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八十年代末到哈爾濱火車站走一圈,十有八九會聽人提到一個響亮的外號:黃瘸子。
沒人喊他原名黃庭利。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這個斷了腿的男人,不是普通小賊。
他是新中國建國后,第一個因盜竊罪被判死刑的人。
從地攤小偷一路干到全國賊王,他的人生軌跡,跟你我理解的“走偏了路”根本不是一個量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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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又能想到,這一切的起點,不過是一次“回家過年”。
一次意外,讓他成了賊王
說起來,黃庭利的前半生,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黑龍江的土地遼闊而寒冷,千千萬萬老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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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利也是眾多普通人中的一個。沒有背景,沒有技術,沒有人脈。
他靠雙手干活,靠汗水換飯,靠著一年的辛苦攢幾百塊錢,年底再坐一趟火車,回山東老家看望父母。
可誰也沒料到,一趟回家的火車,會改寫他的一生。
1976年,臘月將至。
黃庭利像往年一樣,把干了一年農活掙來的錢,裝進貼身口袋。
又去鎮上買了點年貨。糖、掛歷、餅干罐頭,還有幾樣山東老家父母愛吃的小菜。他擠上了那趟從黑龍江出發、一路向南的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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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列車,條件說不上差,只能說落后得驚人。洗手間漏水,窗戶不關,車廂里混著煙味、油味和腳臭味。更麻煩的是——小偷特別多。
剛上車沒多久,黃庭利摸了摸口袋,發現錢沒了。
那是他一年的血汗錢,也是他回家要孝敬父母的全部希望。他懵了,然后瘋了一樣地在車廂間來回找人,想把賊揪出來。
列車里人山人海。他一路擠、一路問,擠不過去就爬窗翻過去。就在一次翻窗時,他腳下一滑,從車廂掉了下去。
幾秒鐘之后,火車轟鳴著碾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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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右腿,當場被軋斷。
搶救,輸血,截肢。等他醒來時,腿沒了,年也回不去了。
火車站承擔了醫療費,也為他裝了假肢。照理說,事情到這里可以告一段落。
但黃庭利的生活,已徹底變了模樣。
他不能下地干活了,走路一瘸一拐。別人請工人干活,不會選他。
他試著找過零工,也試著回農村繼續種地,但很快發現:這個社會對殘疾人,并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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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始頻繁去哈爾濱火車站鬧事。拄著拐杖、扯著嗓子,圍著售票廳罵街。有時躺地不起,有時哭天搶地。
車站為了息事寧人,也因為確實有過失,每次都會塞點錢給他打發走。
這種“出場費”不高,但穩定。有時候一鬧就有幾十塊,鬧得多了,還能混個“熟臉”。
慢慢地,他嘗到了不勞而獲的甜頭。
在車站混久了,他認識了一些人——真正意義上的“人群邊緣”。
扒手、流氓、拎包客、倒票販子……也正是這些人,組成了當年車站地下秩序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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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開始厭惡這些人。他覺得,是這些人當年偷了他的錢,害他掉下車、變成殘疾。可后來他發現一個問題:這些人雖然“沒臉沒皮”,但每天都有錢花。
他自己呢?靠吵架討補償,沒未來,也沒尊嚴。
他想明白了。他恨他們,不如變成他們。
他開始學著下手。火車站人多,機會也多。他拐著腿、穿著舊棉襖在人群中晃,沒人對他提防。
有時是手伸進人家口袋里,有時是順手拿走旅客放在座位上的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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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回頭,看到他一瘸一拐的樣子,連想都不敢想會是他干的。
一來二去,他在扒手圈里混出了名。大家給他起了個外號:黃瘸子。
但有名也有禍。同行開始眼紅。他“搶活兒”太狠,影響了別人吃飯。有個“賊頭子”甚至放話:要是黃瘸子再敢下手,就打斷他另一條腿。
黃庭利不是傻子。他知道,該離開了。
他南下,四處流竄,打算邊走邊練手。
一次在某地市場,他正盯著一個目標準備下手。剛伸出手,一個瘦老頭已經利落地把錢包偷走,干凈利索,連個影都沒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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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愣住了。
