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門怕遇未拴繩犬只突襲;路遇騷擾想反擊,卻擔心被定性為“互毆”;孩子遭校園欺凌不敢言說;“熊孩子”闖禍,家長以“年紀小”推脫;深夜被裝修噪音、廣場舞音樂吵得無法入眠……這些縈繞在生活中的“糟心事”是否曾讓你焦慮又無助?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管得更寬、罰得更狠、護得更細!
![]()
變化一:整治惡犬傷人,飼養者或被拘留
違規養犬、犬只傷人事件時有發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修訂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動物恐嚇他人、驅使動物傷害他人規定了治安管理處罰。
第八十九條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變化二:“被打還手即互毆”成為歷史,明確公民對不法侵害行為有權采取防衛性措施
在價值理念層面,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防衛不法侵害行為在治安領域的合法性,為準確判斷是非、守護社會正義提供有力法律依據。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增加一條規定,“為了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為,造成損害的,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受處罰;制止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較大損害的,依法給予處罰,但是應當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不予處罰”。
變化三:警察執法更透明,當場檢查、一人執法時,需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在執法程序方面,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通過規范執法證件、優化程序要求、嚴格特殊情形執法等方式,約束執法裁量空間。
將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執法證件”明確為“人民警察證”;完善關于扣押的審批手續,并增加規定,當場實施扣押的,應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增加規定,在執法辦案場所詢問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進一步嚴格規范適用“一人執法”的情形和條件。
變化四:未成年人違法可拘留,學生欺凌治理升級
進一步完善涉未成年人相關條款,是此次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的一項重要內容。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以及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執行行政拘留。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毆打、侮辱、恐嚇等方式實施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采取相應矯治教育等措施。
變化五:對新型社會治安問題作出回應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增列并細化了應予處罰的、具有新的特點的危害行為,及時填補法律空白,為新形勢下的公共安全治理提供強有力法治支撐。
將考試作弊、組織領導傳銷、從事有損英雄烈士保護等行為增列為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并給予處罰。
將以搶控駕駛操縱裝置等方式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升放攜帶明火的升空物體、高空拋物、無人機“黑飛”等行為增列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并給予處罰。
來源 | 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新聞
編輯 | 李雪
責編 | 姜玉函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