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0多歲的胡先生,為圓“娶妻夢”,通過老鄉介紹花21萬娶了20多歲的越南女子,領證后兩人過了3個月和睦日子。可沒等胡先生憧憬未來,妻子就突然失聯跑路。老鄉辯稱是胡先生呼嚕大、不信任妻子導致婚姻破裂,還說21萬里彩禮、手續費占了大半,自己只拿2萬,絕非騙婚。但胡先生懷疑妻子是有預謀出逃,背后有人接應。這事不僅讓胡先生血本無歸,更牽扯出跨國婚姻的法律風險——涉外婚介本就非法,騙婚可能涉嫌犯罪,就算不是騙婚,彩禮也未必打水漂。
一、21萬“買”來的婚姻,3個月就黃了!
咱們先把這事捋清楚,胡先生的遭遇真讓人既心疼又唏噓。40多歲的他,老實本分,月薪1萬多,長相也不差,可就是一直單身,表姐夫都替他著急得不行,生怕他這輩子打光棍。
正巧,表姐夫在一個老鄉家串門時,發現了個“好機會”:老鄉娶了個越南妻子,日子過得挺滋潤,老鄉的妻子還從越南帶了個20多歲的姑娘回來,想在中國找個丈夫。這姑娘眉清目秀、看著溫柔體貼,表姐夫立馬想到了胡先生,趕緊把這消息告訴他。
迫切想結婚的胡先生一聽,當天就趕去見姑娘。一看之下,胡先生徹底滿意了:姑娘安安靜靜的,看著就會過日子,關鍵是兩人還“對上眼了”。雖然姑娘只會幾句簡單的普通話,沒法上班,但胡先生不在乎,覺得自己能養得起。
當場拍板后,胡先生爽快地給了老鄉夫妻21萬,兩人順順利利領了結婚證。婚后的日子確實挺甜蜜:胡先生上班掙錢,妻子在家做飯,兩菜一湯的家常飯,讓胡先生感受到了從未有過的溫暖。這三個月里,他從一開始的忐忑不安,慢慢變得安心,甚至開始幻想生個孩子,一家三口過幸福日子。
可現實狠狠給了他一巴掌!11月17號那天,胡先生下班回家,家里空蕩蕩的,妻子不見了蹤影,電話、微信全聯系不上——人跑了!
胡先生第一時間找到老鄉要說法,畢竟妻子是老鄉介紹來的,還是老鄉妻子的同鄉。可老鄉夫妻倆一口咬定不知道人去哪了,還甩出來兩個“理由”:一是胡先生總給妻子發越南新娘跑路的視頻,讓妻子覺得不被信任;二是胡先生呼嚕聲太大,妻子天天睡不著覺,才被逼走的。
但胡先生壓根不認可這說法:“這三個月她從沒說過不滿,怎么突然就因為這些跑了?”更讓他起疑的是,妻子出走當天,有人看到她上了一輛小車——一個語言不通、在杭州人地生疏的外國姑娘,沒人接應怎么可能走得這么干脆?
老鄉卻反駁說,自己只拿了2萬介紹費,剩下的10萬是彩禮,6.8萬是各種手續費,而且兩人領了證、共同生活了三個月,證件也齊全,絕對不是騙婚。可不管怎么說,胡先生21萬打了水漂,這場“跨國婚姻”終究成了一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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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劃重點:涉外婚介本身非法,錢能不能要回看這兩點!
