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子晚報
“僅退款”225件快遞女子已歸案
商家稱該女子用6個賬號下單556單詐騙金額達9萬元
商家時女士日前在社交媒體發視頻稱,半年來她被山東煙臺買家劉某利用平臺漏洞,用多個賬號“僅退款”225件,還在網上打造富婆人設銷售所得財物,致她損失5.4萬余元。12月9日,她發長文稱劉某已于12月8日歸案。
時女士發視頻稱,半年來她被一位女顧客劉某利用平臺漏洞,用6個賬號“僅退款”225件331單。該女子每次會在店鋪購買多樣商品,商品價格從十幾元到幾百上千元不等。并且其在快遞還未簽收時,將貴價商品申請僅退款“攔截快遞”,再將低價商品的面單與貴價商品交換,把低價商品當成貴價商品退回。
時女士將事情在網上曝光后,她稱收到多位商家私信“他們也遇到了同樣的事”,核對地址后發現是同一個人。時女士表示,事發后對方轉賬給她“求和解”,“我拒絕了,成年人應該得到應有的判罰”。
時女士展示的受案回執顯示,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衛山派出所已受理該案。
時女士說,從2024年9月至2025年11月,長達14個月的時間里,劉某以詐騙手段累計下單556單,涉案金額高達9萬元,這個數據僅基于已知手機號查詢結果。最初她以為只是普通“羊毛”,卻未想是持續已久的詐騙行為。
浙江五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齊認為,該女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時,根據時女士視頻稱,劉某曾向時女士轉賬兩次,分別為2萬元和3萬元希望時女士“留一條路”。
張律師認為,劉某其實際犯罪所得可能不低于2萬元至3萬元,而詐騙罪入罪金額為3000元至1萬元(對應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金額達3萬元以上則屬“數額巨大”,將面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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