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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凱魯亞克(1978)
簡·凱魯亞克1981年的小說《寶貝司機( Baby Driver )》記錄了一種無畏而隨風漂泊的生活,與她那位著名父輩的生活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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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凱魯亞克唯一的孩子,簡·凱魯亞克,活得放縱,死得年輕。1996年,她因肝功能衰竭的并發癥在新墨西哥州阿爾伯克基去世,年僅44歲。她與她那著名的父親,《在路上》的作者、“垮掉的一代”的化身,一生中僅見過兩次面。
她出生于1952年,那時她的父母,凱魯亞克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瓊·哈弗蒂,剛剛分居。當時,她的父親身無分文,幾乎默默無聞。《在路上》的出版還要再等五年。他覺得還沒準備好要孩子。他試圖否認自己的父親身份,并且在他1969年去世前,從未公開承認過這個女兒。
簡在她短暫的一生中一直背負著這個著名的姓氏,這既是福也是禍。
父女倆長得很像,靈魂深處也有一脈相承之處。她繼承了杰克對“行走”的執著,后來也成為了一名作家,出版了三部半自傳體小說:《寶貝司機》(1981)《列車之歌(Train Song)》(1988)以及未完成的《鸚鵡熱(Parrot Fever)》(2005)。這些書都已絕版多年。
隨著《寶貝司機》的再版,這種情況現在改變了,這是她作品中最為清晰有力的一部。(不過,她并不喜歡這個書名。它來自保羅·西蒙的一首歌,是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加上去的。她本想稱之為《永恒之線(Everthreads)》,部分原因是她的母親是一位才華橫溢的裁縫。)
最初由圣馬丁出版社出版的《寶貝司機》在1981年幾乎沒有激起任何漣漪。《紐約時報》沒有評論它,其他出版物也大多沒有。銷量微乎其微。它的重新出版現在感覺像是一份禮物,可能是今年最重要的文學搶救成果。
《寶貝司機》是一份有力而顛覆性的文化文獻,詳述了一段幾乎與作者本人生活完全平行的人生。它記錄了敘述者主要在紐約下東區度過的貧困童年,以及她早年對藥物、商店行竊、逃學和年長男孩的迷戀,這些癖好最終讓她進了各種管教所,包括貝爾維尤醫院的精神病少年病房。
這些童年場景與敘述者十幾歲和二十幾歲時在墨西哥、危地馬拉、哥斯達黎加、新墨西哥州等地漂泊的經歷交織在一起,她隨風而行,勉強維持生計。15歲時的一次懷孕以嬰兒夭折告終。她在男人方面運氣不佳,書中充斥著許多前科犯、癮君子和準皮條客,他們拖著毛茸茸的指關節走過書頁。對她來說,性常常只是件消遣事,就像放在后口袋里的一副牌。
她做過雞尾酒女招待、色情舞女郎、賽馬場的馬廄助手,還在鳳凰城長期做過性工作者,有時甚至是在拖車里。酒精和藥物軟化了生活的棱角,幫她度日:
我發現工作的完美配方是將斯帕納達葡萄酒、冷鴨酒和沙士汽水混合,倒在碎冰上。再加上苯丙胺,或者像珍妮叫它們的那樣,“哇——特——克勞塞斯(whaaat crawses)”。這種飲料雖然相當烈,但喝起來像櫻桃蘇打,再加上安非他命,就能產生一種輕松能干、恰到好處的活力,正適合這份工作。在平常的一天里,我會穿著我的粉色三角背心,在那顫動的熱浪中,來回穿梭停車場大約三次,去Circle K便利店囤積制作這種珍貴潘趣酒的原料。 《寶貝司機》
阿曼達·福爾蒂尼(Amanda Fortini)在這本新版書籍敏感而活潑的導言中,提醒我們作家(也是杰克·凱魯亞克的前女友)喬伊斯·約翰遜(Joyce Johnson)在其經典回憶錄《小人物(Minor Characters)》中用過的一句話:與男性相比,“年輕女性發現追求自由要復雜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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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司機》直面這些復雜性。故事無畏且布滿污點。敘述者生活的現實感之所以加倍強烈,是因為其經歷似乎未經任何修飾。無論是敘述者還是讀者,都幾乎沒有獲得任何視角。她不太確定自己在追求什么,我們也不知道。
知名作家的子女中,很少有人能寫得和他們著名的父輩一樣好。簡·凱魯亞克并非這個規則的例外。
她的文風與她父親的截然不同,盡管偶爾會有一種類似他的跳躍感:“我帶著我的小包袱出發去圣達菲,就像塔羅牌里的‘愚人’”;“一路飛馳,在我的銀色凱迪拉克里,仙人掌一閃而過,威利·納爾遜在沙漠空氣中哀嚎著為我伴奏。”在曼哈頓,她描繪了“《找伙伴》舞曲伴隨灑滿肉鋪店木屑的人行道和出租屋的潮濕”。
我常常希望這本書能再精明百分之十,它最好的部分讓我想起露西亞·柏林(Lucia Berlin)的小說。某種神奇的成分,恰恰缺失了那么一點點。但凱魯亞克的行文誠實而粗糲,有一種“愛看不看”灑脫。她親口“品嘗”生活。是誰說過,船在港口里最安全,但讓船待在港口并非造船的目的。
敘述者描述了在曼哈頓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的一次青少年時期的嘗試LSD藥物的經歷,這讓我懷疑我們地標建筑上的歷史標牌是否都寫錯了信息。下次我走進圣帕特里克大教堂時,我會想起簡·凱魯亞克。
對于年輕的敘述者來說,杰克·凱魯亞克是一個“著名的酒鬼”,他(通常)會給她母親寄去微薄的月度贍養費支票。敘述者第一次見到他時是9歲。她對這位英俊、“頑劣、像流浪漢一樣的家伙”印象深刻。他在一家酒鋪買了一瓶哈維茲調制奶油雪利酒后來到她家公寓。他在拜訪期間喝光了那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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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離開時,對她喊道:“一月里見!”但他沒有再回來。不過,她偶爾會“拿出他那次來訪的唯一紀念品,那瓶雪利酒的軟木塞。”
作者:Dwight Garner
編輯:阿洛
來源: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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