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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尊敬的魯迅先生曾在《野草》中寫道:
“有我所不樂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樂意的在地獄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樂意的在你們將來的黃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哪怕那里被稱作“天堂”,只要我不愿意,我就有權(quán)拒絕。
胖胖一直認同這種自由意志的力量,這也是我寫下許多文章的初衷。
我始終有一個強烈的觀點:
任何對邊界的侵犯,只要發(fā)生在一個人身上,對所有人都是威脅。
可以明確拒絕,是一個人對自己生活、身體、隱私、尊嚴的最后主權(quán)宣告。
昨天,刷到一條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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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威,一些寶媽被要求上報自己的末次月經(jīng)日期。
不是談健康咨詢,也不是主動求助,而是群發(fā)通知、統(tǒng)一報備,甚至還要寫名字+末次月經(jīng)+電話+所在地。
上個月報過,這個月還要報。
如果人在外地,還必須備注現(xiàn)在位置。
一個女人的月經(jīng),是她身體最私密的節(jié)奏,是她生命中最不該被隨便擺上臺面的部分。
但在這件事里,卻被輕而易舉地放進了統(tǒng)計表格里。
更吊詭的是,相關(guān)工作人員面對媒體說,收集是為了“孕產(chǎn)婦管理”。
至于是不是月月上報,他們“不方便透露”。
而另一個部門則表示注意到了此事”,正在了解情況”。
我看到這事的第一直覺是:
一個女性的月經(jīng)什么時候來、什么時候走、節(jié)奏如何、是否規(guī)律,這些最私密的身體信息,本就只屬于她自己。
說難聽點,關(guān)你們屁事?
這不是你們可以問的,更不是你們可以按月要求上報的。
誰給了你們這樣的權(quán)力?
又是誰允許你們把女性的身體,當成可以隨意翻閱的檔案?
不僅常識告訴我們這是越界,法律也早就把邊界寫得清清楚楚。
《婦女權(quán)益保障法》第九條、第十六條寫著:
無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婦女的隱私權(quán)、個人信息權(quán)。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查詢、收集、使用婦女的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條、第二十八條更明確:
月經(jīng)屬于敏感個人信息,只能在自愿、必要、經(jīng)過單獨同意”的前提下處理。
《民法典》也寫了,隱私就是個人不愿披露的信息;
《基本醫(yī)療衛(wèi)生與健康促進法》要求健康服務必須尊重人身尊嚴,不得侵犯健康隱私。
為什么這一件又一件的事件里,都能看到同一個問題反復出現(xiàn):
不把個體當成有邊界、有隱私、有意志的人,而是當成可隨時調(diào)取的資源?
越界從來不是一步到位的,它永遠是從試探開始的。
從看似各種“為了你好”的理由開始,邊界就被輕輕推開。
當整個社會對女性的身體保持著某種集體的凝視時,很多荒唐行為就會假裝合理,很多侵犯就會被包裝成服務,很多監(jiān)控就會以健康為名。
但身體不是工具,女性不是可以隨意翻閱的檔案。
這些原本不需要商量的底線,卻成了需要提醒的常識。
再說,究竟是什么讓一些“人”認為,女性的月經(jīng)可以被要求隨時上報?
是權(quán)力慣性嗎?是管理崇拜嗎?是生育焦慮嗎?
還是一種深層的結(jié)構(gòu)性問題:
把女性當成資源,而不是個體?
在這件事里,我完全可以窺見某些越界者是怎么想的:
統(tǒng)計月經(jīng),是為了提前掌握懷孕情況。
提前掌握懷孕情況,是為了提前介入“孕產(chǎn)管理”。
提前介入,是為了提升生育率指標,而提升生育率,被視為當下的某種“重要任務”。
在這樣一條鏈條上,女性的身體不是身體,而是指標,不是自由主體,而是被納入系統(tǒng)的生產(chǎn)單元。
我不是第一次寫生育話題,也不是第一次寫隱私話題,但我每一次寫這種事,都感到一種同樣的憤怒:
為什么總是把女性的身體當成可隨意支配的對象?
為什么總是覺得人必須配合?
為什么我總覺得她們沒有拒絕之權(quán)?
一個人能拒絕,是文明的基礎(chǔ)。
我不愿意被管理我的思想,我當然不愿意被管理我的身體,我不愿意別人知道我的隱私,也不愿意別人隨意翻閱我的身體節(jié)奏。
女性的月經(jīng)不是健康數(shù)據(jù),不是資源,不該是指標。
它是一個人的隱秘,是一個人的自由,是一個人的邊界。
我最反感的不是荒唐本身,而是那種理直氣壯地荒唐!
而在理直氣壯背后的,是越界行為的不斷增加,是邊界的不斷后退,是人們的隱私才會不斷被稀釋。
可能,每個女性從一開始的不想上報,變成后來的習慣上報,這中間的界線,其實是一個社會最重要的底線,一旦被跨過去,就是不可逆的。
這不是一個地方的事,不是一個寶媽的事,不是一個微信群的事。
它是關(guān)于隱私還能不能堅持、身體還能不能做主、邊界還能不能守住的事。
它是關(guān)乎所有人的事,是人權(quán)!
如果,連月經(jīng)都能按月上報,那么還有什么不能被上報?
如果身體信息都能被要求公開,那么還有什么是隱私?
如果拒絕的自由都被擠壓,那么未來還能剩下多少不可侵犯的空間?
我寫下這些,是不希望未來的某一天,我們回頭看時,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jīng)習慣了很多荒唐,并且說不清它們從什么時候開始。
要我說,這件事必須被質(zhì)疑,必須被討論,必須被記錄。
這件事之所以能被指出,是因為社會還有敏感度,還有界限感,還有一些人對不公保持警覺。
但我更是希望,這件事之后,每一個管理者、每一個機構(gòu)、每一個制定規(guī)則的人,都能意識到:
身體不屬于制度,隱私不屬于管理,人不是數(shù)據(jù),這些東西沒有任何討論的余地。
王小波曾寫道:
“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某種程度的單調(diào)、機械是必須忍受的,但是思想絕不能包括在內(nèi)。胡思亂想并不有趣,有趣是有道理而且新奇。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有些人完全拒絕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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