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德拍賣在今年5月的公眾號文章中寫得明明白白,拍品就是那幅捐贈的《江南春》,連捐贈人龐元濟的收藏印章都拍出來了。
可南博現在的說法是,這幅畫早在1961年和1964年,就先后兩次被專家組鑒定為“偽作”和“假貨”。
一邊是拍賣市場的公開佐證,一邊是六十年前的口頭鑒定,這羅生門,讓人聽誰的?
![]()
退一萬步講,就算它真是贗品,那就能送上拍賣臺變成錢嗎?
邏輯上講不通,是真品,就該好好珍藏、研究、展出;是贗品,也該說明情況,退還捐贈方或妥善處理。
怎么處理都行,唯獨不能悄無聲息地變成某個機構的“私產”,這是底線。
更讓人想不通的是,龐元濟是近代頂尖的書畫收藏大家,他自己鄭重蓋上收藏印的作品,被判定為“假”,這需要多么過硬、多么確鑿的證據鏈來支撐?光說一句“當年專家鑒定過了”,在如今看來,說服力太蒼白了。
![]()
公眾要看的,是那份承載著專業與歷史的鑒定文書。
南博還提到,在90年代依據《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處理了這批“偽作”。
可細查那份管理辦法,即便對非正式藏品,也要求建檔立案,出入庫需嚴格手續。
通篇找不到“可以自行拍賣”這一條。
所謂的“處理”,究竟走了哪道程序?是否符合當年的規定?這筆糊涂賬,不能就這么含糊過去。
![]()
這件事的可怕之處在于,它動搖了捐贈制度與文博管理的公信力。
如果捐贈的文物,其真偽、去向都可以成為一筆糊涂賬,未來誰還敢把珍藏托付給國家?
公眾對博物館的信任,建立在嚴謹、透明、規范的基石之上。如今,這塊基石出現了裂痕。
回應輿情,不能只是“澄清”,更需要“證清”。
![]()
拿出當年的鑒定檔案,公示“處理”的完整審批流程,用無可辯駁的紙面證據說話。
歷史問題需要被尊重,但更需要被清晰、負責任地呈現。
南博要修復的,不只是一幅畫的爭議,更是那份沉甸甸的公眾信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