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25)津0106民初2283號離婚糾紛
中違法啟動評估程序的異議書
異議事項
異議人現依法對天津紅橋法院民四庭在審理的(2025)津0106民初2283號離婚糾紛一案中,違法將三處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啟動司法評估程序,提出嚴重異議,請求天津紅橋法院領導要求民四庭耿芳芳立即終止該違法評估行為。
事實與理由
一、 程序前提錯誤:評估啟動違反“先確權、后處置”的基本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評估程序旨在為“需要拍賣、變賣的財產”確定參考價,其前提是財產權屬清晰且屬于可處置的夫妻共同財產。
本案中,合議庭在未對案涉三處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審理并作出認定的情況下,即逕行啟動評估程序,屬于嚴重的“程序倒置”。評估應是財產分割的前置步驟,而財產分割的前提是“確權”。天津紅橋法院民四庭在“確權”程序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啟動“評估”,違反了民事訴訟的基本邏輯和法定順序。
二、 實體權屬錯誤:案涉三處房產均依法不屬于本案離婚糾紛可分割的財產范圍
1. 關于中山綠某居房產:該房產系異議人于2016年4月26日結婚前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明確記載為“單獨所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之規定,該房產依法屬于異議人結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將其納入評估范圍,于法無據。
2. 關于天津某花園房產:該房產的權屬業經(2023)津01民終6903號生效民事判決書明確認定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該生效判決具有既判力,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天津紅橋法院民四庭在本次離婚訴訟中無視生效判決,對該房產重啟評估,屬于程序違法。
3. 關于鉑某花園房產:該房產登記于案外人名下,涉及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離婚訴訟應限于處理夫妻雙方之間的財產爭議。將該房產納入本案評估范圍,不僅超越離婚訴訟的審理權限,更嚴重損害案外人的合法權利,其性質認定與分割應通過另案(如不當得利糾紛)解決。
三、 程序合法性缺失:評估未經當事人合意,系法院違法強行啟動
對于民事糾紛中財產的評估,應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財產權屬存在重大爭議且異議人明確反對的情況下,任何機構均無權對公民合法的個人財產進行強制評估與處分。本次評估程序未經異議人同意,系法院單方面強行啟動,嚴重侵犯了異議人的合法財產權利。
四、 對所謂“評估報告”及“異議期”的嚴正聲明
鑒于本次評估程序的啟動前提、對象和方式均嚴重違法,由此產生的任何所謂“評估報告”自始無效,對異議人不產生任何法律約束力。因此,天津紅橋法院民四庭向異議人及其代理律師告知的所謂“評估報告異議期”,對異議人亦不適用。異議人對該非法評估的全部過程及結果,均不予認可、不予接受。
異議請求
基于上述事實與理由,為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及司法程序的嚴肅性,異議人懇請天津紅橋法院領導及上級法院、檢察院要求民四庭耿芳芳:
1. 立即裁定終止對中山綠某居、天津某花園、鉑某花園三處房產的全部評估程序;
2. 確認上述評估程序違法,并不得將據此產生的任何評估結果作為本案審理的依據。
#請天津市紅橋區法院督查室及李波副院長、周宏院長切實履行院長監督糾錯職責,不要玩忽職守瀆職失職不作為;
#懇請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民一庭康朝、程志巍審判員及楊阿榮副庭長、王曉燕庭長關注
#請天津一中院劉莉副院長關注本案一審持續違法問題
#懇請天津市高級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督查室及孫長華副院長督促糾錯
#懇請天津市紅橋區檢察院李寶新副檢察長及李櫻霖主任全過程檢察監督糾錯
#懇請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金小慧 檢察長 督導全過程檢察監督糾錯
![]()
![]()
![]()
![]()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