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消息
成都正在對“12+2”核心區
(天府新區/高新/錦江等14區域)
落戶政策調整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并將于2026年1月3日結束
《征求意見稿》明確,只要在12+2核心區(天府新區/高新/錦江等14區)有居住證,且連續交3年社保,就能直接落戶,無需居住證積分。
CHENGDU
此次范圍涉及成都多個區市縣,包括: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
適用對象包括:持有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有效期內居住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及以上的人員,可申請落戶。
符合以上條件,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落戶該合法穩定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條件的,可申請辦理戶口隨遷;本人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落戶居住證登記地址公共集體戶。
此前報道,2024年1月5日,《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正式發布,當年2月20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8個縣(市)及成都東部新區已取消積分入戶。
如果此次《征求意見稿》通過實施,意味著成都全面取消積分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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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市公安局
?編輯:段琪琳
?審核:馬蘭
?監制:鐘蓓
?總監制:李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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