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吭哧有力
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只有當事人知道其中是苦是甜,外人無權置喙。
2024年12月24日,31歲的苗苗在被丈夫張某毆打昏迷后,像丟棄垃圾般被扔下數十米土崖。
可悲的是,13天前法院剛剛駁回了她的離婚請求。
這場持續9年的婚姻,最終以最慘烈的方式畫上句號,只留下兩個年幼的兒子和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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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數次家暴,父親的勸告
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陜西咸陽永壽縣的苗苗用生命印證了這句話的殘酷。
據上游新聞報道,2015年4月,22歲的苗苗經人介紹結識了大她4歲的張某,張某還曾是哥哥的同學,兩家相距4公里。
苗苗是小學學歷,張某初中學歷,相戀一段時間后苗苗滿心歡喜地嫁給了同鄉張某。
誰曾想,這段婚姻從蜜月期就開始變質。
登記結婚剛滿一個月,她就在社交平臺寫下:"一步走錯,步步后悔"、“能過了過,過不成了各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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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被塞進高速旋轉的洗衣機,這段婚姻很快露出猙獰面目。
證據顯示,張某的拳頭總往苗苗身上最柔軟的地方招呼——腳、腿、膝蓋、胳膊,處處留下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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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施暴后,張某的道歉信寫得比情書還誠懇:"我保證以后絕對不再動你一個手指頭"。
可惜這些保證比紙還薄,風一吹就破。
苗苗的父親始終信奉"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常勸女兒:"過日子就是這樣,別總使性子。"
這句看似善意的勸導,如今成了扎在老人心上最深的刺。
“我現在很后悔,早知這樣,我就該讓我女兒和他離!”苗苗父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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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善意成了死亡倒計時?
2024年11月6日,被打得遍體鱗傷的苗苗終于鼓起勇氣向法院起訴離婚。
她拿出了報警記錄、傷痕照片,甚至醫院出具的"焦慮性抑郁恐懼"診斷證明。
然而12月11日,法院判決駁回了離婚請求。
善意調解太糊涂,反而加速了悲劇的發生。
13天后,苗苗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3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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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被駁回的第13天,張某通過快遞信息找到了苗苗在西安的租住處。
2024年12月22日,這個偏執的男人"采用很暴力的手段"將妻子拉回家。
那晚苗苗在給親戚的信息里寫道:"他們叫我回來看娃,今早差點(被)掐死。"
好在苗苗及時報了警,在民警的保護下,她離開了那個家。
三、最后24小時,從家暴到謀殺的血色軌跡
一天后,在2024年12月24日清晨,張某開著父親的面包車再次撲向妻子的租住處。
租住地外的監控雖然沒拍到施暴過程,但事后現場留下觸目驚心的證據:一大灘干涸的血跡、斷裂的木凳、帶血的石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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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被打暈后,張某的騷操作開始了——他既沒送醫也沒報警,而是載著昏迷的妻子在西安到永壽縣的路上兜圈子。
期間他聯系家人,姐姐和親戚都勸他趕緊送醫。
他確實去了趟醫院,聽說傷情太重需要轉院,居然又把妻子抬回了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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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張某做出了個令人發指的決定,他誤以為妻子已死,干脆扔下幾十米的土崖毀尸滅跡!
更諷刺的是,實施犯罪時,他的姐姐就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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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謊言比真相跑得快,但跑不遠
案發后,張某的表演型人格徹底爆發。
他先跑到岳父家假裝找妻子,催促"找回來我們就離婚",而此時,苗苗正躺在冰冷的土崖下。
被家人拽走后,他才磨磨蹭蹭報警,還編造了"妻子想不開自己跳崖"的鬼話。
雖然張某的父親和姐姐堪稱是"中國好演員",積極配合演出。但警方不是吃干飯的,當晚就撬開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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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哥哥接受海報新聞采訪時說:
“張某把妹妹打得重度昏迷,拉到家里,把血跡才了,衣服換了,最后扔到溝里。他家里人都知道,而且他和他姐在車上還有說有笑的,監控都拍到了。
那不是想救治的表情,真想救不會在家里等幾個小時把人扔到溝里,然后從早晨一直到晚上再報假警。”
說到“他家里人都知道”時,哥哥實在忍不住哭了出來,大概想起這么多年妹妹是在怎樣的魔窟過生活的,最后還不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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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父事后還振振有詞:"沒文化、不懂法才造成慘劇",轉頭又打起感情牌:"畢竟還有兩個娃呢",一切只為請求諒解,減輕他兒子的懲罰。
但苗苗父母的態度斬釘截鐵:"他當初都不放過我娃,我們憑啥要放過他!我們不要任何民事賠償,只希望法院能判處他死刑。他家里包庇的人也應該受到刑事處罰。”
最終張某父親和姐姐因作偽證被行拘10天,罰款500元,張某則等待公訴審判,故意殺人是躲不了的。
這家人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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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情人透內幕
苗苗的表哥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兇手張某一家都不是善茬,不但教唆家暴還曾出言恐嚇。
苗苗還活著時,張某一家去苗苗父母家鬧事,當時張某幾個姐姐不但把苗苗媽媽推搡致腳腕骨折,還放狠話要弄死苗苗。
沒多久悲劇就發生了,苗苗媽媽因為在醫院住院,連女兒最后一面都沒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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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讀者都不懂,為何法院駁回苗苗的離婚訴訟?
嚴律師則表示,很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或者男方求饒,這很可能會迷惑到法官,出于對婚姻的保護,考慮給他們一個機會,從而判決不準予離婚。
所以,離婚沒有捷徑,被家暴方要注意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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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后
苗苗的悲劇像一面照妖鏡,照出現今婚姻中的諸多頑疾。
當"為了孩子"成為捆綁家暴婚姻的繩索,當"勸和不勸離"變成助紂為虐的幫兇,當司法調解在暴力面前顯得過分天真,我們需要重新審視婚姻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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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說:"悲劇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苗苗的生命代價應該喚醒什么?
是我們對家暴"零容忍"的社會共識,是司法機關對涉家暴案件更敏銳的洞察,是親朋好友不再用"忍一忍"來敷衍受害者,更是每個在婚姻中掙扎的人都要記住:生命永遠比婚姻珍貴。
兩個失去母親的孩子將來會知道,他們的母親不是"想不開跳崖",而是被父親親手終結了生命。這個殘酷的真相,比任何虛構的悲劇都更讓人心碎。
但愿這樣的悲劇,能推動反家暴防線往前挪動一寸,讓"苗苗們"在黑暗中能看到微光。
信息來源:
上游新聞《離婚訴訟被駁回13天后,女子遭家暴后被扔下土崖致死,其丈夫已被公訴,被害人家屬發聲:只希望能判他死刑》
潮新聞、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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