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九龍坡的一家小店餐館,因為大家聚在一起吃飯吃的時候出了點小插曲。事情就是飯錢怎么付的問題,最后變成了打官司的事,這事兒本來不大也不惹眼的,可就是因為這里面包含了責任啊、誠信啦那些人情味東西才引發了很大的關注和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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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號晚上,這家餐館的老板接待了一個十人桌的客人,在當天下午的時候,是組局的人就已經給店家打電話預定好了這個位置來吃飯。可見他們想要好好聚一聚。大概六點鐘左右大家按約定時間到了之后,坐下就開始點了許多份量很足的大菜比如紅燒肥腸、辣子雞、蒜蓉蝦等,并且買了一箱又一箱的啤酒以及其他食物,這種消費一點也不節制,這十個男人邊說笑邊吃喝從傍晚一直吃到深夜十一二點才結束,一共結了1262元。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快要散場的時候,本來一桌人其樂融融的樣子,到了11點左右就有點不對勁了。參加聚餐的人都開始找各種理由離開餐桌,去上廁所啊、透透氣啊、接個電話啊等等,等到最后竟然只剩一個人坐在餐桌上,其他人都不知所蹤。而被留下來的人說自己姓張,并且表示自己跟這桌飯局并沒有太大的關系,只是臨時被人叫過來湊數的,所以對所有的事情以及餐費都沒有管理責任可言。然后他想要聯系組局者,結果發現對方手機要么關機要么不接電話,發信息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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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這種情形,餐館老板鄭先生決定報了警,警察到現場之后,幫忙協調解決矛盾,撥通疑似那頓飯局組織者的電話時,對方說沒能力承擔這筆錢就掛斷了,態度很是冷淡。沒辦法之下,在警方的調解下,張先生答應寫下承諾書,并把身份證復印件留還是沒有結清賬單,他說暫時還沒有收到朋友轉的錢,所以不能幫他付這個賬單,他自己也覺得負擔不起這么大的費用。
這場飯局事件之所以愈演愈烈,是因為鄭老板的堅持,在張先生親戚主動提出愿意替他支付這筆餐費的時候,鄭老板直接拒絕了這個提議。他認為問題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事情,所以他決定按照律師的意見去線上法院系統里提起訴訟,把張先生告上法庭做被告。目前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當中。這場飯局風波也迅速登上微博熱搜成為全民熱議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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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支持鄭老板的,認為張先生在承諾書上簽了字就要履行承諾,不能說忘就忘了,就算后來把那頓飯的錢要回來了也要為此付出代價。另一種則是對鄭老板的堅持表示疑惑,為什么別人愿意替他付錢還要告狀呢?還有人覺得是不是太小氣了,甚至有懷疑他是為了蹭熱度才這么做的。
除了輿論爭議之外,這件事背后還涉及法律問題。律師說張先生簽署的承諾書有法律效應,他得對這份文書負責,要是最后真要承擔這筆餐費,他自然也可以再通過自己的方式去找那些逃單的朋友索要餐費,不過從目前情況來看這事肯定不會容易,案件里提到的組局人是滴滴司機,月收入并不高,這么一筆錢對于他們來說確實是一種負擔,從張先生的態度來看,這次沖突大概也把他的朋友關系給弄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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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看起來不過是一場酒后的鬧劇,卻讓網友們展開了一番有關誠信與責任的大討論。有人覺得每人分攤才126元錢不多,竟然上演了逃單大戲,責任也沒有被平攤下去,而是全都甩給“孤單留下”的張先生一個人承擔,這種做法讓人非常反感,在道德上來說這種事情更是對大家信任的一種考驗。
雖然事情還沒有最后塵埃落定,但是不論結局如何都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在大人的世界里我們應該怎樣去守信、擔責?我們經常說“酒桌上的朋友最真”,可是一旦酒醒這些所謂的兄弟情義又該如何面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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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換成是你,會叫親戚幫忙解決還是會走法律途徑?人情和法律的那條線怎么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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