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各大短視頻平臺,一段短視頻劃破網絡的平靜,福建福安市察陽路與興業路交叉口的街角,成了輿論聚焦的漩渦。身著城管制服的身影疾步沖撞,老人應聲倒地的畫面,最終以一條生命的逝去收尾,留下無盡的唏噓與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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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涉事者被曝是月薪三千的臨時工,這句注解讓悲劇更添幾分荒誕。為了微薄的薪酬,為何要賭上他人性命與自己的人生?在輿論場上,不乏“自討苦吃”的慨嘆。
誠如所言,當整個社會仍在為“扶不扶老人”糾結于信任成本時,這名城管隊員卻以主動沖撞的姿態,將自己推向了法律與道德的雙重深淵。執法者的核心素養,在于以理性馴服權力的鋒芒,用克制化解矛盾的戾氣。即便有口角爭執的前置背景,即便網傳老人曾有辱罵行為,身著制服便意味著承載著公權力的委托,絕非宣泄個人情緒的工具。一時的意氣用事,不僅讓一位老人殞命,也讓自己從執法者淪為階下囚,這般代價,無論如何都算不得“賣命”,而是對職業敬畏心的徹底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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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的標簽,再次成為事件中刺眼的注腳。從警方通報證實涉事者鄭某亮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到城管局回應“涉事人員為臨時工”,這套熟悉的流程早已讓公眾審美疲勞。
現實中,“正式編指揮、臨時工沖一線”的模式普遍存在,編制缺口催生了龐大的協管隊伍,他們拿著低廉的薪酬,承擔著最易引發沖突的一線工作,卻缺乏系統的法律培訓與清晰的權責界定。三千元的月薪,買不來職業尊嚴,也撐不起規范執法的底氣,更無法覆蓋越權執法的風險成本。當“干最多活、擔最大責、拿最少錢”成為常態,職業倦怠與權力濫用的隱患便如影隨形,而“出事即辭退臨時工”的甩鍋操作,更讓管理責任被輕易切割,只留下制度的漏洞在風中暴露。
這場悲劇絕非個體的偶然失范,而是基層執法治理困局的集中爆發。城管部門被戲稱為“什么都往里裝的筐”,背負著數百項繁雜職責,卻缺乏匹配的執法權限,陷入“不執法失職,執法易沖突”的兩難。更值得反思的是,部分城市管理仍停留在“重堵輕疏”的懶政思維,只追求市容市貌的“面子”,卻忽視了流動攤販等群體謀生的“里子”。這個鄭某亮身穿一套制服,我們可以推測他有可能是執行公務。
目前,官方還沒有公布事件的起因和詳細經過,一切靜待官方權威披露。城管的執法任務或許緊迫,但手段的邊界絕不能逾越法律與人性的底線。當執法者與被執法者站在對立的兩端,沖突的種子便已埋下,偶然的口角不過是點燃悲劇的火星。
有人追問,拿著三千月薪有必要這么賣命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但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薪酬與“賣命”的性價比,而是如何不讓基層執法者陷入“要么失職要么越界”的絕境。司法部早已明確嚴禁臨時工參與執法,可現實中的執行偏差仍屢見不鮮。破解困局,既要厘清權責邊界,讓協管員回歸宣傳、勸導的輔助本質,杜絕無權執法的亂象;也要完善隊伍建設,通過系統培訓筑牢法治意識,用合理待遇保障職業認同。更重要的是,要轉變城市管理思維,以“服務為先、執法兜底”替代簡單粗暴的管控,為民生需求留出空間,從源頭化解對立。
一條生命的逝去,是對所有基層執法者的警示:執法的權威源于公正文明,而非強制暴力;職業的價值在于守護秩序,而非制造沖突。三千月薪換不來鋌而走險的資本,一身制服承載不起肆意妄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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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為,當“臨時工”不再是低質執法的代名詞,不再是責任推諉的擋箭牌,當城市管理既有力度更有溫度,這樣的悲劇才能真正銷聲匿跡。這既是對逝去生命的告慰,也是城市治理現代化必須跨越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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