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1 月 13 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山西長治 “狗咬人引發反殺” 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迎來一審庭審。這起由寵物糾紛升級的命案,因 “狗主人帶親屬上門理論遭反殺” 的情節引發熱議,而 “被告人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成為庭審核心爭議點,當事雙方至今各執一詞,死者家屬更是痛訴 “一死三傷” 的悲劇與網絡暴力的雙重傷害。
事件溯源:狗咬人被摔死,協商未果引發深夜沖突
時間回溯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正月初二),這場悲劇的導火索源于一次意外的寵物傷人事件。當日 15 時許,被告人申某良的兒子外出打水時,被鄰居郭某某家拴在路邊的狗咬傷。情急之下,申某良之子將狗摔在地上,彼時并未察覺狗已死亡,直至打水返回后才發現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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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申某良的妻子試圖通過微信語音與郭某某的姐姐協商解決此事,但未能達成一致。申家隨后選擇報警,民警電話聯系郭某某的妻子趙某某前往派出所處理,卻遭到對方拒絕。原本可通過法律途徑化解的鄰里矛盾,在拒絕配合的態度中逐漸發酵,最終走向失控。
當晚 19 時許,沖突正式爆發。據申某良的女兒申女士回憶,郭某某一方共計九人突然登門,手持鐵鍬、棍子、磚塊等器械,直接砸破家中廚房玻璃,還對院子里的狗進行毆打。她與母親被迫從廚房撤離,60 歲的父親申某良出面阻攔時遭到對方圍堵圍毆。混亂之中,被逼至窗臺角落的申某良拿起平時用于殺魚的刀具胡亂揮刺,導致郭某某及其妻子、妹夫、女兒四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郭某某因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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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碎的玻璃
雙方各執一詞:正當防衛與否成核心爭議
案件發生后,申某良于 1 月 31 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8 月 27 日,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其提起公訴。面對指控,申某良的家屬堅決否認,申女士作為現場目擊者明確表示:“父親是在遭到多人圍毆、人身安全受威脅時才反抗的,這完全是正當防衛。” 她還提供了案發當天的醫院診斷記錄,顯示申某良右側鼻骨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以此佐證遭到圍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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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被害人家屬卻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說法。郭某某的妻子趙某某承認己方砸碎了申家廚房玻璃,但否認攜帶任何器械,更否認動手打人。“我們是空著手去的,只是在院子里爭吵,還保持著一定距離,全程沒有動手,也沒有圍堵他們家人。” 趙某某強調,當時家人已經準備離開,丈夫郭某某才剛進入院子,從進門到被刺倒地僅十幾秒時間。她還透露,曾向辦案人員咨詢,對方明確表示 “此案絕對不構成正當防衛”。對于己方有三人被控非法入侵住宅罪的傳聞,她未正面回應,僅表示需聯系律師核實。
死者郭某某的妹妹更是悲痛發聲,她直言哥哥是家中的 “參天大樹”,其離世讓整個家庭徹底崩塌,如今家人遭遇 “一死三傷” 的慘劇,卻還被網絡上 “黑社會上門鬧事” 等不實言論攻擊,承受著悲痛與二次傷害的雙重打擊。“爭論已經沒有意義,我們只期盼法律能還我們一個公道,這絕對不是正當防衛。” 郭女士的訴求道出了死者家屬的核心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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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焦點:正當防衛如何認定?律師解讀關鍵要件
此次庭審中,被告人申某良的辯護律師李圣明確提出無罪辯護,主張申某良的行為系正當防衛且未超過必要限度。李圣律師表示,申某良的傷情、對方非法入侵住宅的行為,均會對案件判定產生影響,庭審將圍繞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展開詳盡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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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正當防衛需滿足 “存在真實不法侵害、侵害正在進行、具有防衛意圖、針對侵害人本人、未超過必要限度” 五大核心要件。多位法律界人士對此案進行了分析: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指出,從現有信息來看,郭某某一方踹門砸窗侵入住宅并發生扭打,屬于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申某良持刀具有防衛意圖,符合正當防衛的部分基礎條件;但爭議點在于雙方對 “是否動手圍毆” 的事實陳述不一,且申某良持刀揮刺導致一死三傷的結果,防衛手段與侵害強度是否匹配,成為認定正當防衛的關鍵。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則補充,此案的核心爭議在于 “危害緊迫性” 與 “防衛限度合理性”:若有證據證明郭某某一方存在持械打砸、圍毆等行為,申某良的防衛行為可能成立;若僅為言語爭執或簡單肢體沖突,持刀刺傷他人則超出必要限度,不構成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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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審庭審正在進行中,法院將結合雙方證據、證人證言及法律規定綜合判定。這起由鄰里糾紛引發的命案,不僅關乎兩個家庭的命運,更牽涉公眾對正當防衛認定、私有財產保護等法律問題的關注,最終判決結果或將成為類似案件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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