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寫作是一把刀》
安妮·埃爾諾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面對一些讀者把生活和作品混合在一起的情況,盡管從各種層面上來看,您現在的書都沒有任何虛構的成分(不過還是有一些改變:使用首字母、地形坐標),您是否同意普魯斯特的觀點:是另一個我寫了這些東西嗎?寫作中的我是否身處一個與日常生活不同的時空?這個我不會受到評判,就像您在《占據》中所寫的那樣:“就好像在文本出版時我不會在場一樣,就好像我會死一樣,就好像沒有評判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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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安妮·埃爾諾的自白
書寫經歷,經歷書寫
我可能不會去解釋,而是嘗試展示這種矛盾的情況。一方面,我感覺有一對“牛角”是必要的,就像萊里斯說的那樣;我感覺寫作過程中的危險是必要的。我剛剛在前文提到這種危險是想象出來的,但是這種危險卻實打實地“指引”著我。當我在書里寫“我”的時候,這個“我”明確指的就是我自己,我拒絕一切虛構,在這種情況下,我感受到了那種危險。我曾經覺得提及我12歲那年我父親的瘋狂舉動是很難的、是“危險的”——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都覺得我做不到——,但是后來有一天我做了。這是為了證明這件事確實涉及“我”。同樣地,在重讀私人日記的過程中,比如以《迷失自我》為標題出版的那部分,我知道那涉及的是那個女人,是那個年代的我,而且在很多方面我也許都仍是那個女人。
不過,另一方面,我感覺寫作是一種質變,像是把屬于經歷的、屬于“我”的東西轉化成某種完全存在于我個人之外的東西。某種非物質性的東西,正因為它是非物質的,它才能被同化、被理解,被他人非常猛地“抓住”。這種感受是我在寫《占據》時出現的:甚至在我寫的時候,我就感覺,我就知道,文本里的不是我的嫉妒,而是嫉妒本身,也就是說,是某種非物質的、可以感受到的、可以感知到的東西,是其他人也可能感覺這是屬于自己的東西。不過,這種質變不是自動完成的,質變是由寫作、由寫作的方式產生的,這不是一種我照照鏡子就能出現在我面前的東西,而是如同在自我之外尋找真相。而且——這可能是一種超越這種矛盾的方式——這種真相比我自己更重要,比我擔心我自己、擔心大家怎么看我更重要,它值得、它要求我去承擔風險。或許只有以危險為代價,我才能找到這種真相……
您曾跟我說,很難說清楚當下的生活對一個文本的寫作產生了何種影響(或許可以推得遠一些:即日常和寫作之間的互動關系,畢竟寫作也會反過來改變生活)。您引用過雷蒙德·卡佛,他“在訪談中解釋了——這非常有用!——他的孩子們在小公寓里玩耍,他因此沒法寫作,選擇寫短篇小說是被迫的,因為沒有足夠長的時間集中精力去構思長篇。”您補充道:“要注意的是,我也一樣,我還沒有充分地討論日常和寫作之間的互相滲透以及兩者之間的沖突,在我的一些人生階段里,日常與寫作的沖突是如此激烈!”這種情況或許是現代藝術家生存狀況中固有的,藝術家得有一項能養家糊口的職業,同時進行創作,并且過日常生活,這是對他的“懲罰”(這同時也是一個機會)?是哪些要素、哪些物質條件促使您選擇了用簡短的篇幅去進行您的探索?
卡佛說的話讓我非常震驚——我非常喜歡他的作品——出于各種原因感到震驚。首先,他用直白的方式討論他的物質生活,指出日常生活對他的寫作而言非常重要,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正因如此他選擇寫短的文本,即短篇小說。這可能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但是他至少不會掩飾這一點。在法國,人們總是傾向于小心地避開這個話題。另一方面,他提到了——男性作家極少提到的事情——他孩子的哭喊和玩耍,他應該也需要照顧孩子,因此無法集中精神。而我由此想起了我的一個人生階段,即25歲到40歲的階段,在那段時間里,我很難連續地寫作。我過著眾多年輕女性曾經過過、現在仍在過著的生活,表面上看起來既自由又幸福:在外面有份工作(教書),照顧孩子(兩個),采購和做飯。當一個人不知道何時才能有清凈的兩三個小時來寫作的時候,而且即便真的有這么兩三個小時,也可能隨時被打擾的時候,人是沒法切實地沉浸于另一個世界中的。或者就是以無休止的斗爭作為代價,尤其是跟自己作斗爭,為的是不放棄。尤其是,一方面被家庭和職業的架構所裹挾,另一方面是暴露在寫作固有的困難之下,我沒法想清楚到底是多重的任務讓我分心,還是說我缺時間,還是說我沒有寫作所需的力氣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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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時刻,我甚至自問,如果我停止寫作的話,我會不會更幸福,我是否就不會毀掉所有人的生活、毀掉我丈夫和我的孩子們的生活。我當時從來沒有想過可不可能是他們毀了我的生活……在那段時間,我有兩次離家一個月,完全一個人待著,去寫作。我堅持這樣做,可是我還是因此感受到了一種負罪感,一種我之前曾經體會過的負罪感,但是那時程度輕微一些,當時我是在為教師資格備考,孩子都還很小。簡而言之,那種強調女性應該優先考慮什么的觀念,我沒有完全擺脫;那種因投身一項跟我的家庭無關的活動(不過通過資格考試這件事與我家庭的經濟情況息息相關)而體會到的不正當感,我也沒有完全擺脫。
