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一下,這個標題,不是小編說的話,而是小編引用某位“狗主人”的話。這里說的“狗主人”,大家注意理解,并不是說“主人很狗”的意思,而是一只狗的主人,一只咬人的狗的主人。
這只狗,和這個主人,都是特指的。那只狗,是一只咬人的狗,但因為咬人,之后被摔死了。那個主人,因為狗被摔死了,上門去理論,持鐵鍬根子闖入別人家中,最終被反殺,也死了。
過去人們說,“打狗要看主人”,好像正反都有道理,只是這一對(狗和主人),還真是有著相同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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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2025年1月30日,山西長治的申某良之子申某浩外出打水,被鄰居郭某剛家拴在路邊的狗咬傷,一氣之下將狗摔死。
按說都是左鄰右舍的,畜生傷人的事情,大家多理解一點,協商個賠償,也沒多大的事情。可是兩家人協商賠償未果,申 某良妻子 隨后報警,但 郭某剛的 妻子趙某暉拒絕配合警方調解。
當晚7點多,趙某暉伙同妹夫韓某、外甥劉某偉等人來到申家,砸門破窗強行闖入,郭某剛隨后也進入申家院內,雙方發生激烈爭吵和扭打。混亂中,申某良(近60歲)拿起窗臺上的刀揮刺,將郭某剛、趙某暉等人刺傷。郭某剛因左股動脈被刺斷,失血過多死亡。
一起簡單的“畜生傷人”事件,最終引起嚴重的斗毆,并致人死亡。
有些時候也在想,這件事情,到底該怪狗,還是怪人呢?
想起之前網絡里的一句話,拿人和畜生相比,“畜生永遠是畜生,但人有時候不是人”。
11月13日,申某良涉嫌故意傷害案在長治市中級法院開庭,控辯雙方就"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展開激烈辯論,法庭未當庭宣判。
網友們就此也吵開了。關于“正當防衛”這個詞,這些年,出現了很多令人驚悸的判例,當然,近一段時間來,在稍微改觀,是好現象。如果在自己家里,外人持器械入侵,家人不能勇敢反擊,那個體的安全從何而來?“正當”還是“過當”,相信法律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
在這起案件中,還有一個令小編驚奇的,便是標題這句話,可能在這位“被殺”的“狗主人”心里,認為 “你們家的人,沒有我的狗值錢”,所以他們必須要持械去教訓摔他家狗的人,甚至可能要讓他償命,也可能還不僅僅滿足于此,看到這里的時候,對“被殺”的同情,就消退了許多。
一個人,如果不懂得尊重別人,如果不懂得尊重生命,那他大概率不會有“愛”,更不會有“同情”心,暴力就會滋生,而被“反殺”可能就是早就注定好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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