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這世上還有比他更厲害的小偷。
他當場就追上去跪了,非要拜老頭為師。老頭起初不理。但黃庭利死纏爛打,每天送水送飯,最后老頭松口了。
兩年時間,老頭把自己的手法、經驗、規矩一股腦傳給他。
老頭去世時,黃庭利已經練成了扒竊高手。
他回到了哈爾濱,開始組團,帶人,培訓新人,定點作案。
一路偷成全國總瓢把子
回到哈爾濱之后,黃庭利開始在道上嶄露頭角。靠著扎實的偷技和異于常人的觀察力,他連連得手,幾個月內幾乎沒失過手。
周圍人對他的防備心不強,他的“行動成本”極低。更重要的是,他能帶人。很快,一批扒手主動投奔,他有了自己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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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個單打獨斗的小賊,到火車站小團伙的“頭目”,他只用了不到半年。
人多了,地盤就擠了。同行的壓力也來了。
沒多久,哈爾濱最大的賊頭子直接找上門,說要“比一把”,輸的人滾出哈爾濱。
兩人約定,在一趟哈爾濱開往北京的列車上分個勝負。規則明確:到山海關之前,誰偷得多,誰贏。
這場“比拼”,據說后來成了馮小剛電影《天下無賊》的靈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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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之后,兩人各顯其能。但一整天過去,車上警惕性很高,戰果稀少。
眼看時間所剩不多,黃庭利開始急了。這場對決,他賭上了全部。輸了,他不僅得走,還可能挨打。
就在列車過沈陽站時,一個穿西裝、帶大皮包的旅客引起了兩人的注意。對方神情警惕,行動謹慎,先出手的賊頭子幾次都空手而歸。
輪到黃庭利了。他披了件破雨衣,像乞丐一樣躺在那人腳邊“睡覺”。五分鐘后,他慢慢起身,皮包已經換了主人。
打開一看,7500元現金。在80年代,這是一筆驚人的巨款。
這一手技驚四座,賭局定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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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哈爾濱,賊頭子認輸,準備離開。黃庭利卻沒有趕盡殺絕。他反而主動邀請對方留下,還順勢將其手下二十多號人收為己用。
從此,黃瘸子的名聲,不僅在哈爾濱站穩了腳跟,更傳遍了整個東三省。
此后一年,黃庭利持續擴展勢力。他偷得狠、管得住人、分錢也公道,一時間收攏了大量“能人”。
就在這時,另一個重量級人物出現了。
在東三省的扒手圈,“七爺”是個老字號人物。他手法老辣、戰績輝煌,被道上尊為“東北總瓢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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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瘸子的崛起,對七爺的地位構成了直接威脅。
七爺決定親自下場。兩人照舊選了一趟列車,互不干擾,各自出手,分出高下。
第一輪,黃庭利先動。他拄著拐杖,在車廂來回走了一遍。不到半小時,27個鼓囊囊的錢包進了口袋。
圍觀者無不瞠目。這一戰,毫無懸念。
從這一戰開始,黃瘸子真正邁入“全國級別”。
原七爺的手下不少轉投黃庭利門下。整個東北扒手界,無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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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他將原本松散的團伙系統化、組織化。
他吸納了大量骨干,將一百五十多名扒手按地域分成幾個“支隊”:北上隊、南下隊、西進隊,分別由得力弟子管理。每支隊按月計劃目標,定點作案、集中下手。
他們在沈陽、長春、齊齊哈爾、西安、鄭州、廣州等地設點,形成流動作案鏈。
除了組織結構,黃庭利在“安全機制”上也很講究。
為了防止落網者供出他人,他給每個核心成員都取了綽號,嚴禁互報真名。內部只認外號,互不知底細,斷絕追查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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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化名制度”讓公安追查時頻頻遇阻,也一度成為他團伙最難破解的防護網。
黃瘸子不是一個滿足于地盤的賊。他想要名。他要當全國“賊王”。
于是他做了一件全國盜竊史上前所未有的事:在上海,組織一場“小偷大會”。
他的想法很簡單——全國有技術、有背景、有“江湖地位”的扒手都來,現場比手速、拼膽量、論“活兒”,最后誰贏,誰就是全國“總瓢把子”。
來自廣東、陜西、河南、廣西的數十支扒竊團伙代表前往參會,在上海某火車站展開多輪競技。
結果不出意料:黃瘸子再次拔得頭籌,“技壓群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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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之后,他的團伙不再是東北地方性組織,而成了名副其實的“全國扒手聯盟”。
據公安系統后期統計,他的手下先后在全國17個省市落點,36條主要鐵路線上頻繁作案。
從廣州站到北京西,從鄭州東到成都北,他們的足跡遍布南北,戰果觸目驚心。
