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一名大學老師的幸福一部分來自學生。學生問出的問題時常帶給我持續的思考,也會讓我更體會人文教育的意義。這學期在讀了弗洛伊德《夢的解析》后,有一個同學問:
(可直接跳到粗體處)弗洛伊德雖然承認原始場景的解讀可能存在歧義(如是否源于觀察動物交而非父母),但最終認為證據傾向于真實事件,否則整個分析將無效,而我們課上進行的討論實際上是希望將之作為基石進一步有所發現,我在簡單了解并認同之后會質疑。是否我們在空中花園中勞作與載歌載舞,一切只為了對生活與文學的渴求與喜愛,而非在現實中搭建更好的橋梁? 某可愛學生
這個同學問出的問題伴隨我至今,在結課之時,我想回到這個問題討論文學、文學研究與現實之間的關系。
首先這個問題能問出來是在認同文學與現實差異性的基礎上加上了功利主義式的等級制價值判斷,在這個等級之中,物質性大于精神性,實用理工科重于人文學科,前者對后者的全面圍剿持續不息。但這個等級思維本身并非真理,而是功利主義對于難以、甚至主動拒絕被直接量化、物質化、資本化的人文學科的打壓,這個打壓使得賺錢、打工和建造房子成為理所當然指向幸福的道路,而閱讀體悟、思考人生、精神性探索被忽視了。這樣的思維迷惑了更毒害了人們,如今大批量的空心人便是例證之一。物質和精神孰高孰低?這個問題本身或許有問題——它們原本不是高低關系,而是應當相輔相成,共建未來。
我想文學的一大魅力是它讓我們脫離“現實”的束縛——我們肉身的重量以及其所代表的種種限制,空間的阻攔,時間的流逝——文學提供一個想象的空間讓我們抵達另一種存在的方式。這一想象的空間可以用來指涉現實中存在的社會問題,也可以用來想象未來社會可以是如何的樣貌。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文學的名字叫做自由。
文學做的是其他所有的事物都不能做到之事,而這一能耐因此要求它必須是一種空中花園,以此來保證其作為一個超越限制的自由時空。因而,文學既是烏托邦,也是惡托邦。人文愛好者于其中勞作、載歌載舞,一切為了對生活與文學的渴求與喜愛,為了啟發人們“在現實中找到通往天堂的橋梁”,更是指引人們在現實中搭建更好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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