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山西長治市中院即將審判一個之前引發廣泛爭議的案子,是由一起狗咬人事件引發的血案。
事主申某某在路上遇到一條狗咬他,情急之下打死了狗。之后,狗主人父女及家屬等九人持械上門,尋釁滋事,在申某某家一頓打砸,連房屋的玻璃也被砸碎了夷狄。
申某某的女兒申女士表示,當時她父親是為了保護她和她母親,才在非常恐懼的情況下拿起放在自家窗臺上的刀一頓亂刺,導致狗主人身上九處受傷,大腿動脈被刺破后失血過多,休克性死亡。
之后,申某某被以故意傷害罪起訴,而申某某的女兒申女士則堅持認為,申某某的行為應當屬于正當防衛,而非故意傷害。
申某某的女兒申女士稱,事發時,對方九人持械強闖民宅并圍毆父親,父親當時很恐懼,其反抗是本能反應,并非故意傷害。
多數網友對此事的反應也覺得檢方給申某某定的罪名無法理解,如果對方多人持械上門尋仇,還不能反抗,還不算正當防衛,那么什么才算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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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此事的起因是被害方的狗傷害申某某在先,申某某打死狗理所應當,他沒有追究狗主人家的民事賠償責任也就罷了,狗主人一家蠻不講理,居然還糾集了九個人到申某某家尋仇,申某某如果還不能反抗,那要怎么樣才能反抗?
難道要他在被狗咬的時候躺平不動,任憑狗隨便咬他,然后報警,等待警察處理?還是在對方九個人持械上門的情況下,抱頭蹲下,讓對手隨便毆打,等著警察來處理?
這樣是不是對好人、老實人要求太高了?
雖然說農村經常發生類似的斗毆事件,但也要講是非曲折,而不能因為死了人,就一定占理。就算是死了人,也要看是不是占理。
如果說是申某某在打死了狗之后還不解恨,拿著刀主動上門,非要刺死被害人,而且確實導致對方死亡,那肯定是毫無疑問的故意傷害。
但問題是,案發時是在申某某自己家里,是他獨自面對對方九個人氣勢洶洶的上門尋釁,這難道都不能反抗,不能正當防衛嗎?
正常情況下,作為狗主人,在知道自己家的狗咬人被打死之后,難道不應該帶著禮品上門慰問安撫,賠禮道歉,并且趕緊帶著申某某到醫院去做相關檢查,打狂犬病疫苗,而且他們承擔全部費用嗎?
到底是什么原因讓狗主人一方在明知自己家的狗咬人才被打死的情況下卻如此理直氣壯的上門尋釁,并且糾集了一大群人,還帶著準備打架的器械?
難道是因為他們家有什么特殊背景,平時在村里橫行霸道慣了,都是只有他們欺負別人,別人不敢作聲,哪怕是他們家的狗咬人,別人也只能忍氣吞聲,不敢反抗?
近年來因為狗咬人而引發的人與人之間的沖突日益頻繁,在狗主人眼里,狗是自己的孩子,欺負狗就是欺負他們自己,這沒問題,但你不能要求別人也把你的狗當成孩子一樣對待,在遇到狗的威脅的時候只能選擇躲避和忍讓,而不能反抗。
而且,多數情況下不是不養狗的人引起沖突,而是養狗、遛狗的人攻擊性更強,無論自己的狗對別人做了什么,但凡對方有任何反抗或報復,他們都一定要堅決維護自己的狗。
說到底,這些養狗的人心目中,自己的狗比其他人的命重要多了。但這些人又往往自認為有愛心,對小動物愛心泛濫,對其他的人則毫無最基本的同情心和同理心。
現在各地養狗引發的矛盾頻繁發生,各地對養狗的相關規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旦狗主人和其他人發生沖突,則一味和稀泥搗糨糊,只會逼著讓更多的人變成和申某某一樣奮起反抗的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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