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西洞庭法庭聯合轄區人大代表協同發力,成功化解一起個體工商戶與企業間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原告系十美堂鎮甲魚養殖個體工商戶。2024年7月,被告公司承接了甲魚養殖場附近風力發電站修建項目,因施工車輛碾壓損壞原告用于甲魚養殖的水井,導致養殖場水質惡化,造成甲魚大量死亡。事故發生后,雙方就事故責任認定、損失金額計算及賠償問題產生矛盾分歧,由此成訴。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對案情進行了梳理,實地勘查甲魚養殖場損壞現場。為妥善化解糾紛,承辦法官聯合當地人大代表、司法所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當日,法官和人大代表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多角度對當事人進行釋法和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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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發揮專業優勢,向雙方當事人明確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的舉證責任和責任劃分,厘清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人大代表憑借著多年扎根基層、深耕一線的工作經驗,一方面耐心引導企業站在養殖戶維系生計、保障生活的立場換位思考,讓企業認識到養殖戶的合理訴求;另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養殖戶釋明風力發電建設帶來的多重積極作用,爭取養殖戶的體諒與理解。
經過多方努力,雙方當事人逐步消除了對立情緒,最終對賠償金額、履行方式達成一致意見。
法官提醒,鄉村要發展,項目施工時需依法依規,避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個人要維權,在權益受損時,應當注意通過拍照、錄像方式及時保全證據,并可通過當地調解組織渠道依法理性維權。
來源:指尖新聞
編輯: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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