這事看著是婚姻糾紛,其實藏著不少法律門道,今天就給大家講明白,不管是想找跨國伴侶,還是遇到類似情況,都能心里有底。
首先,所有涉外婚姻介紹都是非法的! 很多人覺得通過老鄉、中介介紹跨國婚姻很常見,但法律早就明令禁止了。國務院辦公廳1994年的通知里就明確規定,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這個規定至今有效 。也就是說,胡先生通過老鄉介紹越南新娘、還支付所謂“手續費”的行為,本身就踩了法律紅線,這也是這類婚姻容易出問題的根源之一。
其次,到底是不是騙婚,看是否符合“詐騙罪”要件! 老鄉說不是騙婚,但法律有明確判斷標準。《刑法》第266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財物,就構成詐騙罪。如果這姑娘和老鄉早就串通好,以結婚為幌子,目的就是騙取21萬錢財,婚后故意短期相處后跑路,那就是典型的詐騙,而且21萬屬于“數額巨大”,可處3到10年有期徒刑 。之前就有不少越南婚騙案例,都是“快速領證、短期相處、突然跑路”的套路,和胡先生的遭遇高度相似。
最后,就算不是騙婚,21萬彩禮也能要求返還! 有人覺得領了證、過了三個月,彩禮就退不回來了?錯!《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五條明確規定,就算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如果雙方沒有真正穩定生活下去,或者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法院都支持返還彩禮。胡先生花21萬的核心目的是結婚過日子,現在妻子跑了,婚姻目的落空,不管是彩禮還是所謂的“手續費”,都有權要求返還。而且之前福建就有類似案例,男子通過中介找外國新娘花了20多萬,最后法院認定婚介合同無效,判決中介返還大部分費用 。
這里還要提醒一句:如果是被拐賣的外籍婦女,情況更嚴重!按照法律規定,以介紹婚姻為名,限制婦女人身自由、違背其意志強迫結婚的,會構成拐賣婦女罪,不管是介紹人還是相關參與者,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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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友吵翻了:是騙婚套路還是婚姻破裂?
這事傳到網上,網友們的觀點直接分成兩派,吵得不可開交,每句話都說到了點子上:
支持胡先生、認定是騙婚的網友占了大多數:“這明擺著就是婚騙套路啊!20多歲的姑娘為啥愿意嫁40多歲的大叔?還收21萬,三個月就跑路,時間點都掐得剛剛好,背后肯定有人組織接應!”還有網友結合法律點說:“涉外婚介本身就非法,所謂的手續費就是騙錢的幌子,就算領了證,這種短期相處后跑路的,十有八九是詐騙,必須報警立案!”
也有網友覺得不能一棍子打死:“說不定真的是生活習慣不合呢?呼嚕聲大確實影響休息,加上胡先生總發跑路視頻,換誰都沒安全感。而且領了證、過了三個月,要是真騙婚,何必浪費這么久時間?”但這觀點很快被反駁:“生活習慣不合可以離婚啊,為啥要偷偷跑路?還需要人接應?明顯是早就計劃好的,就是騙錢!”
還有網友吐槽胡先生太草率:“40多歲想結婚能理解,但21萬可不是小數目,連對方的語言、背景都沒搞清楚就付錢領證,也太心急了。跨國婚姻風險本來就高,還走非法介紹的路子,這不就是給騙子可乘之機嗎?”
另外,不少網友分享了類似案例:“我老家就有這種情況,花十幾萬娶的越南新娘,不到兩個月就跑了,找中介要錢也不給,報警后因為證據不足,最后不了了之,只能自認倒霉。”
結論:跨國婚姻別踩坑,幸福不能“花錢買”!
胡先生的遭遇,給所有想通過跨國婚姻實現“娶妻夢”的人提了個醒:婚姻不是一場交易,幸福也不能靠“花錢買”。涉外婚介本身就是法律禁止的“雷區”,背后往往藏著騙婚、拐賣等風險,就算看似領了合法結婚證,也可能是騙子精心設計的圈套。
從法律角度來說,不管是不是騙婚,胡先生都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先報警核實是否存在詐騙或拐賣行為,固定證據后,再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和相關費用。但維權過程往往很艱難,語言障礙、證據不足、跨國追查難等問題,都會讓受害者維權之路布滿荊棘。
最后想問問大家:你覺得胡先生遇到的是騙婚嗎?如果是你,會相信“花幾十萬娶外國新娘”的說法嗎?對于跨國婚姻,你覺得該如何規避風險?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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