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八年的冬天,曾國藩剛剛升任內閣學士,他在給家里的書信中寫道:“京城的賬目快要達到一千了,回家的路費又得幾百,湊錢辦事很困難”。身為堂堂副部級的官員,竟然湊不夠回湖南老家的路費。這在如今簡直不敢想象,但晚清官場的生態,就是由眾多“曾國藩的窮”堆積成不良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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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所處的狀況是貧窮的,這得從清朝時期較低的薪資制度來說起。他剛剛進京擔任翰林院檢討一職的時候,一年的俸祿僅有125兩白銀。按照大米的購買力來計算的話,大概相當于現在每個月2080元。但是要是租一個像樣的四合院,一年得花費160兩。他的工資全部花掉都不夠,還欠房東35兩。另外還有更為要命的官場方面的應酬。
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隨同他人花費了70多兩,自己請客又花費了40多兩,加在一起比他全年的工資還要多。這么來看當官好像成了賠本的事情。可真正戳穿晚清問題的,是低工資導致的“合規性腐敗”。地方官給京官送“冰敬”“炭敬”,說是夏天買冰、冬天買炭的補貼,實際上就是公開的行賄行為。連皇帝都默認了這一潛規則,康熙對河南巡撫鹿祐說:“所謂的廉吏,也不是一分錢都不拿,如果一點好處都沒有,那當官的日常的用度,還有家人、手下的人怎么生活?”最高統治者親自為灰色收入打開方便之門,腐敗就成了制度性的弊病了。我認為曾國藩的掙扎很耐人尋味。這位理學家在日記里寫道,白天聽說同僚收受了大筆“別敬”,晚上做夢都羨慕得流口水,醒了就痛罵自己“好利之心都表現在夢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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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他想要通過給祖父舉辦壽宴來收取禮金以渡過難關,可馬上又覺得羞愧,罵自己“太低俗”!道德方面的嚴格要求和生存方面壓力的拉扯,比很多反腐的宣言還要真實。畢竟像他那樣“學著去當圣人”的,在十里的官場上很難找到一個。等到曾國藩當上兩江總督的時候,一年的收入一下子達到養廉銀一萬八千兩,可是腐敗的網絡已經編織得更加緊密了。他前任們收取的“規費”一年平均是十八萬兩,曾國藩偏偏反著來:鮑超贈送十六包珍寶,他只留下一個小帽子;容閎送禮的時候,他先讓自己的兒子評估“價值二十兩銀子以內才收取”
但是這種自我約束在大的環境當中是太沒有作用了。之后在報銷軍費時,戶部辦理事務的人直接索要四十萬兩“部費”,這相當于報銷總額的1.3%。也許可以這樣去想,晚清時期的腐敗就好像長了瘤子一樣,低薪制度就是最初潰爛的地方。雍正帝曾經使用過“養廉銀”想要進行補救,可是到了乾隆朝物價上漲得很厲害,規定的補貼根本起不到作用。更加滑稽的是,朝廷一方面說著“永不加賦”,另一方面卻大肆進行賣官的事情。道光帝還嘆息著說:“我最不放心的是很多捐錢來當官的人,他們沒有讀過多少書,只想著去賺錢……可是沒有辦法,經費沒有地方獲取!”就連皇帝都知道制度存在問題,卻寧愿看著貪官賣官,也不敢去觸動稅收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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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在晚年領悟到了一些門道。他建立“小金庫”來收取海關的公費,表面上是為了在官場上進行打點,還叮囑自己的兒子“散財最忌有名聲”。這種內清外濁的生存智慧,難道不就是對畸形官場的妥協?他穿著打皺的官服去會見戈登,他的女眷在總督府里紡線制作鞋子,而北京城的慶親王正在用貪污來的銀子給格格置辦嫁妝。兩相比較大清國的棺材板早被蛀空了。再看曾國藩的貧窮,早就不是個人品德的事情了,而是王朝財政走向死亡的倒計時。當合法的收入無法支撐體制的運轉時,腐敗就成了默認的潤滑劑。此等于是逼迫官員們左手讀圣賢書,右手撈取黑心錢財。
如同道光那個時候老百姓所諷刺的情況那樣:“三年擔任一回清知府,能夠撈取十萬雪花銀”。清官都能夠撈取這么多,那么其他的人又會是如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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