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想事情出了岔子,多半不是因為心術不正,也不是學問不夠,更不是趕得慌。那毛病,常是從一個靜悄悄的地方起來的——把自己心里想的,當成了天經地義。
有句老話叫“想當然”。譬如看見日頭打東邊出來,就覺著永遠該打東邊出來;聽見雞叫三遍天亮,就說是雞叫亮了天。這么想著想著,一座道理的大廈就蓋起來了,梁是梁,柱是柱,可地基底下是軟的。
亞里士多德說過,論證要有“頭一個理”。他沒說的是,這“頭一個理”往往是我們迷迷糊糊撿來的。總覺得過去怎樣,將來還怎樣;兩件事挨著,準有關系;一回辦成了,回回都能成。先這么認定了,才順著往下想。
就說“預料”吧。明兒是晴是陰,市上的行情漲落,我們料這些的時候,心里早存了個“照舊”的想頭。這想頭不提,可頂要緊。一旦事情變了樣,我們怨天怨地,怨材料不準,怨變故突然,獨獨不怨自己那個“照舊”的想頭。外國有位休謨先生說得透:歸納法靠的是習慣,不是道理。可咱們還是照樣過日子,好像明天欠著咱們一個“不變”。
一樣的毛病,又生出“非此即彼”的籠子。事情總看成不是黑就是白,不是成就是敗,不是善就是惡。這不是世道本來如此,是人心圖個省事。老戲里有個克瑞翁,覺著忠國和顧家勢不兩立,結果釀出大悲劇。錯不在他心狠,在他把世情想得太絕。人心呀,總把“復雜”當作受不了的東西。
“先后”當“因果”,更是老毛病了。乙跟在甲后頭,就說是甲招來的。雞叫天明,說雞叫來了太陽;新令才下,經濟長了,說是新令的功勞。古羅馬的西塞羅就笑過這理,到如今不過換了個名目。明明知道“連著不一定是引起”,做起來還是把挨得近當作有牽連。這毛病深,是因為咱們總覺得世事該有個頭尾分明、因果清爽的故事。
再說“以偏概全”。見了幾個扎眼的例子,就當是普遍情形;少數人嚷嚷得響,就當是大眾的意思;三五份答卷,就替了萬千人的心思。搞統計的常說“選擇偏倚”,可人還是信自己眼睛碰見的。肯開口的,本就不是平常人;能看見的,早篩過一遍了。法國那位蒙田先生說得好:“人真是瘋得可以,造不出一條蟲,倒忙著造幾十尊神。”他還該添一句:又從三兩件稀罕事里,造出天下的理。
“比方”這東西,用好了能照明,用過了就迷眼。因為兩樣事物有一處相像,就推測處處都像。國家比家庭,心思比機器,社會比市場。有些比方讓人明白,有些反倒把水攪渾。毛病不在打比方,在把“像”當作了“是”。阿根廷的博爾赫斯先生愛編些荒唐的比方——地圖和疆土一般大,圖書館就是宇宙——他不是真信,是要人看看這“像”里藏著多少玄虛。
如今講究“憑本事吃飯”的年月,頂容易犯的是把“少不了”當成“足夠”。考學少不了好分數,可好分數不夠;研究少不了經費,可經費不夠;成事少不了才干,可才干不夠。咱們卻常把這一樣當了保票。事情不如意,就覺得天地負了人,好像訂過合同似的。其實哪有什么合同呢?是我們自己想當然,以為一樣能頂百樣。
往大里說,幾百年間人都信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不是星星月亮告訴他們的,是他們想當然——覺著人該在正當中。這念頭先是心里長的,后來才成了學問。直到哥白尼、伽利略幾位,把大家眼里“不用說的理”拿來問了一問,天才換了個排法。錯不在看得粗,在信得死。
這些毛病,歸總起來,不是推演得不對,是開頭那步“想當然”沒審一審。道理只能管遞到它手里的東西。若是悄悄把個假定塞進去,它還能推出嚴絲合縫的錯來。心思還得意自己的周全,不知道是把自信錯當了嚴謹。
所以要真想明白,不單是推論得仔細,更要在起頭那兒停一停,問自己一句:我這是把什么當了不言而喻呢?蒙田先生寫那些隨筆,不是為下結論,是為查自己;博爾赫斯先生造那些迷宮,不是為困住誰,是為讓人看見咱們不知不覺砌起的墻。他倆教的是一樣的事:清楚,是從懷疑開始的——不是懷疑別人,是懷疑自己心里那些“當然”。
想當然是免不了的。人不能憑空想起個頭。明白和糊涂的分野,不過在于我們肯把哪些“當然”拿到亮處看上一看。(文/李嘉明Jimmy Li)
(李嘉明,中國學子,在美留學,蒙哥馬利貝爾中學學生,全美辯論賽頂級辯手,辯論領域優秀研究者。在多次全美辯論賽事中斬獲冠軍,熱愛閱讀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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