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二三良作”存在銷售無法使用的假冒偽劣商品卻要求消費者自擔退貨運費、物流丟件后平臺僅退款不補償、商品功能與宣傳嚴重不符等問題。
7月15日,陜西省的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7月6日在抖音觀看短劇時,通過廣告在“二三良作”平臺購買的商品,收貨后發現是“三無產品”。李先生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要求處理,商家雖同意退貨退款,但堅持要求其承擔退貨運費。
李先生表示,銷售三無產品的責任在商家和平臺,其不僅應承擔全部運費,平臺更有義務及時下架問題商品并對消費者進行賠償,而非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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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二三良作”隸屬于上海禾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16日,法定代表人楊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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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綜合電商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二三良作”排名第17位,最新評級為“不予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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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二三良作2025年至今投訴的問題主要包括商品質量、發貨問題、網絡售假、退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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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用戶投訴“二三良作”商品運輸丟失 平臺卻欲自動收款 退款后敷衍了事
5月2日,廣東省的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月9日在“二三良作”平臺購買價值59元的音樂U盤,但直至2月19日仍未收到貨物。在此期間,平臺系統卻即將自動確認收貨。劉先生向平臺投訴后,商家雖然辦理了退款,但物流信息顯示商品在運輸途中丟失。劉先生認為平臺對此事的處理方式(僅完成退款)過于敷衍,未對物流丟件和不良購物體驗給出合理解釋或補償,要求平臺對此次不愉快的消費體驗承擔責任。
【案例二】用戶投訴“二三良作”下單兩件棉服只收到一件錯碼 未發貨訂單被要求“退貨退款”
3月6日,天津市的劉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月3日在“二三良作”的“上海皮爾卡丹男裝旗艦店”購買了兩件棉服(3XL碼和L碼)。商家將兩件訂單合并發貨,但劉女士收到的包裹內只有一件錯誤的5XL碼棉服。劉女士已將這件錯發的衣服退回,商家也為其辦理了退款。然而,劉女士購買的L碼棉服商家始終未發出。當其就L碼訂單申請僅退款時,商家卻無理要求“退貨退款”,而劉女士根本未收到此商品,無法退貨。平臺“二三良作”也未妥善處理,放任商家推諉。
【案例三】用戶投訴“二三良作”平臺售假 99元無線監控實為塑料模型 售后遭拒
3月1日,湖北省的謝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4年9月11日在“二三良作”平臺“聚邁百貨店”花費99元購買一款無線監控,收貨后發現商品為無法充電、無法使用的塑料模型,屬假冒偽劣產品。謝先生立即向商家反饋要求調換,但商家以“超過時間”為由拒絕并提供售后服務,平臺亦未作處理。
【案例四】“二三良作”被指縱容虛假宣傳 用戶購攝像頭遭貨不對板 平臺拒退款轉嫁責任
2024年12月29日,河南省的康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4年12月16日在“二三良作”平臺“山東菏魯西新區戈非電子商務店”購買智能攝像頭,但收到的商品與商家描述嚴重不符:宣傳為“免插電”,實際需接通電源;宣傳為“手機遠程控制”,實際僅能通過藍牙短距離連接。康先生多次向商家和平臺反饋并截圖舉證,商家以“快遞已簽收”為由推諉,平臺則默認商家行為,拒絕退款。康先生認為平臺將自身錯誤轉嫁消費者,嚴重損害其權益,要求退款、賠償并敦促平臺整改。
【案例五】“二三良作”被指銷售劣質商品 破壁機通電即失靈 平臺拖延兩周未解決
2024年12月24日,江蘇省的夏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家人于2024年12月8日在“二三良作”平臺的“文清優選”店鋪購買一臺白米色觸屏破壁機,產品制造商為中山市福閩電器有限公司。收貨后產品通電即無法使用(觸摸屏無反應,且外觀無損),屬于無法正常使用的故障商品。夏先生向平臺反饋后,平臺先是承諾處理,隨后拖延兩周未有實質結果,廠家亦因聯系方式缺失無法聯系。夏先生的核心訴求是:平臺及商家應為其家人辦理退款,并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此次糟糕的購物體驗進行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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