受造界中最卓越的成員,是救恩的首位領受者與完全的配合者,但她并非恩典之源,也不可被表述為與基督并列的中保。任何稱號若暗示或趨向于賦予她與基督同等或平行的救贖地位,皆屬不當。
總而言之,《信眾之母》學理說明的發布,既是對純正圣母敬禮的保護與深化,也是教會在圣母學(Mariologia)與基督論(Christologia)之間保持平衡與嚴謹的重要訓導。
來源:意歐視點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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