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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管管電商的營銷信息?這些信息已經快把我‘淹沒’了。”
每年“雙11”,商家們都會拿出渾身解數推銷自家產品。而與此同時,用戶們便會收到大量的營銷騷擾信息。今年“雙11”,記者親歷發現,大量以“1069”“1068”開頭的退訂無效營銷短信、App開屏廣告仍充斥互聯網空間。即便國家已出臺相關規定進行約束,但用戶難逃“條條大路通電商”的裹挾,一場圍繞注意力與隱私的博弈仍在指尖上演。
吐槽
今年營銷信息轟炸依舊猛
記者梳理此前的相關消費投訴信息和新聞報道后發現,“雙11”的營銷騷擾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且高效的體系。短信轟炸作為最傳統的營銷方式,如今依然被廣泛使用。
消費者小蔡告訴記者,今年十月初以來,她就陸續收到了曾有過購物往來的各大電商平臺相關商家發送的營銷信息,讓她不勝其擾。
小蔡的遭遇并非個例。記者在多個互聯網社交平臺瀏覽發現,大量網友針對“雙11”期間收到的營銷短信發帖吐槽。網友“無事小神仙”就分享了自己與這類短信的“斗智斗勇”經歷。10月26日下午,該網友收到一條以“10688”開頭的短信,內容為某電商平臺的“雙11”紅包領取邀請及附帶鏈接,短信末尾標注“拒收請回復R”,他隨即按提示回復拒收。誰知次日10時,他又收到內容完全相同的短信,只好再次回復拒收,沒想到僅半小時后,第三條相同內容的短信又接踵而至。“適可而止吧?不要以為獲取了我的手機號,就能隨意發送營銷信息。”該網友在帖中吐槽道。值得注意的是,這三條內容一致的短信,發送號碼并不相同。
在半小時內接連收到10余條來自某電商平臺商家的促銷信息后,消費者小謝憤怒了,直接找到該電商平臺客服進行投訴。小謝告訴記者,該客服在回復中說:“如果不想接收短信,可以通過短信中的提醒對短信進行退訂,如果需要協助處理退訂,可以點擊下方按鈕申請,我們會將您填寫的信息轉交通信渠道,幫您處理退訂。”本以為提交退訂申請后便能清凈,沒想到當晚她依舊收到了該平臺的營銷短信。
除了短信,彈窗廣告也讓廣大消費者苦不堪言。今年7月份,媒體報道某新能源汽車強制推送廣告事件,將彈窗廣告這一“頑疾”再次推到大眾視野。11月,廣州地鐵App出現彈窗廣告又一次引起廣泛關注。“搖一搖”“碰一碰”“手指點一點”……盡管十分小心謹慎,手機依舊像不受控制一般跳轉其他平臺。
“點開什么軟件都要先看“雙11”的廣告,等待期間感覺自己在‘拆彈’,一不小心就進入其他界面。”對于手機上的各種彈窗廣告,小謝說,最終她選擇了“擺爛”,每次打開手機軟件后便將手機放在桌上等待廣告結束。
體驗
跳轉廣告“條條大路通電商”
在今年“雙11”營銷大促中,記者的手機也沒能幸免。從10月9日到11月7日,手機共收到50余條“雙11”相關短信宣傳,其中多條短信來自記者曾經購買過商品的商家。
記者注意到,這些短信對應的電話號碼主要以“1069”“1068”開頭。在此期間,記者還接聽了多個“雙11”營銷電話。
據了解,“1068”“1069”代碼開頭的短信是為跨省或者全國范圍內非經營性短信類服務第三方平臺,為其他企業提供短信平臺服務,不對最終用戶收費。但一些擁有資質的企業,違規將號碼層層出售、轉包,最終被詐騙分子利用進行詐騙。
“條條大路不一定都通向羅馬,但是每個App都會直通某寶”。每當618、“雙11”等活動期間,社交平臺上便會出現這樣的調侃。那么,今年的“雙11”,大眾熟知的App是否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記者在手機上點擊社交、旅行、地圖查詢等多款常用App的圖標后,發現開屏界面均會出現“雙11”相關廣告,尤其在打開一款社交平臺的過程中,從開啟界面“5秒廣告”到界面中的廣告插件,稍微晃動下手機就會輕易進入電商平臺。此外,這些App發送給記者手機的頂部消息通知中,還出現諸如“恭喜發財,大吉大利!”“請領取您的福利。”“領取紅包”等內容的通知,用戶不小心點擊后便會進入電商平臺的購物界面。
一名從事軟件程序設計的人員告訴記者,廣告觸發的核心在于智能手機的“搖一搖”功能。該功能會調用手機的陀螺儀和加速度傳感器進行相應操作。正常情況下,搖晃時間超過3秒,并且征得用戶同意后才能跳轉到指定頁面。記者了解到,2022年11月,在工信部的指導下,中國信通院、電信終端產業協會曾聯合小米、美團、阿里等多家企業針對App“搖一搖”亂跳轉等問題聯合制定《App用戶權益保護測評規范第7部分:欺騙誤導強迫行為》,并發布實施。該規范細化了App信息窗口通過“搖一搖”等方式觸發頁面或跳轉至第三方應用的相關參數,提出“搖一搖”動作的設備加速度應不小于15m/s2,轉動角度不小于35°,操作時間不少于3s等系列參考數值。
但截至目前,類似廣告彈窗方式仍層出不窮。記者發現,在吐槽廣告營銷泛濫的同時,更多的用戶在呼吁電商平臺減少過度廣告,甚至有用戶自發整理出“防止廣告跳轉合集”,為其他用戶支招。
追蹤
監管部門介入、律師說法支招
據媒體報道,11月6日,針對淘寶“雙11”期間霸屏廣告亂象,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證實已收到相關舉報,目前已交由該局網監分局展開調查。媒體報道稱,此前有用戶反映,打開多款手機App時,手指觸碰或機身晃動即被強制跳轉至淘寶會場,嚴重影響使用體驗。
山東柳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康認為,App霸屏廣告往往采取“強制授權、超范圍索權、后臺運行”等隱蔽違規手段讀取、存儲、分析用戶網購記錄、瀏覽習慣與喜好等敏感個人信息的方式,損害用戶的個人信息權與隱私權。
針對廣告發布者在用戶退訂后依舊發送營銷短信的行為,四川煒燁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朝銳認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工信部《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
同時,李朝銳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如若因為營銷信息導致自身利益受損,消費者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首先是保存好短信內容,包括營銷內容、發送號碼及已回復退訂相關的指示完整短信截圖,這是維權的核心證據。
其次是向短信內容所對應的電商平臺進行舉報,向官方客服反映商家的騷擾信息,要求其通知商家停止侵權以及對商家進行處罰。
第三是通過“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的官方網站、App或小程序進行在線舉報。該中心是工信部根據《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規定而委托設立的專門受理機構,處理效率較高。在投訴時,提交相關證據材料。積極通過12321中心等渠道投訴舉報,不僅是維護自身權益,也是推動凈化網絡環境的有力行動。
第四,如果短信內容導致消費者遭受欺騙,或者存在經濟損失特別嚴重的,可依據《民法典》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通過司法訴訟方式解決。
全媒體記者 何馥君
來源 | 消費質量報
編輯 | 李星彤
校對 | 聶行
責編 | 張可
審核 | 涂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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