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文旅一句“哪個少爺”的梗,直接引爆互聯網輿論,讓最新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全面進入全民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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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香港大火的爭論非常類似,大眾爭議最多的點,又一次走偏了。
這再次證明,大多數社會輿論都是烏合之眾,底層人民大多數都沒有腦子,只會跟著情緒嚷嚷。
香港大火的重點是密集高層住宅的危害性,結果他們都在討論竹棚腳手架是不是比鋼結構安全;治安管理條例修訂的關鍵是輕罪清零,結果他們都跑去討論吸毒該不該容忍?
一群跑偏了的烏合之眾,湊一起高聲嚷嚷,啊這個不行,啊那個不對。他們聲嘶力竭,他們群情激憤,他們自以為掌握了社會的良心...
所以孔老夫子那句話說的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不是不想讓他們知道,而是根本和他們說不清楚,說了他們也不懂,懂了也不會去做,做又經常做錯,錯了又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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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西方票選民主就是個糟糕玩意,美帝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被民粹裹挾,還是精英政治好...
結果精英順便在豢養一群利益集團,綁架整個國家...
哎,都是兩難。
有時候,烏合之眾如此愚蠢,固然是底層“義和團愛好者”本身腦仁有限,理解不了復雜社會運行,但也和精英階層天天愚弄人民有關系,怎么說呢?雙向奔赴吧。
算了,不扯遠了。
就說治安管理條例修訂這個事兒,其實在6月份就已經進入人大第三次審議程序,當時就基本確定了,準備明年1月1號正式實行。
而且這次修訂的內容非常多,涉及30多條,包括最近2年大家非常關心的正當防衛、養狗不牽繩等新的修訂內容,都和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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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首次明確寵物干擾其他人正常生活,狗主人會被處罰這一條就更值得討論。
涉及到治安處罰記錄封存的是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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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為此審議了3次,還對外進行過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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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這么一套嚴肅的法律程序,都搞了差不多2、3年了,整個過程有幾個人關心過?
人大立法還征求意見稿了,又有誰實名去提了意見?
這幫烏合之眾,在修訂法律的時候,啥都不懂,啥都不說,現在不知道從哪個街頭巷尾聽說了一句,啊?吸毒記錄以后要封存了?啊?以后吸毒沒人管了?結果他們就紛紛高潮了。一個個跳出來,緝毒民警不能白白犧牲啊,林則徐虎門銷煙都忘了,然后就是國將不國了...
一群 神經病 。
說白了,屁都不懂,就知道跟著瞎吆喝。
搞清楚重點了嗎?
搞清楚事情原委了嗎?
說實話,我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我也不懂,我也不知道人大立法是咋回事,平常也根本不關心人大又立了什么法,至于原因嘛...那就不興仔細說了
但是我知道去查資料啊,網上各種資料一大堆,你去搜啊,去查,去甄別,根據自己對這個世界的理解邏輯,大概也能搞明白這是什么情況。
問題在于,大量烏合之眾啥都不知道,就看了吸毒記錄封存了,就集體高潮了。一個南通文旅瞎評論了一個梗,都能莫名其妙上了熱搜,漲粉幾百萬,這特么你敢信?
實際上,某些輕微吸毒記錄早特么幾年都封存了好不好?這幫義憤填膺的烏合之眾知道這個情況嗎?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其實吸毒相關記錄本身就是公安部門內部掌握,本來就處于某種封存狀態,除非是涉及到考公政審等情形,一般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誰誰吸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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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問大家,除了媒體公布某某明星吸毒了,你知道哪些吸毒人員嗎?你去哪里查得到這些信息?
這不就等于是封存了嗎?
所以不是早就封存了嗎?