盜賊帝國的全線潰敗
黃瘸子風頭最勁的時候,全國各地扒手都對他言聽計從。
然而,正是這種張揚、毫無收斂的行事風格,引來了真正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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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春天,事情徹底鬧大了。
當時,全國正在“嚴打”期間,公安系統已經將嚴厲打擊“兩搶一盜”列為重點。黃瘸子沒收手,反而越干越狠。
3月初,一列從北京發往蘭州的列車剛過河南新鄉,兩起重案幾乎同時發生。
一名技校副校長隨身攜帶用于采購教學設備的公款,被人劃開了提包,丟失6000元人民幣、500美元及一張外匯存折。
緊接著,鄰車廂一位面粉廠老板也中招,公款2900元不翼而飛。
金額巨大,時間相近,手法雷同,目標集中。消息傳出后,鐵路系統內部震動。社會輿論更是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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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建國以來,少見的在列車上一次性連續發生的重大扒竊案。公安部迅速介入,指令河南、黑龍江兩地警方聯合偵辦。
很快,哈爾濱警方通過一次火車站專項整治行動,在一名扒手身上查獲了一本“人員登記本”。
這正是黃瘸子團伙的“綽號名冊”。
上面列有74個外號:三毛、狼狗、浪八、白耗子、八戒……結構清晰,編號整齊,顯然是內部核心成員。
雖然外號不能直接指認,但經過對部分嫌疑人的審訊,終于有人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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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落網的中層扒手供出一條關鍵線索:黃瘸子行蹤隱秘,但他知道“二當家”李玉方的藏身處。
警方順藤摸瓜,不到一周,就在哈爾濱城郊將李玉方擒獲。
隨后的幾天內,全國多地公安迅速出擊,相繼抓獲團伙骨干12人。
此時,黃瘸子苦心經營多年的“盜賊帝國”開始出現裂縫。失去了支柱人物與核心骨干,原本運轉有序的組織,轉瞬潰散。
但最關鍵的人,還在逃。
與大多數賊不同,黃瘸子沒有明顯的生活規律,也從不長期在一個地方停留。團伙成員對他知之甚少,有些人甚至從沒見過他的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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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給警方的追捕制造了巨大障礙。
有些落網成員甚至在審訊中放狠話:“想抓他?比登天還難。”
案件一度陷入停滯,直到一名小角色開口。他是曾經的“跑腿”,平時給黃瘸子傳信、送物。
據他回憶,黃瘸子曾在山東流竄期間與一名叫“小玲”的旅社女工走得很近。那女人當時懷了孕。
這條線索成為轉機。
警方立刻啟動地毯式調查,沿著鐵路干線,對山東各大站點周邊旅社展開排查。
結果一直不理想。直到濟南,一名叫沙元章的民警聽旅社一位老員工無意提起,才找到突破口。
那名員工回憶,大約一年前,有個腿瘸的中年人,經常在旅社住上一整晚,有時還幫忙修燈泡。后來他和一位叫“小玲”的服務員好上了,小玲不久便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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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刻核查登記信息,發現那人登記的名字叫“黃庭利”。再一查底檔,真相呼之欲出——這就是“黃瘸子”。
順著這條線索,警方找到了小玲。
她剛生完孩子,正在黃庭利三姨家“坐月子”。
起初,小玲堅稱不知道丈夫的真實身份。直到警方亮出資料,告訴她眼前這個男人很可能是全國通緝的扒竊大案主犯時,小玲嚇得當場發抖。
出于憤怒與恐懼,她表示愿意全力配合。
1984年4月,黃庭利按捺不住,打電話聯系了小玲,說想看看孩子。他約定9號在濰坊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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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隨即在濰坊火車站布下伏兵。
那天早晨,黃庭利剛走出車站,還沒走出十米,就被幾名便衣民警迅速控制。
他先是掙扎,后又大喊冤枉,說警方搞錯人了。但當民警當面列出他的團伙作案記錄、出具火車站的登記信息以及小玲的指認,他沉默了。
審訊中,他前期強硬抵抗,拒不認罪。但隨著大量證據堆上桌面,黃庭利最終低頭。
同年,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
黃庭利因組織盜竊團伙、反復作案、數額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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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建國以來,首個因盜竊罪被判死刑的案件。
黃庭利出身貧寒,本想靠勤勞換口飯吃。
卻因一次意外改變人生,一念之差徹底走向深淵。
回頭看,這段軌跡令人唏噓。
最終,他成了自己曾經最痛恨的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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