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博,無意看到一位“賈澤生說法”的博主,發了一個吹噓西方契約精神的內容。
全文有些長,說一下主要意思吧。以下是他說的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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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汝昌用15英鎊為異鄉客死的士兵買下16.7平方米的墓地,英國人守了130多年,草木不侵,碑文不毀。不是因為感動,而是因為契約——錢付了,地就永久屬于你,哪怕你是清國水兵,哪怕你的國家已灰飛煙滅。
然后,他開始說自己的觀點:
大英帝國曾日不落的真正密碼是:對契約的敬畏,高于對權力的諂媚。
英國的崛起,不在炮艦,而在法庭,它讓商人敢簽跨國合同,讓百姓信“私產神圣”。
真正的強國,是能讓世界相信:你說的話,立的法,簽的字,百年不改。
這個博文還配了一張墓地的圖,是不是丁汝昌買的墓地,我沒有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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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評論了一下:說的真好,要不是看到現在西方人的表演,我就信了西方的契約精神。
結果,不到三分鐘,把我評論刪除拉黑了。
咱就是說,這就破防了?聽不了國人一句沒有任何臟字的話,卻能對西方無底限地舔下去,這心理素質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那西方契約精神到底是不是真的如他所說呢?你真的相信他們這種契約精神嗎?
都不記得荷蘭阿斯麥公司了嗎?
咱們簽了合同買光刻機,錢也付了,就是不給發貨,也不退錢!契約精神在哪里?
荷蘭這個國家公開搶奪中國的芯片企業,把合同當成一張廢紙,契約精神在哪里?
加拿大公然扣押孟晚舟時,契約精神在哪里?
中廣核被英國逼出核電項目時,契約精神又在哪里?
更不必說現在美國反復無常,協議上墨跡還沒干就反悔;巴西坐地起價,談好的大豆說變就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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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這與英國無關,那就自己去查一下,中國駐英使官審批,七年了拖著不辦,已經簽了協議、付了錢、買了地,就是不讓你動,這時候契約精神又在哪里。
而國內的某些人,還在信誓旦旦地為西方洗地,說什么契約精神是立國的基礎。公民私產不可侵犯。
所以,當規則對他們有利時,他們就會說要有契約精神,如果規則對他們沒利了,他們就用起了棄約精神!
還記得是哪國法律嗎?只要你主人超過多久不在這里住,別人就可以據為私有,這種奇事要是發生在中國,這些公知會怎么寫。
別說什么“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鬼話了,如果我是國王,你這種破屋子我確實也不想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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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年互聯網不發達,我或許還和以前一樣,會信了這幫公知的鬼話,但現在,網絡讓我們能隨時看到世界上任何地點發生的事情,你的意林寫的再美,也沒幾個人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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