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走了,那樁塵封近三十年的鉈中毒案,又一次被推上輿論風口。無數(shù)“網(wǎng)絡(luò)偵探”摩拳擦掌,用鍵盤拼湊“真相”,言之鑿鑿指認“兇手”,仿佛正義只差他們一聲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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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現(xiàn)實是,這案子,當年破不了,今天更不可能破。
不是警方無能,而是法治社會,不能靠猜、靠逼、靠犧牲程序正義去換一個“可能的真相”。
回看1994年到1995年的時間線,就知道破案有多難:
朱令第一次出現(xiàn)視力模糊、脫發(fā)等癥狀是在1994年10月,但直到1995年4月底才確診為鉈中毒,正式報案。整整半年,毒源早已消失,宿舍物品多次清理,現(xiàn)場痕跡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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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guān)鍵的是,那個年代沒有監(jiān)控、沒有電子門禁、沒有大數(shù)據(jù)軌跡。連“誰在何時接觸過朱令”都難以還原,遑論鎖定投毒者?
有人質(zhì)問:“清華化學(xué)系,能接觸鉈的人就那么幾個,排查不就完了?”理論上沒錯,但實操中,“有作案條件”不等于“就是兇手”。
警方當然篩查過相關(guān)學(xué)生,甚至可能反復(fù)詢問,但若無物證、無目擊、無供述,僅憑“可能性”就定罪,那是冤案的開端。
更深層的困境在于:嫌疑人和受害者,都是高知家庭的子女。
朱令父親是國家地震局高級工程師,同學(xué)中不乏背景深厚者。在那個年代,警方若對清華學(xué)生采取“非常手段”,比如疲勞審訊、心理施壓、誘供逼供,或許真能撬開某個人的嘴,換來一個“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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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代價是什么?一旦事后翻案,不僅毀掉無辜者一生,更會動搖公眾對司法的信任。
而北京警方的選擇是:寧可不破案,也不越雷池一步。這看似“無能”,實則是對法治底線的堅守。
正如一位老刑警曾私下感慨:“我們不是查不出方向,是不敢用錯方法。一個冤案,比十個懸案更傷人心。”
今天的網(wǎng)友動輒喊“嚴刑拷打就能破案”,卻忘了程序正義,正是為了防止權(quán)力濫用而設(shè)的護欄。你今天支持對“疑似兇手”上手段,明天就可能輪到你或你的孩子被“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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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進步,恰恰體現(xiàn)在:哪怕面對滔天民憤,也要守住“疑罪從無”的底線。
也正因如此,朱令案成了中國法治進程中一個沉默的注腳。
它提醒我們:破案需要證據(jù),不是情緒;正義需要真相,但不能以踐踏規(guī)則為代價。
當然,有人會說:“那朱令就白受苦了?”
沒人說,她白受苦。她的遭遇推動了國內(nèi)對鉈等劇毒化學(xué)品的嚴格管控,也讓更多人意識到校園安全與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她的父母用后半生守護一個無法自理的女兒,這份堅韌本身,就是對生命尊嚴最深的捍衛(wèi)。
至于“兇手孫鉈就永遠逍遙法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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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只有時間知道。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愿意生活在一個“寧可錯放,不可錯判”的社會?還是一個“只要結(jié)果正確,手段無所謂”的叢林?
朱令案之所以令人痛心,不僅因為一個天才少女被毀,更因為它照見了理想與現(xiàn)實的撕裂:我們渴望正義速達,但正義必須走完該走的路;我們痛恨罪惡逍遙,但不能因此制造新的罪惡。
如今,朱令已安息。與其在虛擬世界里扮演神探,不如記住這個教訓(xùn):真正的文明,不是抓到壞人就算贏,而是即使抓不到,也絕不讓自己變成另一種壞人。
懸案可以留白,但法治的紅線,一分都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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