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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鄒先生的宅基地在征收中遲遲未獲合理補償,圣運律師介入后,通過行政復議程序成功推動蘇州市政府作出責令區政府限期60日內作出補償安置決定的復議決定。
一
案件背景:宅基地征收五年未獲補償
鄒先生在蘇州市某區擁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2020年該區域啟動征收項目,但其房屋被納入征收范圍后,長達五年未收到任何書面補償安置方案,也未與征收部門達成補償協議。期間鄒先生多次向區政府申請協商,均未得到明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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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鄒先生面臨的困境并非個例,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指出:"超過30%的宅基地征收糾紛源于補償安置程序的不作為,征收方常以'協商中'為由拖延履行法定職責。"
二
圣運律師從三個維度啟動維權
接受委托后,圣運律師團隊迅速制定"程序違法追責+實體權益主張"的雙軌維權策略,重點突破三個關鍵環節。
01. 程序違法確認: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律師首先指導鄒先生向區政府申請公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分戶評估報告、征地批復文件等核心信息。在收到部分信息后,發現該項目存在"未批先征"嫌疑,且評估機構選定未履行村民表決程序。
02. 履職申請:倒逼征收方回應
在掌握初步證據后,律師協助鄒先生向區政府提交《履行補償安置職責申請書》,明確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補償安置決定。該申請石沉大海后,律師隨即啟動行政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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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復議攻堅:鎖定不作為違法
針對區政府的行政不作為,律師向蘇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核心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31條:征收土地申請經依法批準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征收土地公告。
三
復議決定:蘇州市政府決定限期履職
2025年3月,蘇州市政府作出[2025]蘇行復第XX號行政復議決定書,明確認定:
①區政府在征收鄒先生宅基地后未依法履行補償安置職責;
②責令吳中區政府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對鄒先生作出補償安置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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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決定意味著鄒先生的宅基地補償訴求獲得官方支持。圣運律師指出,行政復議在征收維權中的勝訴率達58%,遠超行政訴訟一審的32%,是高效解決政府不作為的法律武器。
四
圣運律師專業能力的四大體現
01程序違法的精準識別
律師團隊通過信息公開申請,快速鎖定"未批先征""評估程序違法"等程序漏洞,為復議勝訴奠定基礎。正如復議決定書中強調:"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是補償安置的前提。"
02證據鏈的系統構建
在三個月內,律師收集整理12份政府文件、6組現場照片、3份證人證言,形成完整證據鏈。特別是通過申請行政復議答復書,固定了區政府"承認未作補償決定"的關鍵自認。
03談判策略的靈活運用
在復議期間,律師抓住征收方急于推進項目的心理,促成三次調解會議,將補償標準從最初的每平米800元提升至1500元,為最終補償安置決定的作出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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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法律救濟的路徑選擇
律師沒有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而是優先選擇行政復議,節省了至少6個月的維權時間。這種"復議前置"策略在征收案件中尤為重要,能有效利用上級政府的監督職能。
五
案件啟示:宅基地維權的三個關鍵
鄒先生的勝訴案例印證了征收維權的黃金法則:程序違法是突破口,法定職責是底線,專業律師是保障。圣運律師事務所提醒:當遭遇征收補償糾紛時,被征收人應在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避免因超過時效喪失勝訴權。
如果你也面臨類似的宅基地征收補償難題,可通過圣運律師官網獲取免費案件評估服務,讓專業法律團隊為你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文章 | 圣運律師 | 視覺 編輯 | 圣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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