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的娛樂圈剛開局就被“大瓜”砸得滿地找補——12月2日那天,百萬粉絲的娛樂UP主“秀才侃娛樂”直接發視頻自曝,鏡頭里博主一臉“懵圈又硬氣”的表情,張口就是一句爆點:“家人們,咱被于正告了!一開口就要50萬!”
![]()
這話一出來,評論區直接炸了鍋。要知道,這位被起訴的UP主平時就愛做文娛評論,點評過不少圈內人和事,這次被于正盯上,理由是“侵犯人格權,造成重大社會評價貶損”。
但熟悉內情的網友都清楚,這事兒沒那么簡單——畢竟這位起訴人的“黑歷史”,隨便拎一條出來都能當娛樂圈“反面教材”:曾被法院終審判定抄襲瓊瑤作品,被《人民日報》點名“偷襲上癮”,拖了三年才不情不愿向瓊瑤道歉,還曾被156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
現在反過來告做評論的UP主,多少有點“只許州官放火”的意思。
![]()
就在大家還在為這事兒吵得不可開交時,“秀才侃娛樂”在12月9日又放出了案件最新進展,看完只能說一句:這波硬剛,夠勁兒!
博主在后續視頻里跟粉絲匯報:“于正告咱索賠50萬這事兒,最新進展來了!我們已經跟律師見完面、聊透了,初步達成三點共識,今天就跟大家交個底。”
第一點共識,堪稱“態度天花板”:“這官司咱得往贏了打!不光要贏,還得打出態度、打出氣勢、打出正能量來!咱做文娛評論的,評的是公眾人物的言行作品,說的都是法院判決、公開報道里的實錘,沒造謠沒誹謗,憑啥不能說?
![]()
要是這官司能打贏,說不定還能給娛樂圈立個模范——以后誰要是再想靠打官司堵嘴,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事兒干不干凈!”
第二點共識更絕,直接把“最壞情況”變成“流量密碼”:“咱也跟律師吃了定心丸,就算真打輸了也不怕!輸了咋整?咱天天給他道歉!但道歉也得講技巧,咱就把當年于正抄襲瓊瑤、被聯名抵制的那些法院判決書、新聞報道全附在道歉聲明里,讓更多人看看這事兒的來龍去脈。
到時候說不定還能漲一波粉,讓更多人關注‘劣跡公眾人物該不該被點評’這事兒,這不就是另一種贏嗎?”
![]()
第三點共識更是一針見血:“不管最后官司輸贏,于正從告咱的那一刻起,其實已經輸了。為啥?因為咱兩位教授(UP主團隊成員)做的是正能量的事——一直呼吁‘劣跡公眾人物該受懲罰’,說的都是實話。
反觀他呢?當年瓊瑤維權時說‘只是巧合’,被同行抵制時嘴硬‘別人嫉妒我’,現在自己被點評了,倒想起‘人格權’了,這雙標玩得也太溜了!”
最讓人沒想到的是視頻里透露出的“律師費細節”,簡直是神來之筆。博主說:“跟大家說個好玩的,負責咱這案子的律師,居然是兩位教授的粉絲!律師事務所跟咱也算是朋友關系,本來按標的算,律師費得三四萬,結果最后打了個折,只收15000塊。
![]()
其實錢多少真不重要,關鍵是律師也覺得這事兒得扛住——不能讓做實事、說真話的人受委屈,更不能讓想堵嘴的人得逞!”
現在距離案子開庭只剩23天,“秀才侃娛樂”團隊已經開始整理過往節目素材,還計劃把之前節目里“稍微犀利點的文學修辭”全刪掉,就用干巴巴的事實說話,重新錄一遍節目。
用他們的話說:“咱就擺事實、講證據,法官自有判斷。要是他真能靠50萬堵上所有人的嘴,那才是真的離譜!”
![]()
網友們的態度也一邊倒,評論區全是力挺:“這波必須站UP主!事實還不能說了?”“于正這是怕更多人知道他的事兒吧,越告越多人想扒細節!”“重錄的節目趕緊上,正好補補這幾年的瓜,坐等更新!”
目前雙方還沒透露更多訴訟細節,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事兒的關鍵根本不是“修辭犀利”,而是“公眾人物能不能接受合理批評”。
![]()
畢竟公眾人物的口碑從來不是靠打官司堵嘴能保住的,要是真沒做錯事,又何必怕別人說?接下來就看23天后的庭審了,咱就等著看這場“嘴硬VS實話”的官司,最后到底誰能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