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肖以榮律師(打官司·寫材料·指導維權)
我是北京肖以榮律師,今天想和公職人員朋友們聊一個既敏感又現實的話題:人情往來和受賄犯罪,那條線到底畫在哪兒?很多時候,一念之差,一生皆變。
先明確一個法律現實: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特殊,法律對你們收錢收禮的規定,遠比普通人嚴格。簡單說,如果你利用手里的職權,為別人辦了事,哪怕只是打個招呼行個方便,然后收了他的財物,這就可能構成“受賄”。哪怕當時沒辦事,但對方是基于你的職權地位送的錢物,為的是將來可能的請托,這也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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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逢年過節、紅白喜事,朋友同事間的正常走動,怎么就變成犯罪了呢?關鍵看三點:
一看關系基礎。 如果送禮的人是你的管理服務對象,你們平時只有工作往來,私下并無真情誼,他突然送來厚重禮金,這就要高度警惕。反之,如果是幾十年老同學、遠房親戚,且有長期禮尚往來的證據,性質可能不同。
二看對等往來。 人情在于“有來有往”。如果總是他送你,你從不回禮,或者他送你一萬,你回個兩百塊的水果,這種明顯不對等的單方面輸送,在司法眼里,就很難用“人情”解釋。
三看職權關聯。 這是最核心的一條。對方有沒有直接或間接的請托事項?你收錢前后,是否利用職務為他謀取了利益?即使是你主動“借”錢,如果出借人是你的下屬或有求于你的商人,且借款理由牽強、長期不還,這所謂的“借款”很可能被認定為變相受賄。
說到借款,這是近年來很多干部出事的高發區。法律上認定是否為“以借為名”的受賄,會嚴格審查:你是否真的缺錢?錢用去哪了?有沒有還款的誠意和實際行動?一份借條,并不能掩蓋實質的權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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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認定受賄,代價是巨大的。不僅是失去公職、面臨牢獄之災,還有高額罰金。更重要的是,個人的清白和家庭的安寧,可能就此毀于一旦。法律對“買官賣官”、損害民生利益等行為的處罰尤為嚴厲。
那么,該如何保護自己?我給大家幾條接地氣的建議:
第一,管住手。 對管理服務對象送的財物,一律堅決不收。退不掉的,立即按規定登記上交。
第二,理清賬。 與親友間的正常經濟往來,保留好憑證,說明事由。避免與職權相關方發生任何借貸。
第三,劃清界。 飯局前先問清“誰請客、有誰在”;紅包禮品先想清“為什么送”。時刻繃緊職務關聯這根弦。
第四,勤學習。 了解最新的司法案例和紀律規定,清楚知道哪些新型“感情投資”已被定性為受賄。
法律是嚴苛的,但也是講證據、辨情節的。我曾經手過一個案子,當事人被指控受賄,關鍵就在筆錄里幾個字的出入。我們調取了全程錄音錄像,逐字比對,證明他主觀上并無權錢交易的故意,最終未被認定犯罪。細節,往往決定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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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肖以榮律師,執業近十年,辦案經驗豐富。我深知職務犯罪的辯點往往隱藏在復雜的證據和細微的事實之中。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臨相關問題的困擾,無論是需要厘清法律風險,進行事前咨詢,還是遇到調查需要專業辯護,都可以聯系我。無論是分析材料還是出庭辯護,我都會以專業和盡責,為你維護合法權益,堅守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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