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年來,受社會結構調整、家庭觀念變遷影響,涉未成年人撫養、探望類家事案件持續增長,部分父母將婚姻矛盾延伸至子女撫養問題,不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負面影響。為切實發揮司法裁判規范、評價、教育、引領功能,引導父母正確對待處理婚姻家庭矛盾和子女撫養問題,凝聚全社會守護未成年人合力,房山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對該院涉未成年人撫養、探望糾紛案件審理情況進行通報,并發布三起典型案例。
房山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徐猛介紹,在司法實踐中發現,部分當事人將未成年子女視為婚姻破裂后的“籌碼”或博弈工具,具體表現為拒絕對方依法探望、搶奪或藏匿子女、無故拖欠撫養費等。這些行為不僅違反法律規定,更嚴重干擾了未成年子女穩定的生活環境和情感依戀,對其情感認知與心理健康造成長遠傷害。
調研顯示,當前涉未成年人撫養、探望糾紛案件多發,背后成因復雜多元。首要癥結在于部分父母法律意識淡薄,未能真正將子女利益置于首位,忽視子女權益。其次,未成年人意愿表達渠道不暢,真實想法易受親屬誘導或父母情緒干擾。此外,家庭、學校、社區與社會組織之間的跨部門協同保護機制有待進一步深化與完善。
結合調研結果及司法裁判經驗,房山法院建議父母要恪守監護職責,實現子女利益最大化;學校需強化預警職能,筑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前沿防線;社區應將未成年人保護融入網格化管理,依托網格員、家事調解室等開展調解宣講,提供探望場所,降低沖突風險;婦聯、民政等相關部門及社會組織要加強協作,凝聚未成年人保護合力。
隨后,房山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庭長馮淼通報了“父母分居期間搶奪子女”等三起典型案例。她提示,父母監護權平等,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父母應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原則為出發點,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通過理性溝通,化解矛盾,最大限度降低家庭矛盾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傷害。
編輯 楊海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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