這次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提出的輕罪記錄封存,無非是把這些封存的記錄范圍擴大,把打架斗毆,賭博,某些尋釁滋事什么的記錄都封存了,不至于因為這些輕微違法就影響到正常生活。
關于這一點,新華社等權威媒體早就進行過討論,因為現實生活當中,確實已經有很多人,因為某個不經意的治安處罰,就影響了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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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新華社這篇報道提的案例,某個年輕人因為和別人爭吵斗毆被行拘,就嚴重影響到后來正常生活,其實現實生活中,因為各種矛盾瑣事,氣急之下動了手,實在不算啥大不了,過去了就過去了,就因為這點小事,被區別對待,被視為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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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早之前,法律學界早就在研究治安處罰和輕罪記錄封存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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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寫這篇文章,我專門去下載了相關資料,大體了解了法律學界基本邏輯。
就是法律學界為什么要提出治安處罰和某些輕罪記錄要封存?
這里的關鍵就在于,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這些治安處罰記錄,某種程度上,和個人某種信用評價體系聯系在了一起。
等于說,一旦你不小心因為某些瑣事被治安處罰過,這可能成為你終身污點,這就非常可怕了。
可怕在哪里?
可怕就可怕在,一旦治安處罰真的變成終身污點,讓一個人再也無法翻身,這等于說你在逼他自暴自棄。
就像《白鹿原》里面的白孝文,從小被白嘉軒當做未來族長教育,一直戰戰兢兢,小心翼翼,結果不小心被田小娥勾引,讓白嘉軒丟了面子以后,就徹底自暴自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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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呢?因為你不給他重新來過的機會了,他就只能自暴自棄了。而他其實是被田小娥陷害。
所以一個人因為某種原因犯了錯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犯了一個小錯,整個社會就從小把他打成異類,區別對待,他想重新來過的機會也不給。
而在互聯網大數據信息時代出現之前,不存在這種情況。不存在這種小的行政處罰全國聯網留下記錄的情況。
現在的人可能不知道,90年代的時候,身份證還是塑封,那個時候計算機根本還沒有出現在人們日常生活,身份證信息都可以隨便改。我有好幾個初中同學,沒有考上高中要出去打工,直接改出生年齡,給派出所民警一點好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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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年代,別說是治安處罰,就是真的刑事犯罪,都有可能隨便給你洗白。人生隨時都可以重來,換個地方換個身份,誰都不知道。
當然,那個年代城鄉戶籍二元體系也還是鐵幕一片,鄉村熟人社會,大多數人一輩子也都不出門,所以時代也變了。
總而言之,是時代變了。大數據時代了,個人信息和信用體系完全綁定了,就會影響太多東西了。
所以,你必須要給他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
法律學界要研究的,不僅是這個記錄封存,其實還談了下一步,定期清零。就是輕微的治安處罰,過幾年就清零了,就是要給他重新來過的機會。
不清零不行,因為形勢不由人。如果這套體系不清零,遲早這個體系就會崩潰。
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就是失信人員,現在根本沒有任何威懾力了。
曾經大家說起貸款違約,一旦失信就如何如何,彷佛這輩子都不能翻身了,那個時候,征信體系還非常有威懾力。
但現在的情況呢?
你知道現在全國有多少失信人員了嗎?8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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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被執行人名單高達14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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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在大家說起征信體系,還有多少人害怕的?
為什么不怕了?
一個是這個征信體系本身就有問題,比如最典型的房子爛尾了,你貸款還不上了所以就變成了失信人員,你覺得你心里服氣嗎?
一個是法不責眾問題,800多萬人都失信了,這個數字還在擴大,以后大家都失信了,那不就等于大家都不失信了?
所以,這個治安處罰記錄也一樣。現在全國每年治安處罰記錄也是800多萬件,這還是最近10年全國治安水平歷史最高的狀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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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形勢變化,以后社會治安水平只會下降,到時候各種治安處罰案例只會增加而不可能減少。
如果所有這些治安處罰都記錄在案,又不清零,這個雪球只會越滾越大,最終壓垮整個體系。
一個社會,需要多大的成本,來維持這個體系?
維持得住嗎?
因此,治安處罰記錄封存,乃至定期清零,是必然趨勢,誰都無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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