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楊荷生,1948年入黨,蘇州市原副市長,蘇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兼任)交通銀行蘇州分行(以下簡稱“蘇州交行”)管委會原主任,因涉及蘇州交行蔡涵剛貪腐案,于1997年3月6日被蘇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
▲楊荷生被選舉為中共蘇州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
網上關于楊荷生的信息不多,在此僅簡單例舉兩則:
一、中共蘇州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官網上的《中共蘇州市第五次代表大會 (1980年)》中有這樣一段記載:1980年2月7日至10日召開中共蘇州市第五次代表大會。正式代表555名,代表全市33711名黨員。大會選舉市委委員49名,候補委員10名,組成中共蘇州市第五屆委員會。其中,楊荷生被選舉為市委委員。
![]()
▲楊荷生出席蘇州大學財經學院掛牌儀式。
二、蘇州大學商學院官網上的《蘇州大學商科教育大事記(蘇州大學時期)》中有這樣一段記載:1985年6月25日舉行蘇州大學財經學院成立大會,出席成立大會的來賓有省財政廳廳長姜其溫、省高教局副局長冒瑞林,蘇州市副市長楊荷生以及省、市財政部門、財經學會的負責同志。成立大會后,舉行了蘇州大學財經學院的掛牌儀式和財經學院新校區奠基儀式。
要說楊荷生,就得先說蔡涵剛。
1987年6月,56歲的蔡涵剛被任命為蘇州交行副總經理,因多項業績突出,后升任總經理、黨組書記。當年蘇州雖說開放,但跟海南、深圳等南方比起來還有差距,蔡涵剛因到南方催收貸款,而開了眼界,有了落差,心生出“南北計劃”,想把蘇州交行的錢放到廣東、海南等地,賺取利率差及“好處費”。
![]()
▲楊荷生在被告席上。姚阿龍/攝。
此時,楊荷生便順勢提出“體外循環”的辦法。有了辦法,就要執行,蔡涵剛于1990年初帶著交行綜合計劃部經理戈曉菲(楊荷生老同事的女兒)和丈夫朱大明,到外地尋找“合伙人”,蔡涵剛承諾他倆誰給交行拉到一個賬戶,并供其使用,不僅可以得到高額拆借資金,而且有巨額利潤。
為了掌控“體外循環”產生的利息和“好處費”,蔡涵剛、楊荷生不遺余力地幫助朱大明成立了信誼集團公司(蔡涵剛兒子、兒媳在公司兼職主辦會計和出納,女兒擔任業務主管;楊荷生女兒為公關部經理),這樣,巨額資金就通過拉到的6個賬戶和成立的1家公司循環運轉,鯨吞國有資產。剛開始運轉都一切正常,可“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時間一長,就出現了多筆貸款無法追回的“壞賬”。
其中,1991年9月、1992年2月分別有330萬元、6000萬元血本無歸;1992年5月至11月,1.3億元無法收回,但180萬元利息差額卻進了公司……還有很多這種情況,在此不一一例舉。后來有統計,四人累計拆借放貸41億元,7.3億元本金和1.1億元利息難以收回。說白了,就是國家資金大量流失,個人卻大發橫財。
![]()
▲交通銀行大樓。來源:網絡。
由于巨額貸款收不回,到1993年8月,蘇州交行周轉資金竟不足40萬元,導致儲戶存款無法兌付,激起天怒人怨,導致舉報不斷。
關于蔡涵剛,這里補充說下:1992年時,他的工資是550元,61歲的他看到美女仍“激動不已”,因此貪金錢、戀女色,成為他致命的弱點。于是,朱大明用錢,戈曉菲用色,將他牢牢捆住,成為“一根繩上的螞蚱”。他的結局也有些灰色幽默,因嫌棄同一監房的犯罪嫌疑人身上臟,被對方反懟“一樣臟”,而突發腦溢血,被活活氣死了。
關于楊荷生,朱大明、戈曉菲則抓住了他愛打麻將的喜好,每次都“放水”讓他贏錢,還邀請他擔任公司名譽董事長和顧問,發放顧問工資和“顧問費”,并帶他夫人四處旅游,更不時送錢送物。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1992年,在朱大明的示意下,“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楊荷生以兒童少年基金會會長的名義讓港商捐了一臺免稅進口皇冠轎車,拿到車的朱大明給了楊荷生女兒2萬元,讓她帶給楊荷生。最終楊荷生于1997年3月6日被蘇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而戈曉菲,除貪污、侵占、挪用公款外,還玩忽職守造成蘇州交行690萬元經濟損失,被判死刑,緩期一年執行;朱大明除貪污、侵占、挪用公款外,還商業受賄15萬元,最終是無期徒刑。
參考資料:1997年第11期《檢察風云》第12-16頁《金融巨蠹——蘇州市交通銀行非法放貸41億元案始末》一文,作者蘇季魏。
- 完-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