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曹雪嬌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推進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建設的意見》及水上“一站式”解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青島海事法院協同日照海事局成功調解的海上人身損害責任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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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圖源:中國法院網)
案情顯示,2025年7月23日20時許,江蘇某海運公司所屬“某通6”輪在日照嵐山港卸貨期間,船員仲某凱意外跌落至甲板,經搶救無效死亡。江蘇某海運公司在事件發生后立即通知船員家屬,仲某凱的父母及近親屬十余人趕到現場后情緒激動,與船方發生沖突,并認為死者存在刑事被害的可能,在報警的同時要求扣留船舶。事件如不及時妥善解決,不僅會打亂港口生產作業計劃,并導致船舶營運延誤、影響后續航次的履行產生違約賠償。
事件發生后,青島海事法院日照法庭、日照海事局立即啟動聯動工作機制,依托日照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紛中心進行矛盾化解。
日照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紛中心第一時間介入。一方面,對于船員家屬進行有效安撫,平復船員家屬焦慮和對立情緒,提供專業法律咨詢,逐一釋明法定賠償項目及金額,并提供近期類案的裁判結果,引導船員家屬在法律框架內理性維權,避免因不切實際的賠償主張使調解陷入僵局。另一方面,積極引導船公司主動承擔責任,為后續調解創造良好氛圍,提醒其算好經濟賬,避免因訴訟導致船舶扣押和資產凍結,從而減少更大的經濟損失。在雙方態度出現緩和后,“一站式”解紛中心及時主持調解會議,經過反復多輪努力,雙方于7月28日達成協議,江蘇某海運公司賠償船員家屬185萬元。至此,這起海上人身損害責任糾紛僅用5天便成功化解。
據了解,此案的成功化解,核心在于平衡法、理、情,既嚴格依據海事調查結論劃分事故責任,也充分尊重生命,體恤家屬喪失親人的痛苦。日照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紛中心打造調解、仲裁、訴訟、法律咨詢于一體的“法治護航、多元共治”的海事治理新格局,通過海事調查官對于事故責任進行詳盡的分析解答,海事法官對法律責任及后果進行全面釋明,以高效、專業、權威贏得雙方當事人的信服,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議。為保證船公司按時履行義務,在明確告知可以對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賦予其強制執行力的同時,還約定了逾期付款違約條款,促使船公司最終全部履行了協議內容,實現了實質性解紛。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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