然后,我離婚了,自己跟我的兒子們生活,我的兒子們逐漸自立,唯一限制我的就是遠程教學,那時已經是70年代末了。要備一系列的課,要批作業,這占用我很多時間,但是我可以選擇我幾點工作,甚至哪天工作,這真是一種奢侈……
我確定各種各樣的因素影響了我寫我的文本的時間,以及這些文本發表的節奏。我的文本都很簡短,從《位置》開始變成這樣——相反的是,在我寫《位置》的那段時間,我的婚姻生活正好走到了盡頭,因此我有了更多時間——文本之所以變得簡短,與對寫作的思考有關,與寫作的變化有關,這一點我已經談過了。因為文風簡潔,我寫得極慢。但是,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思考、這種寫作方式和這種簡短的篇幅是物質條件的產物,是我重新獲得的極大自由的產物。
當時我說不準必需從事一項可以獲得報酬的工作到底是一件幸事,還是一個詛咒,因為可以獲得報酬的工作既會占用寫作所需的時間,也會減少為寫作困擾的時間。選擇就這么幾種:靠寫書活著(剛出道就能做到的人極少)、靠國家養著(領補助、助學金)、靠一個能掙夠兩個人花的錢的人養著,這個人可能是丈夫、情人或女人,或者是有份工作。我感覺最后一種辦法最有可能讓我實現寫作的獨立,確保我不受文學圈影響的自主地位。但是問題不僅在于這一點,我想。問題還在于一個人跟他的寫作的關系,一個人與金錢和寫作的關系,取決于希望從寫作、從讀者那里得到何種認可。我很快就意識到了:我只有在完全自由的狀態下才能寫作,最好是人們對我沒有任何期待,不期待我哪天交稿,也不期待我寫某種類型的東西。于是,正是因為我一直都當老師,這份職業有其義務,同時也提供物質保障,我才能安心地進行寫作這份工作,享受探索的過程和不確定性。
我還要說的是,我會因為一天里什么都沒做而覺得自己沒用,沒有什么事情比這更讓我意志消沉了。因為從事一項職業,我總是有事可做,這項職業讓我感覺自己正直接地、即刻地與世界產生聯系,參與對年輕人的智識培養,這使我得以擺脫因為把一上午的時間耗在三行字上,或者什么都沒做而產生的難過情緒。我一度覺得因為我什么都沒做,所以我就什么都不是,這份職業也讓我擺脫了這種負擔。而且在我看來,有一段時間不得不放下我正在寫的東西總歸是有好處的,因為這能讓我與我正在寫的文本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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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書寫我的愛情故事,而且我經歷我的書”,人們可以在《迷失自我》中讀到這句話。在書寫人生和經歷書寫之間存在的這種持續的錯位和矛盾的連接,是否是“不撒謊”(這個表達來自埃萊娜·西蘇)的寫作風格中固有的特質?對于寫作的人而言,這是否是“現實”生活和那種只有通過寫作才能達到的生活兩者相互滲透的局面所固有的特質?
這種錯位和這種矛盾的連接——這些詞特別對——正是我所感受到的,您也是如此,我不確定是不是所有寫作的人都能如此強烈地感受到。即便是我,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寫作并未出現的時刻,比如那些思考、渴望和感受的時刻。還有一些時候我在做別的事情,我在意別的東西,那些時刻是以對話的形式展開的——不過我不喜歡那種所謂文學圈的對話——尋找即將種下的玫瑰、尋找一個手包,當然還有備課和改作業,我一直到前幾年都還做這些事。不過我相信,整體而言,寫作這件事會給生活以形狀。我有時感覺自己同時生活在兩個層面上,生活的層面和寫作的層面。“我書寫我的愛情故事,而且我經歷我的書”,在您提到的這句話中又一次涉及這種接近和這種交流,在我的生活中和在我的書中,愛、性,以及寫作和死亡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持續彼此接近和相互交流。這種斗爭也是如此。
您在《迷失自我》中還寫到了,在1990年的某段時間,“寫作的視角”讓您“感到厭惡”。我經常體會到這種惡心的感覺,對于一個把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于寫作的人而言,這種感覺非常難受。一旦克服了這種氣餒的階段,是否意味著就可以進入另一個層次了呢?
您知道的,寫作的視角在1989年至1990年間讓我感到討厭是因為我完全沉迷于一個男人;是因為這種存在是如此強烈、如此前所未有,不費勁也不用功;是因為隔著寫作所要求的距離,寫作只能顯得像是一片荒漠,像是一種殘酷的分離。激情是一種人的存在完全感到愉悅的狀態,是一種困于現在的狀態,一種即刻的愉悅,激情首先是一種狀態。寫作不是一種狀態,寫作是一個活兒。我覺得在激情和寫作中都會迷失自我,這或許正是我想要的,然而迷失自我在激情和寫作中導向的不是同一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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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去世的時候,我也討厭寫作。然后寫作成了一種求助手段,寫作讓她以一種具有歷史性的形式存在,在某種意義上,在保全她的同時保全我自己。
我沒有因為寫作有過惡心和厭惡的心情,也沒有氣餒過,但是我有過懷疑的時刻,也有過沒有動力去寫的時候,還有過寫不下去的時候。我說不準那種我稱之為開頭強迫癥的東西——因為我經常在開頭的地方卡殼——是否有某種價值,是否必要……這只是一種跡象。預示著某種東西沒找到,預示著應該去弄點別的東西。我之前提過的工地充滿了未完成的東西,但是現在我明白了,這種暫時沒完成的東西會是日后作品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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