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一個事兒挺火的,說的是上海一個實習生小伙子,叫小金。這小金,八月底才剛踏入職場,還在實習期呢,十一月中旬被公司派去蘇州出差,參加一個什么路演活動。按理說,出差嘛,就是干活兒,結果這小金在活動現場,隨手參與了一個集章抽獎,運氣簡直是逆天,直接抱走了一張價值三千多塊的顯卡!GeForce RTX 50,聽著都讓人眼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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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這本是件大喜事兒,哪個打工人不喜歡天上掉餡餅?可樂極生悲,還沒來得及好好樂呵呢,跟去出差的同事就“好心”提醒他了,說這顯卡是“公司財產”,因為你是代表公司去的,出差費也是公司出的,所以這獎品得“上交”。還煞有介事地告訴他:“財務那邊都知道了!”哎喲喂,這味兒一下就變了。
小金那會兒心里肯定咯噔一下,但又不好直接翻臉。等到回了公司,他偷偷去財務那兒打聽了一下,結果發現,人家財務根本就不知道這回事兒!這不是明擺著唬人嗎?想想就替小金感到憋屈。
接下來幾天,這事兒就鬧大了。公司高層都介入了,把小金叫去開了兩次“約談會”。一開始那架勢,估計是想讓他乖乖把顯卡交出來。不過小金也硬氣,估計是覺得這事兒不地道,沒讓步。公司沒能強行把顯卡收走,但是呢,那個人事部門的,又找他“談心”了。話里話外就是說這事兒鬧得不愉快,以后“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要不你小金就“另謀高就”吧。好家伙,這不就是變相勸退嗎?
你說這叫什么事兒?實習生不容易,好不容易中個獎,結果公司就來這么一出。小金也干脆,沒多廢話,直接遞交了離職申請。這事兒一發到網上,那簡直是炸鍋了。底下的評論一邊倒,都是替小金打抱不平的。什么“憑運氣中的獎憑什么充公?”“要不抽中罰款五十萬,公司替他交嗎?”這些話,句句都說到了大伙兒心坎里。
其實仔細這事兒真不新鮮。咱們身邊,或者媒體報道里,時不時就能看到類似的段子。公司年會抽獎中了個大電視,最后要“充公”;出差買彩票中了個小獎,領導開玩笑說“是不是得請客,然后公司也分一杯羹”?雖然可能沒小金這個這么“正式”,但那股味兒是一樣的。
這中間,有個律師朋友就出來說了,這種事兒關鍵就看你這獎品是“運氣所得”還是“職務行為”的成果。小金這情況,抽獎規則都寫了“僅面向現場觀眾”,而且人家是去洗手間順便蓋了個章,這種帶有偶然性的個人行為,怎么看都跟公司的“職務”扯不上關系。公司出差費是報銷了,可人家也是去工作的,順手參加個活動,這中獎了,哪門子就成了公司財產了?難不成你出差路上撿了個錢包,也得上交公司?這不是瞎掰嗎。
這反映的就是一些公司在管理上的“臨時起意”和“規章制度”的缺失。或者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把員工當成獨立的個體來尊重。覺得你人是我派出去的,你的一切“額外收獲”就都跟我有關系。這種“有好事就占,有壞事就甩鍋”的心態,長久下去,誰還愿意給公司賣命?尤其對實習生來說,剛進入社會,就遇到這種事,簡直是給職場上了生動又殘酷的一課。
這次小金雖然丟了工作,但我覺得,他這顯卡拿得硬氣,走得也瀟灑。那些網友的聲援,還有法律人士的解讀,都給了他很大的支持。這不單單是一張顯卡的事兒,它折射出的是職場里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潛規則”,以及員工在面對不公時,如何維護自己權益的困境。希望通過這樣的事情,能讓更多公司意識到,把員工當人把制度定明白,才是留住人才的長久之道。別老想著鉆空子,吃相太難只會寒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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