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河南醫療,一定要關注本號
長年無休,每篇都是精選
“微信公眾號金水路7號站”
2025年特別關注欄目第311-3期:
近年來,公眾對健康知識的需求日益增強,互聯網已成為公眾獲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途徑,但個別醫務人員以健康科普名義“帶貨”“打廣告”、違規泄露醫療信息,違背了健康科普初衷、損害了醫療行業形象。為進一步規范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行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近日印發《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明確十條負面行為清單。
鼓勵支持醫務人員規范開展線上、線下健康科普,采取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多種形式,向公眾提供科學、準確的健康信息和知識普及。
醫療機構要壓實管理責任,建立健全互聯網健康科普賬號備案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醫務人員法律法規和健康科普相關要求的教育培訓,強化遵規守紀意識,確保健康科普形式規范、內容科學準確。建立日常監測和常態化抽檢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情況的管理和指導,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非醫務人員冒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身份開展違法違規宣傳等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督促醫療機構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日常管理和自查自糾。
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
一、不得發布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違背,損害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損害衛生健康行業形象的內容。
二、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違法違規發布各類廣告、導流導診,或通過直播帶貨等形式推銷和銷售醫藥產品、養生課程、保健食品等牟利。
三、不得泄露患者個人信息,或未經患者授權同意,展示可識別個人身份的影像、圖片或文字。
四、不得宣傳推廣與崗位不匹配、超出本人專業領域的內容。
五、不得發布未經科學驗證、虛假錯誤內容,不得斷章取義曲解專業指南、行業標準等,誤導公眾對科學知識的理解。
六、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療效果,不得以“神醫”“神藥”名義進行宣傳,不得通過虛構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誤導公眾,特別是在涉及高風險診療技術、尚處于研究階段的診療手段等方面。
七、不得濫用人工智能技術,發布未經核準真實性、科學性,或未添加顯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標識的健康科普內容。
八、不得發布違背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違反醫德醫風的內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現低俗、“擦邊”、嘩眾取寵、話題炒作等不良內容吸引流量。
九、未向醫療機構報告,不得以該醫療機構及其職能部門名義或個人職務身份(含存在可推斷單位及身份的相關標識及提示內容)開展互聯網健康科普。
十、不得在離職后沿用原單位和職務信息開展互聯網健康科普。
鏈接:
閱讀量超過5000的文章
11月
10月
9月
說明:本文為今天第2次推送,為區分,加了-2。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